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復核規定需多少天
行政復核有其法律規定中,當合法權益受到影響的公民以及法人和其他的組織受到侵犯瞎盯以後,在該行政行為發生周的60天之內是磨友和可以提出行政復議的,但是如果其在法律的規定的申請期限不得超過60天。
行政復議和復核的區別是什麼
1.定義不同:
行政復議是對不服的裁定等請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機關再次進行審查並決定,運用的機關沒有限制。
2.程序不同:
相比復議區別在與是向上一級司法機關要求復核,拿立案監督程序來說,對於復議後仍不滿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請復核。
3.對象不同:
行政復核是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行政復議是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做出的具體決定不服向原機關或上級機關提起的重新審查程序。
4.目的不同:
行政復議的申請事項是對監察機關作出的具體的行政行為不服而提出的申訴,目的是維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行政復核的申請事項是對監察決定不服,主要是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訴。
5.基本制度不同
行政復議基本制度包括一級復議制度、合議制度、書面審查制度、迴避制度、聽證制度和法律責任追究制度。
行政處罰復核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法制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一般程序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
2、一般程序處罰的案件調查終結後,辦案機構應寫出調查終結報告,並組織3名以上有關人員進行合議,填寫案件合議記錄,將調查終結報告、案件合議記錄、行政處罰審批表連同全部案件調查材料遞交法制工作小組進行書面核審
3、法制工作小組接到辦案機構遞交的核審材料後,應當進行登記,並指定具體承辦人員就案件內容進行書面核審。
法律依告蠢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Ⅱ 行政復核申請期限是多久
行政復核的一般原則是在行政復議的期間的時間,依照國家的法律規定,該復核開始的時間是不能計算在該期間之內的,在該期間當屆時時滿的最後一天是節假日的話,按照節假日以後的第一天為該期期滿的時間。其在法律的規定的申請期限不得超過60天。關於行政復核申祥空請期限是多久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