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應當按照哪些程序進行
(一) 黨委(黨組)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領導成
員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逐個介紹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的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等需要按照要求事先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的選拔任用有關工作事項,應當說明具體事由和徵求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意見的情況;
(二)參加會議人員進行充分討論;
(三)進行表決,以黨委(黨組)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❷ 簡述加入中國共產黨需要履行哪些手續和程序
依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 (1990年8月1日)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2014年印發)》:入黨要經過以下程序。
自願提出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願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 黨組織接到申請後,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一般在十五天內)進行正面教育和鼓勵。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黨員大會)審查同意後,便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並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
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進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況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填寫考察意見時,要真實、具體、准確,既要有優點,也要寫出缺點)。
防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閉門造車、突擊編寫的現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時間順序即工作順序,按先後順序一般為:
黨小組(團支部推薦意見)->支部對申請人的政歷了解意見->支委會(或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是否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意見->考察意見(時間相隔不能超過8個月)->綜合政審結論->黨內外群眾公開測評意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意見->黨總支意見。
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
1、座談會黨外群眾一般不少於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
2、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備列為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記錄整理表內評定意見反映要求真實。除表內情況還應附一份完整的群眾座談會原始記錄(參加人員必須簽名)。
確定發展對象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3] 。
黨支部確定了發展對象,應及時向上級黨委(總支)報告意見,並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等。
上級黨委分管書記和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並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方可下發《入黨志願書》。
政治審查
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斗爭中(特別是「文革」和動亂)的表現。動亂期間在校的中專學歷以上的學生入黨時一定要到該校取得當時政治表現證明材料。
審查發展對象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對發展對象自傳中反映出的情況及上述審查內容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結論意見(落款處須蓋上支部章)。
短期培訓
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於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鄧小平理論等文件。中組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鄉鎮培訓的,要發正式文件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後要填寫培訓成績登記表並由縣委組織部蓋章,裝入入黨材料檔案。
確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闡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不能採取馬馬虎虎的態度,更不能有意隱瞞和歪曲事實真相。
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時,不要簡單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寫缺點,而應實事求是地對被介紹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其它方面的情況作出全面評價,並表明自己對其能否入黨的態度)。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情況。
3、被介紹人批准為預備黨員以後,應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使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填寫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並要求其填寫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偽造。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對《入黨志願書》上有的項目沒有內容可填時,應註明「無」。
在「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需要向黨說明,而其它欄目中不能填寫的問題,或對某些欄目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如親友中被停職、拘留審訊等,現在尚未結果和處理方法。
召開支委會,嚴格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集體討論認為發展對象合格和手續完備後,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召開支部大會
程序:
1、申請入黨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2、黨小組和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議情況;
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6、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事項:
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
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
3、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支部決議應及時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決議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優缺點,應寫實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表決結果及日期;
5、及時將《入黨志願書》、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黨委審批。
