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驗傷單驗好傷後的程序怎麼走
首先做的是傷情鑒定,即重傷、輕傷、輕微傷。看看是否屬於輕傷或者重傷。如果屬於輕傷以上,那麼就是刑事案件了。公安機關會拘留或經檢察院批捕對方。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判決這樣的程序。如果受傷嚴重,能夠落下殘疾,你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法院提出做傷殘鑒定,然後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來確定賠償數額。
如果不屬於輕傷以上,即屬於民事糾紛了,可以直接起訴至法院。如果受傷嚴重,能夠落下殘疾,到法院訴訟階段,你可以要求做傷殘鑒定,然後按照鑒定的等級要求賠償。
『貳』 被人打傷後如何做傷情鑒定 去哪個部門做傷情鑒定 需要走什麼樣的程序 有沒有時間限制
傷情鑒定可以去醫院鑒定或者由法醫檢查取證。
1.通過法醫公對公調查取證或有醫院相關檢查和醫囑證據,顱腦受到物理撞擊,傷情症狀危及生命應按重傷標准治療,也可根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犯罪情節,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大腦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的恢復程度。
2.傷情鑒定應在重要的節點內進行,例如在入院期間、或是在重症、昏迷期間,通過公對公到醫院病房調查傷員、公對公取證,確認傷員當時傷情和客觀狀況,擬訂確認傷情等級。
3.通過醫療跟蹤、觀察檢查、症狀分析、測試比對,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傷殘等級鑒定。
【拓展資料】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並定期復查傷殘狀況。勞動鑒定程序如下: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鑒定委員會;
3、勞動鑒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鑒定,並把鑒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鑒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鑒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並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鑒定委員會應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鑒定的職工;
7、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復查鑒定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
工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辦理;與勞動行政部門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按照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法律、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