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強化程序正義理念及司法實踐執行力度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差遲到公平正義。」這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首要價值追求。要讓人民群眾感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最有力、最具體的手段就是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形象親和,司法公信,讓社會公眾「信」法。本文著重探討的是應用系統科學方法規范法院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親和力。
一、問題的提出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由人民共享發展成果,共同團結進步,這表明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社會追求的價值目標。同時,公平正義是協調社會各個階級階層相互關系的基本准則,既能促進各方力量的「合」,也能推動長治久安的「和」,公平正義與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內在統一的。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大任務。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人民群眾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更加強烈,一些民眾為爭得一分公平甚至比爭得幾分利益還要執著。人民法院處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只有嚴格依法辦事,不枉不縱,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縱一個「壞人」,讓民眾感受到法律之威,感受到法律之仁,感受到公平正義在身邊。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人無信不立。一個單位、一個行業、一個系統,如果得不到社會普遍信任,就會失去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作為人民法院理應成為最講理、最公正、最值得信任的地方。但現實中,眼下處於社會轉型期,矛盾多、訴求廣、聲音雜,一些群眾不相信法院會依法公正處理案件;涉訴信訪高位運行,司法裁決自動履行率不高,執行難問題依然存在;在法院內部,個別幹警法治理念沒有牢固樹立,司法作風不端正,甚至徇私舞弊,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個別幹警對群眾「冷橫硬」,群眾意見大等等,都在客觀上制約了民眾對司法的感受。
二、實現「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的途徑
系統意義上的法院系統是一個開放系統,時刻處在陽光的照耀下。所以,法院管理必須確立系統的理念、運用系統的分析方法,從司法主體、司法權運行、司法監督等維度,從理念、能力、制度、文化等層次,建立最優化的管理體系。
(一)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隊伍建設是根基。1月7日召開的全國政法會議上明確提出要加強「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能力、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科技信息化應用能力、拒腐防變能力」的建設,具體到人民法院重點抓好:一是強化法官司法理念、職業道德建設。孔子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近年來,相繼開展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都把「為民」作為本質要求,這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求人民法官必須牢固樹立「為民」的司法理念,落實依法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以「公正、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動原則,進一步增強司法的公信力。二是強鏈判化司法能力建設。司法人員作為法律的運用者,主要通過司法者的司法行為來體現「為民」,所以履職能力則是關鍵。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僅僅依靠理論上的學習和理解,還必須通過專門的訓練和實踐來實現。對司法者的培訓逐步實現由知識型向能力型、由普及型向專業型、由經驗型向素質型的轉變,提高司法者案件處理能力,調解疏導能力,運用法律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等。
