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簡易程序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第一種做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無論以判決方式、調解方式結案或當事人申請撤訴,原告按普通程序預交的訴訟費,減半收取訴訟費;原告按簡易程序預交的訴訟費,不再減半收取訴訟費。即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無論以何種方式結案,訴訟費減半收取只減一次。
第二種做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以判決方式結案的,原告按普通程序預交訴訟費的,減半收取訴訟費;原告按簡易程序預交訴訟費的,不再減半收取訴訟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又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當事人申請撤訴的,原告按普通程序預交訴訟費的,減半減兩次收取訴訟費;原告按簡易程序預交訴訟費的,減半減一次收取訴訟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 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收取訴訟費一樣嗎
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收取訴訟費是不一樣的,普通程序是全額收取訴訟費,而簡易程序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人民法院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通過簡易程序進行案件的審理。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訴訟費一般情況下是由原告進行預繳,判決書下達後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人民法院立案後會,當事人需要持繳費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然後拿銀行繳費的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如果當事人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內繳費,法院將發出訴訟費繳納情況查詢通知,核實當事人確實沒有繳納訴訟費的將按自動撤訴處理。訴訟費的繳納標准根據案件類型而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訴訟的,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訴訟費因賠償金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 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收取訴訟費一樣嗎普通程序如調解解決的,收取多少訴訟費
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收取訴訟費是不一樣的。
普通程序是全額收取訴訟費,而簡易程序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
普通程序如調解解決的,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