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格評定程序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合格評定程序是指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產品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准中相關要求的程序。主要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程序;符合性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程序;注冊、認可和批准程序;以及上述各項程序的綜合。合格評定程序可分為認證、認可和相互承認三種形式。認證指由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認可指權威機構依據程序確認某一機構或個人從事特定任務或工作的能力。相互承認指認證或認可機構之間通過簽署相互承認協議,彼此承認認證或認可結果。
根據ISO/IEC有關符合性評估的標准和指南,可以對「合格評定程序」定義所列的內容做出如下進一步的解釋:
(1)抽樣(Sampling)——抽樣是取出部分物質、材料或產品作為整體的代表性樣品進行檢測或校準的規定過程(ISO/IEC導則17025,5.7.1)。
(2)檢測(Testing)——進行一種或多種測試工作的行為(ISO/IEC指南2,13.1.1)。
(3)測試(Test)——按照規定程序對給定產品、過程或服務的一種或多種特性加以確定的技術運作(ISO/IEC指南2,13.1)。
(4)檢驗(Inspection)——指通過觀察和判斷(適宜時,輔之以測量、測試或度量)進行符合性評定(ISO/IEC指南2,14.2)。
(5)符合性評定(Evaluation of Conformity)——系統檢查某個產品、過程或服務滿足規定要求的程度(ISO/IEC指南2,14.1)。
(6)驗證(Verification)——通過檢查和提供證據來證實規定的要求已得到滿足(ISO/IEC指南25,25.3.8)。
(7)符合性保證(Assurance of Conformity)——其結果是對產品、過程或服務滿足規定要求的置信程度給予說明的活動。對於產品,這種說明可以採用文件、標簽或其他適當的方式(ISO/IEC指南2,15.1)。
(8)注冊(Registration)——由某個團體用於以某種適宜的、公眾可得到的一覽表指出產品、過程或服務的特性,或給出團體或個人的詳細資料的過程(ISO/IEC指南2,12.10)。
(9)認可(Accreditation)——由權威團體對團體或個人執行特定任務的勝任能力給予正式承認的程序(ISO/IEC指南2,12.11)。
(10)批准(Approval)——允許產品、過程或服務按說明的目的或按說明的條件銷售或使用(ISO/IEC指南2,16.1)。
(11)認證(Certification)——由第三方用於對產品、過程或服務符合規定要求給出書面保證的程序(ISO/IEC指南2,15.1.2)。
——摘自《企業管理人員質量安全知識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