(二)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司法公正是基礎。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人民法院辦理的每一起案件,要做到實體公正、程序公正、裁判公正、執行公正、辦案公正、形象公正,這是最基本的要求。為此,重點做好:首先,完善司法保障制度。主要涉及身份保障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兩。身份保障機制方面,在堅持實行司法考試制度的基礎上,選拔品行端正、法律素養較高、社會閱歷經驗豐富的人到司法隊伍中來,才能使社會公眾真正相信司法者是公正的、具有足夠能力公正辦理案件,才有助於提高司法公信力。經費保障方面,雖然在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有些問題依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中共中央做出了虛喚李《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司法機關的保障機制,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會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其次,建立完善的審判管理制度,保障公正高效的辦案。建立科學的審判流程管理、審判質量評查體系、法官業績評價體系,讓人民群眾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提高辦案效率,「遲來的正義非正義」,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第三,建立完善的監督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任何權利都是一把雙刃劍,在賦予司法人員獨立的司法權的同時,還必須加強對司法的監督,建立審判監督程序、科學有效監管考核及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完善黨內監督、人大監督、群眾監督以及和陪審員的監督,實現司法權由封閉到開放的轉變。
(三)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司法公開是重要措施。把司法依據、程序、流程和結果及時公之於眾,繼續開展「法院開放日」、庭審觀摩、庭審網路直播活動,完善人民陪審制度,健全新聞發布制度,不斷增強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項措施,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努力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必須認真落實司法為民。妥善審理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案件,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大力推廣普通程序簡易審、小額速裁程序以及上門立案、就地開庭、巡迴審判等便民舉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讓人民群眾「不怕打官司、打得起官司」。繼續深化「反規避執行」和清理涉訴信訪積案活動,努力解決好「執行難」問題。不斷修訂、完善和落實各項利民、便民、親民措施,以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熱情周到服務,提升社會公眾對司法機關和司法者的信任度。
(五)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必須加強司法文化建設。司法文化建設是深化司法者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的重要途徑,是提升司法品味、增強司法公信力、樹立法律權威的重要手段。它包括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建設四個方面。物質文化,是內在精神的物化形式的表象體現。行為文化,是幹警人生價值觀的折射。制度文化,科學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的機制。精神文化,是靈魂,處於核心地位。通過發展司法文化,充分發揮文化的教育、引導、凝聚、規范、約束、激勵、輻射作用,逐步塑造法官的人格品性、理想信念和行為准則,使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等理念內化於心,外踐於行。
安居才能樂業,公正才有幸福。公正司法,是能讓一切正能量喚醒並激活起來的「魔法石」。民眾將糾紛付諸司法,是緣於相信司法是受侵犯的權利得以救濟的最後一道屏障,是實現、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陣地。人民法官只有嚴格依法公正辦案,才能不斷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貳』 如何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依法依紀安全文明辦案
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並不是一句空話,更不是一句口號,而是需要我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予以高度重視,需要我們辦案人員一絲不苟地加以貫徹落實,因此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要做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具體工作。
1、牢固樹立正確的執紀辦案觀念。觀念決定思路,思路決定出路。要做喊姿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必須樹立正確的執紀辦案觀念。現實中,存在著「為了查案而查案」的錯誤辦案觀念,機械地認為查案越多越好。在這樣錯誤辦案觀念的影響下,是絕對不可能做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要做到嚴格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無論是領導幹部還是辦案人員,樹立正確的執紀辦案理念,堅持查實問題、懲治腐敗是成績,澄清是非、保護幹部也是成績,要把查辦案件放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把握,堅決查處破壞改革、阻礙發展、影響穩定的違紀違法案件,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2、加強案件查辦工作的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是保證。