組織員談話
在審批接收新黨員前,要指派黨委組織委員、組織員、其他黨委成員同申請人談話(2人以上),作進一步的考察。 談話前,組織員要對支部報來的入黨材料進行審查,看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查看支部記錄),並採取座談或個別談心的方式,聽取黨內外人員對入黨申請人的反映。
談話中,主要了解被談話人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和對黨的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徵求其對黨需要說明的問題,幫助其提高對黨的認識,指出努力的方向。 談話後,及時如實地將談話人的意見填入《入黨志願書》,並向黨委匯報談話情況。
黨委審批
黨委審批要及時,必須在支部上報的接受預備黨員決議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黨委審批必須堅持集體討論,不能個人說了算,更不能以黨政聯席會的形式討論審批黨員,黨委審批的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支部向本人發出入黨通知書
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後,應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支部應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活動,告訴其交納黨費的時間、規定等。
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時間,應盡可能在上級黨組織批准預備黨員後及時舉行(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 <總支>組織進行)。有些黨支部為了使入黨宣誓儀式更有紀念意義,採取在黨的生日集中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辦法,也是可以的。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嚴格規定了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的程序,一名黨外群眾從入黨積極分子轉變為一名合格的黨員需要政治覺悟高、入黨動機端正、黨性認識增強等一系列要求,禁止突擊發展,同時反對「關門主義」。
發展黨員的新十六字方針為「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其基本含義是: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准,切實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同時要有利於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提高黨的戰鬥力,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
與老十六字方針「堅持標准,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相比更加強調了黨員在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這樣一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更為重要,只有「嚴」字當頭,黨員與黨員之間互相督促。
各自遵守著「三嚴三實」的基本准則,才能更加快速的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和戰鬥力,這樣的黨員隊伍所創造出的影響力才是巨大的並且具有正能量的。
(2)明確黨組成員應履行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入黨的有關注意事項
①入黨申請書和個人自傳材料必須由申請入黨人親自填寫。若申請入黨人屬文盲的,由支部指定黨員按申請入黨人的口述內容代為填寫,申請入黨人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否則,視為違反入黨自願原則。
②支委會必須在幾個月內對申請入黨人的申請召開會議研究,否則,屬「關門主義」行為,但支委會必須根據申請入黨人的表現情況來確定。
③申請入黨人如果長期在本村本單位工作的,且表現比較好的,一般申請後幾個月內可以確定為積極分子;如果屬掛職、外地流入、學校回來。
④支委會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後的1個月內,入黨積極分子親自如實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的第一頁;支部填寫《基層黨支部新增入黨積極分子呈報表》,並報送黨委登記備案;基層黨委每年5月、11月將新增入黨積極分子報送區委組織員室。
⑤將有關入黨材料上報黨委(或黨工委)組織委員預審,預審通過後將入黨材料退回支部發展。未經黨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黨員大會通過。
⑥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中的1-6頁,沒有內容的欄目寫上「無」,不能空缺,並在第6頁簽名、蓋章,日期真實。
入黨志願的主要內容包括:談談對黨的認識,表明入黨的決心;指出為什麼要入黨,寫明入黨動機;闡述入黨後該怎麼做,怎樣成為一名合格的中*員。應體現自願入黨。
⑦兩位入黨介紹人分別在「入黨介紹人的意見」欄目上填寫意見,體現願意作為介紹人,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兩位入黨介紹人必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⑧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形成支部決議,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目上填寫「決議」。決議內容客觀、規范,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
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內容包括:支部黨員大會情況、黨員討論意見情況和黨員大會表決情況。
⑨支部在7天內把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報送黨總支,黨總支通過後報送黨委,黨委進行談話,在「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目上填寫「意見」,內容客觀,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
兩位談話人必須是正式黨員,必須一名黨委委員。談話「意見」應該指出存在的主要缺點和不足,向黨委提出是否吸收的建議。
⑩黨委把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報送區委組織員室預審,區委組織員室簽署意見後退還黨委審批。
❸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應當經過哪些程序
(1)黨委(黨組)分管幹部工作的領導成緩昌凱員或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逐一介紹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的擾喚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
(2)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迅慶
(3)進行表決,以黨委(黨組)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❹ 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明確組織處理一般按照什麼程序進行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滑皮決定和批准。
二、慶讓帶具體流程:
調查組將形成的調查報告轉交被調查人所在基層黨委、黨支部;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經表決形成支部大會決議;調查報告和支部大會決議報被調查人所在的基層黨委;基層黨委經集體討論形成書面處分意見;調查報告、支部大會決議和基層黨委的處分意見報紀委辦公室。
三、處分違紀黨員的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所犯錯誤事實為依據,以黨規、黨法和黨的政策為准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2)貫徹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達到既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又教育本人和廣大黨員的目的。
