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
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5個程序起訴。分別是:1、債權人可帶身份證、起訴狀及其副本、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3、人民法院受理後,被告要在規定期限內舉證;4、人民法院發送傳票;5、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B. 欠錢不還起訴程序
欠款不還起訴程序具體如下:債權人起草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隨後整理有關本次欠款糾紛的證據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轉賬記錄、欠條等。上述材料遞交法院後經審核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進依法受理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C. 怎麼去起訴一個欠錢不還的人,詳細流程是什麼
現在很多人都會有借錢和被借錢的事情,也會遇到很多借錢不還的事情,遇到這樣的事情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起訴相關人員。那麼怎麼去起訴一個欠錢不還的人,詳細流程是什麼呢?首先要向當地人員提起訴訟,法院審查之後立案處理,最後開庭。
一、怎麼去起訴一個欠錢不還的人,詳細流程是什麼?
1、向債務人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所需要的資料為:起訴書、證據清單,身份證。2、法院審查你的資料後,如果符合立案的條件,就會出具《立案通知書》並告知你訴訟權利義務。3、法院立案後,會根據案件情況轉入具體經辦法官。4、法官向被告發《答辯通知》。5、開庭審理。審理後做出判決。6、如果被告不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需要手續
一:身份證復印件二:起訴狀若或者是支付令申請書三:相關證據材料,即欠條或者債務合同答復時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會有答復。找不到會公告送達,公告送達之後進行強制執行。賴賬:會開庭審理,審理結束後會製作民事判決書,對方不還款,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不管什麼時候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歲損害的時候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D. 別人欠錢不還,法院起訴程序怎麼走
a、民事訴訟一審的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人民法院依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根據事實作出判決。
b、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4)起訴欠錢不還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假如原告勝訴且判決書生效後被告不履行的就按以下方法執行:
1、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強制措施。
2、採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償還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3、《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E. 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
法律分析:怎麼找到欠錢不還的人的方法:到法院起訴還款。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F. 別人欠錢不還起訴需要什麼程序
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並預交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G. 怎麼去起訴一個欠錢不還的人,詳細流程是什麼
當今經濟社會,借錢的情況時有發生,遇到欠錢不還的事情,一定要勇於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護自己,有幾點需要注意下,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不要超過訴訟時效,記得定期向債務人主張還款以中斷訴訟時效的計算,記得將利息約定寫進借條裡面,借款雙方的身份應該明確寫明,借款內容要表述清晰,借條應雙方一式兩份各自保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訴訟費用是有明細的,按照標的收費,1萬元以下的收取50元的訴訟費用,當發生了借款不還的事實時,第一步明確對方的身份,例如姓名、性別、民族、電話、戶籍地等等,關於對方的信息知道詳細為佳,下一步就是確定管轄法院,意思是你要起訴對方是由哪個法院來受理,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可以根據被告的經常住所地和戶籍地打電話向法院詢問一下。
確定了管轄法院就是准備起訴的相關材料了,現在很多地方都具備互聯網訴訟平台,可以注冊一個賬戶進行網上立案,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選擇線下法院現場立案,寫一份起訴狀,簽字按手印,將相關證據准備好,交完受理費,下面就等待法院安排,會向當事人送達開庭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雙方同意調解會安排庭前調解,接下來就是開庭,領取判決書,拿到判決書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可依據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就是簡單的訴訟流程。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費用繳納標准》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H. 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和費用
一、追訴欠款不還的程序及費用
2. 欠款不還怎麼辦?
判決清償後,被告拒不還款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告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中止執行。 一經法院查明,或者原告查明被告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向法院報告,將重新啟動執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執行必須為被告人和被告人的支持者保留必要的生活費資產。
民間借貸現象越來越普遍,還債現象時有發生。 在很多情況下,債權人沒有得到提醒,他們即將面臨起訴。 起訴前,來文無效,移交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