要做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必須加強案件查辦工作的制度建設。要建立健全案件查辦工作的相關制度,細化辦案環節的程序規定,明確辦案人員有關安全文明辦案的職責規定等。通過建章立制,使辦案人員有章可循,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案件查辦工作順利進行、有序推進。一是建立健全線索排查管理制度,規范線索排查的方式方法,實行案件線索管理、移送、運行的有序化。實施案件線索集體排查制度,優化案件線索質量。集體排查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綜合分析的作用,發揮集體智慧,優化從各個途徑集中來的線索,發揮線索本身最大的效益和附加值。建立「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庫」,集中管理案件線索。建立「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庫」有利於線索的集體排查,有利於線索的統計分析,有利做好線索的保密工作。案管室要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審計及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系,與本部門各職能室、各下級紀檢監察組織及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聯系,及時收集和儲存案件線索,實行動態管理。完善案件線索排查移送協作機制,規范案件排查移送。案件線索的來源是多方面的,如何將這些線索及時收集和按規定辦理,關鍵在於形成有效的案件線索排查移送機制,落實和強化反腐敗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移送線索的責任,規范移送程序和移送方式。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辦理工作制度,把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要求貫穿到辦案的各個關鍵環節,實現辦案工作的規范化。辦案工作制度是辦案人員查辦案件的必須遵循的制度,是評審案件質量的依據,是實施監督檢查的規定性條文,要努力規范辦案流程,增強辦案工作的程序性。建立程鄭敏絕序化的查案工作機制,包括初核、立案和處理的審批程序,調查取證程序,審理程序,處分決定執行程序等,這些程序是規定也是細節,須認真落實。強化辦案法規制度的執行,增強辦案工作的法制性。執行辦案制度,在法律法規內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的查辦案件職責,是建設法制國家的必然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案件監督檢查制度,嚴格案件考評監督制約機制,實行監督檢查的全程化。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辦案責任制,明確案件辦理人員之間的關系和應負的責任,保證辦案人員職責分明,責任明確。建立辦案回訪制,對案件辦理人員遵守辦案紀律的情況進行事後了解,促進廉潔辦案和文明辦案。建立辦案人員責任追究制,對案件辦理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責任追究。打破辦案封閉模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這有利於發揮案件查辦工作的社會綜合效應,對於拓展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思路,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水平,嚴格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辦拿拆案行為有著廣泛而深刻的意義。
『叄』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僅要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各種復雜問題,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善於運用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實踐,重點要強化「四個理念」,實現「四個統一」。
一、樹立嚴格執法理念
強化職權法定、嚴格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依法履職與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首先,法定職責必須履行到位。改燃豎其次,執法權力必須依法行使。第三,執法者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
二、樹立文明執勤理念
牢固樹立規范執法、文明執勤的理念段答,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規範文明的執法形象,不僅有利於增進人民群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更有利於促進法律在人民心中樹立尊嚴和權威。 在處理敏感案、事件時,要把法律的剛性和執法的柔性結合起來。在執法辦案時,要把打開「法結」與打開「心結」結合起來。
三、樹立公正執法理念
牢固樹立平等對待、公正核大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第三,要堅持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四、樹立保障人權理念
