A.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單位是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應急疏散的工作原則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程序和措施應按下列要求進行。一、發生火災時,結合火場實際,正確決策,針對不同的現場條件,可採取先救人後滅火或滅火救人同步進行。二、發生火災時火勢有可能危及現場人員的安全,事發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立即指定疏散引導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一組)迅速組織可能受火勢威脅部位的人員沿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帶。對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殘等特殊人員要組織人力採取背、抱、拉、扛等辦法將他們疏散出去,並對疏散部位認真清理、檢查,防止有人遺留在現場發生意外。三、人員被困在濃煙和火焰的建築物內一時無法向外疏散時,應立即啟用消防廣播系統(如無消防廣播電系統,可向被困人員大聲喊話)向被困人員喊話,穩定人員情緒,告知防止煙、火竄入和防護措施,並告誡被困人員在萬不得以的情況下不要貿然逃生以防止發生意外損傷。如有牆壁消防火栓和其他滅火器材時,消防器材的使用應無條件的服從於疏散需要。義務消防隊員盡快利用水槍(霧狀水最宜)和其他滅火器材,開辟出一條疏散通道,將被困人員疏散出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