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兵報名流程
當兵報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網上登記。
第二步:初審初檢。根據校人武部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第三步:體檢政審。徵兵開始後,校人武部將具體上站體檢時間、地點通知大學生本人,大學生可根據通知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以及審納戚核蓋章鉛茄肆後的《登記表》、《申請表》直接參加鼓樓區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由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第四步:走訪調查。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鼓樓區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第五步:預定新兵。鼓樓區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第六步:張榜公示。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鼓樓區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 5 天
第七步槐轎:批准入伍。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 當兵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當兵需要經過的程序如下:
1、網上報名
符合游首告當年徵集基本條件的應征神明青年(含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在8月5日前,可登錄芹信「全國徵兵網」,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截止後,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依據報名人員當年高考相對分數進行排序,擇優選擇初選預征對象並張榜公示。
2、初審初檢
應征青年持《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按兵役機關通知要求參加地市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初審初檢,合格者確定為送檢對象並張榜公示。
3、體檢考評
徵兵開始後,送檢對象根據兵役機關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體檢站參加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
4、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後,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其進行政治聯審和走訪調查
5、預定新兵
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對學歷、年齡、體檢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應征青年,按照綜合素質考評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預定新兵。
6、批准入伍
經公示未被舉報和反映有問題的,確定為批准入伍對象,由縣級徵兵辦公室辦理批准入伍手續,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
(2)村裡報名當兵是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部隊每年從在校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中招收義務兵,報名流程有網上登記、初審初檢、體檢政審、走訪調查、預定新兵、張榜公示、批准入伍。
優惠政策
徵兵時,各級兵役機關將為各級各類高校徵集對象提供「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簡化辦事程序。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
徵兵體檢前5天,縣級兵役機關要逐一通知預征對象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優先批准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屆畢業生入伍。
2、服役期間的有關就學政策
(1)妥善安排學業。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安排他們參加所學課程的考試,也可以根據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並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一年內。
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准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在校大學生入伍後,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准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2008年入學的學生入伍後,原就讀學校保留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
(2)適當減免學費。在校大學生被批准入伍後,已交學雜費的剩餘部分,根據本人自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
退出現役後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後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
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後按不低於50%的標准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後免交全部學費。
(3)退役後的復學。對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
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
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進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的專科生,由學校報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
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後,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
3、入伍後培養使用問題。兵役機關在確定在校大學生入伍的去向時,要盡可能將他們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專業復雜、技術性強的部隊服役,發揮他們的優勢和專長,滿足部隊建設需要。
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等方面優先安排。對退伍後復學的大學生,如本人自願,且符合相關條件,在校學習期間應優先選拔為國防生或畢業後直接接收補充軍隊幹部隊伍。
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大學生入伍,當兵兩年後可直接提干成為軍官。
4、服役期間優撫安置和有關工資補助問題。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部隊每月發給500元以上的津貼費,伙食費每月450元以上。
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如果部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由義務兵轉為士官。士官實行的是工資制,一級士官每月發給1800元以上,二級士官每月發給2500元以上,三級士官每月發給3000元以上的工資。
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
退出現役後,不願復學的大學生,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並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安置工作。
5、獎懲規定。省徵兵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為鼓勵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從2008年開始徵集入伍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義務兵退役後,報考公務員時,其2年服役期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同時,為維護兵役法規的嚴肅性,在對違反兵役法規行為,嚴格按照《兵役法》、和《徵兵工作條例》進行處理的基礎上。
對應征公民到部隊因拒服兵役導致退兵的,應征公民在接受經濟處罰的同時,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是預備黨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黨員的開除黨籍;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得出國、出境或者升學。
參考資料:網路-大學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