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投標流程及程序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規范、實施與監管問題解析-工保網
2、可實施性與市場監管
將傳統公共資源交易的招投標活動與監管由線下轉為線上,涉及多方面的聯動發展。一些原有環節操作是可以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線下向線上的遷移,甚至進一步完善優化;也有一些環節操作是難以通過技術實現線上操作取代線下操作的,如投標人的現場考察環節。
投標人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即是參加現場考察,通過對招標工程地點的的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進行綜合考量,如現場地形、地址、水文、周圍環境及障礙物的考察,為投標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設計制定施工方案、安排冬雨期施工措施、編制現場「三通一平」計劃等,進而科學合理的開展投標編制工作與投標報價。
從這個角度來看,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與科學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兩者之間即存在必然的問題矛盾。
此外,在招投標市場監管方面,市場監管機構不僅面對線上化監管的全新挑戰,還面臨更為嚴峻的線下不規范市場行為監管。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對於規范各類招投標市場行為的監管效果毋庸置疑,因此在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發展過程中,一些項目單位轉而採取「下線」策略逃避監管,如將項目工程化整為零或分段實施,從而降低項目規模逃避招標,直接發包給承包商;再如項目主體工程進行線上招投標,後期建設或附屬配套工程轉為線下發包。這要求監管機構對於招投標線下市場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是我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一項重要發展變革,是對傳統招投標活動形式與市場管理的一次信息化升級。這一方面代表著我國公共資源交易交易服務與公共資源管理開始進行「形」與「質」躍遷,另一方面也對電子招投標市場建設與監管提出巨大挑戰。
㈡ 招標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招標的程序一般有以下的10個步驟,分別是:1、履行項目審批手續;2、委託招標代理機構;3、編制招標文件及標底;4、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招標人需要根據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5、資格審查。一般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6、開標;7、評標;8、中標;9、簽訂合同;10、終止招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㈢ 根據《標准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對於可能發生的變更,正確的處理程序為( )。
【答案】:D
首先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意向書,如承包人收到變更意向書後同意實施變更,則向監理人提出書面變更漏頃建議書,監理人審查承包人的建議書,認為可行,並經發包人同意後,發出變更指示;如承包人收到變更意向書後不同意變更,監理人與承包人和發並宏包人協返蔽陸商後確定撤銷、改變或不改變變更意向書。
㈣ 招標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招標的程序一般有以下的10個步驟,分別是:1、履行項目審批手續;2、罩扒委託招標代理機構;3、編制招標文件及標底;4、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招標人需要根據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物隱昌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5、資格審查。一般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6、開標;7、評標;8、中標;9、簽訂合同;10、終止招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攜稿定的報刊、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㈤ 招標合同生效後如何才能變更
協商一致變更。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協商不成的,不能單方變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姿納御四十三條以及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一、招投標合同變更的程序:
(一)變更的提出;
(二)變更指示根據九部委跡岩《標准施工招標文件》中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變更指示只能由監理人發出。
二、招投標合同變更的條件:
(一)原已存在的合同關系。
合同的變更,是改變原合同關系,無原合同關系便無變更的對象,所以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著合同關系這一條件。合同無效,自始即無合同關系;合同被撤銷,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亦無合同關系;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仍無合同關系,在這些情況下,自無變更合同的餘地。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化。
合同的變更采狹義說,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因此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是合同的變更不可或缺的條件。
(三)合同的變更須依當事人協議或依法律直接規定及法院裁決,有時依形成權人的意思表示茄隱。
(四)須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對合同的變更,法律要求採取一定方式的,須遵守這種要求。基於情事變更原則變更合同,變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須經法院裁決的方式。當事人協議變更合同,有時需要採用書面形式,有時則無此要求。債務人違約而變更合同一般不強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㈥ 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是:
1、建設單位須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發包方應不遲於變更前14天彎迅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准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須經原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①、因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②、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准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承包商要求對原工程進行變更,旁態控制順序:
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因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原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③、工程師同意採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議,須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工程變更程序:在變更前,雙方就辦理工程變更中涉及的費用增加和造成損失的補償協議,以免因費用補償的爭議影響工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