牢固樹立執法為民、保障人權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維穩與公民維權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更加自覺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放在各項執法辦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註重在社會管理中體現服務為先。第三,要更加註重在維權中實現維穩。
『肆』 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辦案工作,不斷提高查辦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查辦案件工作是與腐敗分子鬥智斗勇的過程,執紀辦案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才有堅實的基礎。同時,查辦案件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只有不斷加強查辦案件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才能進一步提高辦案水平,推動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開展。
一、提高五種能力
1.注重決策,提高組織指揮能力。組織指揮能力是案件查辦工作的領導者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對案件查辦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調兵遣將、有效協調各方都是領導者發揮組織指揮能力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名辦案領導者,一要善於觀察分析,面對復雜多變的調查環境,要從多角度深入思考、周密分析,正確判斷,因時因地因人制宜作出快速反應和靈活決策,不斷提高應變能力。二要善於科學謀劃,抓大事、抓關鍵,善於聽取他人建議,綜合各方面的智慧,集思廣益,群策群力,不斷提高領導能力。三要勤於調度,及時了解和掌握案情,作出正確的決策,不斷提高決策能力。
2.把握關鍵,提高談話突破能力。談話能力是辦案能力的重中之重。談話是取得涉案人員口供或證人證言的主要途徑,是突破案件的至關重要環節。一是充分做好談話前的准備工作,要有明確的目標。必須盡可能地全方位了解被談話對象的情況,認真分析談話對象的心理狀態,認真策劃,周密制定談話方案。二是合理安排好談話人員。根據談話人員的特點,盡量使每組談話人員做到強弱搭配、取長補短、性格互補、配合默契。三是端正談話態度。防止不採用當手段來談話取證,要用證據說話。要採取攻心為上的策略始終保持必要的氣勢。要依紀依法科學文明談話,保障談話對象的合法權利。四要講究談話策略。根據不同談話對象和不同的案情,掌握好談話步驟、時機和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政策、情理,靈活採用突破方法和技巧,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強化證據,提高調查取證能力。查辦案件是一個收集、鑒別、運用、審查證據,以清楚地認定事實和問題性質,進而對問題做出恰當處理的過程。調查取證是辦案中最重要的工作。一要強化證據意識。證據是案件的核心,是案件的生命,證據決定成敗,不能有任何閃失。二要依紀依法收集證據。收集證據的主體必須合法,必須由法定主體收集和提取,並具備法定形式,收集提取的程序、方法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取證的手段、程序要合法。三要嚴格、規范鑒別和使用證據。要鑒別證據是否客觀真實,是否偽造;是否與案件事實有聯系,其來源有無問題。然後綜合分析證明案件的同一事實的各類證據之間有無內在聯系,要注意時間、條件的變化對證據的影響。
4.發揮職能,提高協調配合能力。紀檢監察幹部在反腐敗斗爭中擔負著組織協調的重要職能,不僅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還必須充分調動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作為辦案人員應做到:一要注重協調,從領導幹部到普通辦案人員,都要樹立一種積極協調、主動協調的觀念,重視做好辦案中的協調工作。二要善於協調。協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既要依紀依法積極協調,同時又要注重方式方法,靈活進行協調工作,不能以勢壓人。三要敢於協調。協調實際上是一種組織行為。要積極協調,敢於擔責。在協調過程中,要體現協商,但更要講大局、講紀律、講配合。四是創新協調機制。協調辦案是全方位、多層次協同配合的過程。要加強對新形勢下辦案協調工作特點規律的探索,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進一步完善聯合辦案協調機制。
5.身體力行,提高督辦指導能力。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督辦指導意識,既要抓好自辦案件,為下級機關提供示範的帶動作用,又要對下級機關辦案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要善於發現問題、找准症結,切實履行好督辦指導的職責。
二、強化三種建設
(一)強化規范化建設,有效提高查辦案件質量
1.加強協調,規范辦案機制。要建立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部門辦案協作機制,及時溝通和協調查辦大案要案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充分發揮紀委在查辦大案要案中的組織協調職能,公安、檢察、法院、審計、工商、財政、稅務、計生等部門加強辦案協作,促進案件查處工作的順利開展。
2.健全制度,規范辦案行為。要完善信訪受理、線索初核、立案調查、案件剖析等制度,以嚴格的程序保障和促進實體公正,努力克服和防止重實體輕程序、重查辦輕管理、重結果輕過程的行為發生。
(二)強化專業化建設,切實加強辦案隊伍建設
1.實行准入機制。凡進入辦案一線的幹部必須有相關專業知識或工作經歷。
