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者辦理房產證要准備哪些材料,辦理程序又是怎樣的
一、辦房產證流程
1、房產交易完成之後辦理房產證有一個時限,這個時限為一個月,也就是說,交易雙方需要在一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請辦理。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後,交易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5、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二、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