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法律分析:沒收違法所得程序:首先,對違法所得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其次,檢察機關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然後,法院受理、並進行公告;最後法院作出裁定,終止審理和返還財產。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❷ 刑法沒收違法所得程序是如何的
適用主體
1、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3、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申請主體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公安機關認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
管轄法院
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公告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發出公告。公告期間為六個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
2、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滿後對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進行審理。利害關系人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
審理結果
人民法院經審理,對經查證屬於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裁定予以沒收;
對不屬於應當追繳的財產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上訴、抗訴。
終止審理
在審理過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動投案或者被抓獲的,人民法院終止審理。
救濟方式
對沒收違法所得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在5日內提出上訴、抗訴。
沒收違法所得裁定生效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並對沒收裁定提出異議,檢察院向原作出裁定的法院提起公訴。
原裁定正確的,予以維持,不再對涉案財產作出判決
原裁定有錯誤的,應當撤銷原裁定,並在判決中對有關涉案財產一並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