2.加強教育和培訓。一是定期邀請財務審計專業人員、司法專業人員以及上級機關的「辦案能手」給一線辦案人員上課,提高辦案人員的理論水平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二是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辦案部門,選派辦案人員參與跟班辦案,以案促訓,提高辦案人員的實戰經驗和突破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優先選送辦案人員參加上級舉辦的相關培訓班。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辦案人員到辦案先進單位交流學習,取長補短,提高辦案技能。
3.完善辦案人才庫建設。從公安、檢察、法院、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遴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且在法律、審計、金融、財會等方面具備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專業人才骨幹,納入辦案人才庫,實行統一管理和調配,充分發揮專業特長和業務技能,為查辦案件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
(三)強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科技辦案水平
1.提高認識,實現思想上的轉變。與傳統辦案手段相比,談話及調查筆錄電子化更具有快捷、高效、真實、節約、方便的顯著優勢,過去那種一支筆、一張紙等傳統辦案手段已經不適應現代辦案需要了。如果不迅速轉變觀念,加快辦案信息化建設步伐,勢必被時代前進的步伐淘汰。實現辦案的信息化成為紀檢監察機關提高查辦案件工作科技含量最迫切的願望和自覺的行動。
2.加大投入,實現裝備上的更新。為適應查辦案件工作信息化的需要,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資金投入,本著布局合理、規范高效的目標科學規劃、抓緊建設辦案點,並根據單位實際,按照規定的標准配備交通工具、筆記本電腦、列印機、復印機、錄音筆、攝像機、監視儀等設備,在硬體上確保辦案信息化的需要。
3.強化訓練,實現技能上的突破。要求辦案人員利用辦案之餘時間,進行電腦操作的突擊訓練,或請專業人士從文字錄入、文檔編輯、列印機的使用等方面進行培訓指導,使談話筆錄的製作統一規范,不斷提升科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伍』 增強程序正義觀念需注意哪些方面
刑事審判所要實現的最低限度程序正義要求主要有以下六項:
參與性
這一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又可稱為「獲得法庭審判機會」的原則,其核心思想是,那些其權益可能會受到刑事裁判或者刑事審判結局直接影響的主體應有充分的機會並富有意義地參與法庭裁判的製作過程,從而對法庭裁判結果的形成發揮有效的影響和作用。一些學者進行的實證研究顯示,一個人在對自己的利益有著有利或不利影響的裁判或者決定製作過程中,如果不能向有權作出裁決的人或機構提出自己的意見、主張,不能與其他各方及裁判者展開有意義的論證、說服和交涉,就會產生強烈的不公正感,這種感覺源於其權益受到裁判者的忽視、其道德主體地位遭到裁判者的否定這樣一種現實。因此,為確保被告人、被害人等受到公正的對待,法庭至少應保證他們在裁判製作過程中始終在場,保證他們有向法庭提出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主張並對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和意見進行質證和反駁的機會、能力和具體的程序保障,並且將其裁判結論直接建立在根據這些證據、主張、辯論等所作出的理性推論的基礎上,從而使各方的參與產生實際的參與效果。不僅如此,法庭還應當保證各方有充分提出本方證據、事實和主張的機會,而不對其參與進行不必要的限制;同時,被告人、被害人等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還應受到基本的人道待遇,其人格尊嚴和自主意志得到尊重。只有這樣,刑事審判過程才能符合程序參與性的基本要求。
中立性
程序正義的這一要求有以下含義:裁判者應當在那些其利益處於沖突狀態的參與者各方之間保持一種超然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和地位,而不得對任何一方存有偏見和歧視、甚至是打壓。這一要求的意義在於確保各方參與者受到裁判者平等的對待。裁判者的中立性是一種通過排除各種不公正、不合理情況而保證程序正義目標實現的公正要求,它有三項具體內容:(1)與案件有牽連的人不得擔任該案的裁判者;(2)法官不得與案件結果或者各方當事人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關系;(3)裁判者不應存有支持一方、反對另一方的預斷或偏見。
對等性
根據程序正義的這一要求,裁判者在整個刑事審判過程中應給予各方參與者以平等參與的機會,對各方的證據、主張、意見予以同等的對待,對各方的利益予以同等的尊重和關注。與裁判者的中立性一樣,程序對等原則也旨在確保各方參與者受到平等的對等,進而實現程序正義。但這里的平等對待是指裁判者在審判過程中平衡控辯雙方地位的綜合要求,因而又可稱為「動態的平等對待」。為實現程序對等,控辯雙方應在參與審判過程和影響裁判結論的製作方面擁有平等的機會、便利和手段;裁判者應對各方的證據和意見予以平等的關注,並在製作裁判時將各方提出的有效觀點平等地考慮在內。同時,程序對等原則要求控辯雙方不僅擁有形式上的平等參與機會,而且還應在實質上具有平等的參與能力和參與效果。因此裁判者應確保參與能力較弱的一方擁有一些必要的「特權」,以糾正各方實際存在的不平等狀況。
合理性
