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速裁程序適用的條件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凱升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銀孫源件,案件事實清楚,證鋒態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B.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速裁程序適用的條件包括: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可以使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一、速裁程序適用的條件包括什麼?
速裁程序適用的條件有,罪犯者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也是比較充分,並且當事人也同意使用速裁程序,那麼就可以適用,從而由審判員一人進行獨審。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可以使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刑訴法中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而且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咐辯意見。
二、不適用速裁程序的條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於速裁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
(5)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的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
(6)其他不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三、速裁程序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方案
(一):速裁合議庭採取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分至承辦法官系統,能夠調解的案件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結案。
方案
(二):速裁合議庭採取登記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塵芹分至立案庭庭長系統,承辦法官先接受紙質卷宗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准備,能夠調解的案件由庭長將電子卷宗分至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按照法定程序案衡兄缺。
方案
(三):速裁合議庭採取預分案制度庭長按照專業化和結案快慢將立案窗口繳費後的紙質卷宗暫分由承辦法官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准備工作。對調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長,由庭長將紙質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掛案號錄入系統,錄入系統後立案窗口將紙質卷宗連同電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需要注意的是,速裁程序一般是針對於犯罪情節小,而且事實比較清楚的案件才能進行適用;而且在適用此程序時也是需要在十天之內完全,如果遇到案件比較復雜一點的,那麼也可以延長到十五日左右,所以,案件不同所適用於的程序就會不一樣
。
法律依據:
《刑事案件束費程序經施細則》
第三條對危險駕駛、交通事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且樣滋事非法拍禁毒品犯罪、行賄犯罪。在公共場所實施的擾亂公共秩序犯罪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設、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犯罪夠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措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對案件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C.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激山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明罩中第一百五十八條,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第一百五十九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簡悶早便方式傳喚當事人和證人、送達訴訟文書、審理案件,但應當保障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利。第一百六十條,簡單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D.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刑事訴訟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具體來說,刑事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如下:
1.只有基層法院審困飢則理案件時才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2.速裁程序適用於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即速裁程序適用於罪刑較輕的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不適用速裁程序。
3.適用速裁程序,必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即案情簡單明了,基本案件事實無爭議,並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
4.適用速裁程序,還必須被告人認罪認罰並且同意適用該程序。如果被告人對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法院不得強行適用。
5.對速裁程序的適用是「可以」而非「應當」,即速裁程序的適用不是強制性的當然適用,即便滿足適用條件,也並不必然要適用。適用速裁汪棚程序的,法院不再組成合議庭,而是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此時只能由審判員獨任審理,不得由陪審員獨任審理。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肢稿》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E.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是陸胡這樣的: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早氏攔年有期徒刑以核廳下刑罰的案件,適用速裁程序;
2、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
(五)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
F. 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法律分析: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主要包括,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無意義的、當事人對案件及量刑無意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
法律依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實施細則》第三條對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賄犯罪、在公共場所實施的擾亂公共秩序犯罪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對案件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