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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的程序需要簽多少字

發布時間:2023-05-20 15:15:29

Ⅰ 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是什麼

(一)申請。如果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請,需提供申請書、身份證明、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等資料。(二)審理。在裁決過程中,裁決機關首先會聽取各方陳述,認定補償安置的事實是否清楚,並征詢拆遷雙方是否願意進行調解。(三)文書送達。送達裁決文書如申請書副本、裁決書等,必須有送達回證。送達方式可以是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四)執行。拆遷裁決書送達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應當按照裁決方案認真執行。不執行的,裁決機關可依法申請有關部門強制執行。

Ⅱ 拆遷的正確程序

拆遷的正確程序主要包括: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後,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人口、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並上門核實。
2、作出徵收決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3、發出徵收公告。 徵收決定一經作出,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4、拆遷評估。由被拆遷人選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測量、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
5、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於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
6、實施拆除。 被拆遷人搬遷後,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將已騰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Ⅲ 征地需要多少村民簽字才有效

一、征地簽名需過百分之幾
土地徵收超過2/3以上村民簽字就有效了。關鍵是建設用地要獲得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公告內容: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准、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首畢標准。
(2)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腔納地。
三、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首先,被征地農民要以正確的態度面對征地拆遷問題。集體土地是農民群眾賴以生存的基礎,然而在現代化發展的大趨勢下,依靠土地已經不能滿足生存需要,更重要的是國家擁有相應的權力,為了公共利益對集體土地進行徵用和征者圓芹收,農民群眾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待未來的生活,盡量避免因不舍土地而產生的不滿、抗拒等情緒影響對自己合法權益的維護。
2、其次,被征地農民要了解征地流程。集體土地的徵收的流程十分復雜,很多被徵收的農民對此並不清楚,導致其面對違法徵收的情況往往只能吃了虧,卻說不出一二。
3、征地的每一個流程都要符合法律法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地區的征地流程存在著許多違法情況,以至於損害被征地農民的利益。被征地農民對征地流程進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在征地過程中,注意保存相應證據,以便採取相應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Ⅳ 詳細的拆遷流程

拆遷流程是拆遷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具體體現,了解拆遷流程會使我們對整個拆遷環節有一個概括性的把握。

1、頒發漏空拆遷許可證

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

單位和個人(有例外)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準的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2、發布拆遷公告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拆遷補償協商

拆遷公告發布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

(2)、另一種情況是,經過平等、自願、合法的協商未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4、進行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5、拆遷實施階段:

(4)拆遷的程序需要簽多少字擴展閱讀:

拆遷評估是我們通常說蠢寬的拆遷補償價格評估。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指的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後,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確定的行為。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一共有三種:

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均價、重置價,它們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市場評估價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

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帶搜亮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交易均價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

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Ⅳ 房屋拆遷流程及細則

拆遷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等,基於國防、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徵收范圍,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並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的政府行為。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為例,其程序主要包括: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後,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人口、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並上門核實。
2、作出徵收決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3、發出徵收公告。徵收決定一經作出,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4、拆遷評估。由被拆遷人選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測量、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
5、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於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
6、實施拆除。被拆遷人搬遷後,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將已騰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產權證辦理的流程主要有以下五步:
第一,在辦理產權證前,購房者要自行審查開發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在房產交易後的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Ⅵ 房屋拆遷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


房屋拆遷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開發商如果想要建樓盤很有可能需要拆掉當地一些物主的房子,當然這房子不是白拆的,肯定是會予以一定的補償的,那麼房屋拆遷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畢搏春房屋拆遷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
第一個程序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比如有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託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了解評估范圍、對象等。
第二個階段是簽訂評估合同,然後制定工作計劃。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准,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託雙方簽訂評估委託合同。
第三個程序是外業入戶評估。外業階段,評估機構需要到現場逐戶進行評估。
第四個程序是內業結算。外業評估之後需要把這些數據進行輸機,按照公式進行測算。
第五個步驟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第六個步驟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第七個是動遷解釋。
第八個是把報告歸檔。即項目結案,有關的資料結案。
二、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後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麼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後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里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准。
三、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多少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手耐指同區域銀枯、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Ⅶ 房屋拆遷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

征地拆遷工作的程序十分復雜,不同階段有不同工作要點,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的程序我把它總結為十大步驟,希望能幫助大家識別自家房屋徵收拆遷與補償目前所處的階段。

第一,審查房屋拆遷項目是否符合規劃

在法律中規定了房屋拆遷必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但是卻免不了打著公益目的的旗號,實質上是搞商業房地產開發。可能有人會有疑問,規劃如何來規制房屋拆遷的目的呢,規劃是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城市的建設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事項的總體安排和實施措施。

《城鄉規劃法》第二條規定,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在理論上確實能規制住政府領導層的臨時決策和房屋拆遷的目的。

第二,制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1、由房屋拆遷部門起草;

2、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論證;

3、徵求公眾意見,要通過發布公告的方式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時間不少於30天,在徵求意見的期限內拆遷戶可以就補償問題向房屋拆遷部門提出。

4、公布徵求意見和修改情況。在實踐中,徵求公眾意見這個法定的拆遷戶的參與權,但是實踐中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拆遷戶提出的意見不會被採納。

第三,組織召開聽證會

不是每個拆遷項目都需要召開聽證會。召開聽證會需要同時具備兩個前提條件:首先是因舊城區改建而進行的房屋拆遷,其次是多數拆遷戶不同意。

第四,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010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重點在於「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

第五,發布拆遷公告

自2011年1月21日後新的拆遷項目,無論是城市房屋拆遷還是農村房屋拆遷都不需要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房屋拆遷或徵收公告的主體是市縣或區人民政府,徵收辦,建設局或住建局、國土局都沒有權利發布。公告的內容上必須列明徵收補償方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事項。

如果你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我們強烈建議你在發布房屋拆遷(徵收)公告之日起兩個月內提起行政復議或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入戶調查登記

這個主要是對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調查登記。然後向拆遷戶公布並接受監督。

第七,評估

要注意:評估機構的選定由拆遷戶協商選定,不是由政府指定。進行房屋評估的人員必須具備評估師資質。

第八,補償協議的簽訂

確認補償合理後再簽字。簽訂補償協議後自己手裡要有書面協議,千萬不要在空白協議上簽字,堅決不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如果你認為補償條件不合理就不要簽字,及時找北京拆遷律師為您維權。

第九,作出補償決定

做出補償決定的主體是市縣或區人民政府,對補償決定不服,可以送達之日2個月內提起復議或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先補償後搬遷

這個主要是防範補償不到位就強行將拆遷戶搬遷,造成新的社會矛盾。

如果你的房屋在國有土地上面臨拆遷,建議你按照我講內容的對照政府進行的拆遷程序,看拆遷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同時補償又不合理,北京英淇拆遷律師團建議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Ⅷ 征地拆遷步驟和程序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後,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並上門大戚慎升量核實。
2、逐戶走訪。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願望。
3、編制拆遷計劃。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高老遷。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准並領到拆遷許可證後,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一經批准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於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被拆遷人搬遷後,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孝虧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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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拆遷的程序需要簽多少字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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