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安案件一般追訴期限是多長時間
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是六個月。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將不再處罰。前述期限應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2.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一般不超過30天,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天以上。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
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保衛組織依法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和不夠立為刑事案件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立案確認、進行查處的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
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3. 派出所處理治安案件需要多長時間
派出所處理治安案件需要三十日左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3)治安案件程序多久過時效擴展閱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受害人有權知道處理結果。
4. 治安案件追訴時效
治安處罰追訴的時效是六個月,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5. 公安機關處理一般案件有沒有時間時效
公安機關不管是處理刑事案件還是行政案件,都有時限要求的。
公安機關無權處理「民事」案件,民事糾紛只能到法院處理。
對於行政案件,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自受理後30天內辦結,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批准可以再延長30天。
第一百四十一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
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法定期限辦理。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檢測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行政案件處理超期的。可以向公安的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上一級公安可是公安的同級政府提起行政提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公安行政不作為。
(5)治安案件程序多久過時效擴展閱讀:
民事主體違反了民事法律義務規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利,由此而產生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爭議。總的來講,民事糾紛就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6. 一般治安案件的結案期限是多久
治安案件最長結案時間為60日。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公安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批准,可以延長30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並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6)治安案件程序多久過時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零四條
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被處五十元以下罰款,被處罰人對罰款無異議的;
(二)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被處罰人提出的;
(三)被處罰人在當地沒有固定住所,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7. 治安案件追訴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治安案件追訴時效是六個月。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十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十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8. 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到底是多長時間
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期限,從治安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一般是六個月;如果治安違法行為在六個月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處罰;但是治安違法行為如果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則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9. 治安案件的追訴期一般是多長時間
治安案件追訴時效是六個月。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法律分析】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訴;超過了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因此,超過追訴時效,意味著不能行使求刑權、量刑權與行刑權,也不能適用非刑罰的法律後果,因而導致法律後果消滅。治安管理,也叫治安行政管理,是指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而依法從事的行政管理行為。治安管理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拘留三種。警告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書面方式作出的譴責和告誡。罰款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人民幣現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方法。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強制關押在專門處所,在一定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以示懲戒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它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而治安案件的追訴期為六個月,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人員,如果超過六個月沒有發現違法行為的,不再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10. 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
6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