3)堅持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切實保障黨員,包括被處分黨員行使黨章所賦予的各項權利。討論違紀黨員處分的支部大會,無特殊情況,應通知本人出席,會上譽蘆允許本人申辯和他人辯護,合理的應採納;支部決議和基層黨委的處分決定應和本人見面,並讓本人簽字;支部決議和基層黨委的處分決定,必須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後形成,不能由少數人甚至個人擅自決定;支部或黨委成員意見有分岐,應如實上報;處分決定批准後,本人不服可以申訴,有關黨組織必須認真處理並傳遞,不得扣壓。
4)紀檢辦公室依照黨章和中紀委《案件檢查條例》行使案件檢查權,不受其它組織、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堅決反對說情風。發現檢舉人確屬誣告或證人出示偽證等妨礙案件檢查的行為,應予追究。
❺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事項,應當經過哪些程序
按照規定的程序選拔任用幹部,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提名,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上會。
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黨組)成員到會,對擬任免幹部人選,應逐一表決,以應到會成員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分管幹部工作的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全面、准並粗確、清楚地介紹所討論幹部人選的考察情況。
到會成員應當發表明確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時,暫緩作出決定。
幹部任免通知下發之前需要復議的,須經黨委(黨組)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
討論的幹部人選,凡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迴避。
地(市)、縣(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的擬任人選,逐步做到分別由省(區、市)、市的市委常委會提名,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進行無記名投票表虧陵決。在全會閉會期間,可由黨委常委會議作出決定,但在常委會議作出銷蔽戚決定前必須徵求全委會成員的意見。
❻ 中國共產黨組工作條例第20-22頁
第二十條黨組對有關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應當根據需要充分徵求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及本單位黨員群眾的意見。重要情況應當及時進行通報。
第二十一條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凡屬黨組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散大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黨組成員集體討論決定。
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得獨斷專行。黨組成員應當認真執行黨組集體決定,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切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以黨組名義發布或者上報的文件、發表的文章,黨組成員代表黨組的講話和報告,應當事先經黨組集體討論或者傳批審定。黨組成員署名發表的與工作有關的文章,應當事先經黨組審定或者經黨組書記批准。
黨組成員在調查研究、檢查指液掘碧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鬧舉符合黨組決定精神。
第五章 議事決策
第二十三條黨組議事決策應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黨組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在其工作規則中明確議事內容目錄,實行清單管理。議事內容目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黨組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
黨組討論決定人事任免事項,應當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
第二十五條 黨組議事決策一般採用黨組會議形式。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
❼ 黨組成員怎樣產生
黨組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黨組成員除應當具備黨章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有3年以上黨齡,其中廳局級以上單位的黨組成員應當有5年以上黨齡。
黨組成員的任免一般由批准設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實行雙重領導的單位設立黨組的,其黨組成員的任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執行。分黨組成員的任免由上級單位黨組決定。企業黨組成員的任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執行。
(7)明確黨組成員應履行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黨組設書記,必要時可以設副書記。
黨組書記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人不是中共黨員或者由上級領導兼任以及因其他情況不宜擔任黨組書記的,黨組書記、主要負責人可以分設。黨組其他成員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黨員幹部、派駐本單位的紀檢監察組組長擔任,必要時也可以由本單位重要職能部門或者下屬單位黨員主要負責人擔任。
國有企業黨組書記根據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形式確定,建立董事會的一般由董事長擔爛胡鬧任,未建立董事會的一般由總經理擔任。黨組其他成員一般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黨員領導人員和紀檢監察組組長(派駐本企業的紀檢監察組組長)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黨組成員一般設飢罩3至7人。副省部級以上單位、中管企業黨組成員一般不超過9人,個別單位確需增加的,由黨中央決定。市縣兩級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個別工作部門確需增加的,按程序報請省級黨委批准,但總數不得超過9人。
❽ 黨組實行什麼制度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制度。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有如下規定: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凡屬黨組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黨組成員集體討論和決定,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飢敬定。
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得獨斷專行。黨組其他成員應當對黨組討論和決定的事項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
黨組成員必須堅決服從黨組集體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不得在其他場合發表不同意見。
(8)明確黨組成員應履行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
第二十九條以黨組名義發布或者上報的文件、發表的文章,黨組成員代表黨組的講話和報告,應當事先經黨組集體討論或者傳批審定。黨組成員署名發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關的文章、橘激著作、言論,應當事先經黨組審定或者黨組書記批准。
黨組成員在調查研究、檢查圓肢襪指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公務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符合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黨組的有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