程序正義的這一要求又可稱為「程序理性原則」,它的基本內容是:裁判者據以製作裁判的程序必須符合理性的要求,使其判斷和結論以確定、可靠和明確的認識為基礎,而不是通過任意或者隨機的方式作出。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顯示,一個人在某種可能對自己產生不利決定或後果的活動過程中,如果不能及時了解程序的進程、判決結果的內容以及判決的根據和理由,就會產生一種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感覺,而且從心理上難以對判決的正當性產生信服。這種感覺源於自己的權益受到忽略、自己的命運受到隨意的處置,而自己卻毫無改變這種狀況的能力的心理狀態。為使刑事審判過程符合程序理性要求,(1)裁判者作為定案根據的事實必須經過合理和充分的論證;(2)裁判者在製作裁判之前必須進行冷靜、詳細和適當的評議,以便對各方提出的論點和論據作出仔細的討論和衡量;(3)裁判者的結論必須以法庭調查中採納的所有證據和事實為根據,並顧及控辯雙方提出的所有有效的證據、事實、主張和意見;(4)裁判者應明確陳述其據以製作裁判的根據和理由,並向訴訟各方以及社會公眾公開論證自己所作裁判的合理性和正確性。
自治性
所謂程序自治,是指裁判者就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所作的裁判結論必須從法庭審判過程中產生,從而使刑事審判程序對裁判結論的形成具有唯一的決定作用。為此,(1)裁判者的裁判結論必須產生於法庭審判活動結束之後,而不能在庭審開始之前或者進行過程中形成;(2)裁判者的裁判結論必須建立在其通過法庭審判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問題形成的理性認識基礎上,而不是他在法庭審判之外所形成的預斷、偏見或者傳聞的基礎上;(3)裁判必須以控辯雙方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提出的有效證據、意見、主張為根據,而不能隨意將任何一方的論點和論據排除於定案根據之外。
及時終結性
程序正義的最後這一要求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刑事審判活動應當及時地形成裁判結果,二是審判應通過產生一項最終的裁判而告結束。當我們說法庭審判過於遲緩或過於急速時,實際上是在用「及時性」要求對刑事審判活動作出評價。及時性原則要求審判活動保持「在過於急速和過於遲緩這兩個極端之間的一種中間狀態」,避免因過於急速或者過於遲緩而使各方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另一方面,刑事審判如果永遠沒有終結之時,或者對同一刑事案件的審判可以隨時或無限期地被重新進行,那麼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就將永無確定之日,被告人甚至被害人也會因其利益和地位的反復變化和不確定而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終結性原則要求必須確保法院對同一刑事案件的審判有一個最終確定的狀態,使得在此之後對同一案件的審判受到嚴格的限制,避免隨意或無限制的啟動審判程序。
『陸』 如何認識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司法權威
司法公信力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樹立司法公信力是為了增強人們對司法的信仰,而這種信仰對構建社會法律秩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司法權威是通過嚴格的司法程序、規范的司法行為向當事人和全社會展示的一種威望、一種公信力。司法權威作為國家權威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高效的生成基礎。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的必由之路。確保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事業發展的生命和靈魂。司法效率是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滿意與否的一個重要關注點。司法權威不是憑空而來的薯旁,甚至也不是外部力量給與的,最終還是要依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動來實現,靠廉潔、清正的法官隊伍來保證。法律只有被公正、高效地適用,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自覺擁護和一體遵從,才能真正樹立和維護司法權威。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厭訟、「青天情結」等非理性的社會心理客觀存在,導致一方面人們對司法不信任,法院的社會公信力下降,民眾失去司法信仰,另一方面也促使人們對司法不尊重,把精力和注意力轉移到通過非司法程序解決沖突的途徑上,甚至於把純粹的法律問題也通過非司法途徑來解決,司法權存在的必要性成了疑問,上訪、鬧事成了必然。一些案件剛起訴到法院,一方或雙方訴訟當事人就開始信訪,要求人數灶橡大或者黨政機關監督法院公正司法。公民中存在一些錯誤的觀念亦損害了司法權威。打官司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是在當前一些人的言談舉止中,存在著很多的錯誤觀念:把本應自己承擔的訴訟風險責任,推卸給司法機關;不懂得訴訟權利是一種「過時不候」的時效性權利;不懂得司法審判權是一種終局性權力;不懂得司法權力是一種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權力。一些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對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其中個別代表和委員本身是案件當事人,在「兩會」上反映具體案件,並要求法院的接待人員予以解釋和答復,也有個別身份是律師的代表和委員,將本人在代理訴訟中敗訴的案件帶到會上反映,公開批評法院辦案不公。甚至一些人大代表更是把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媒體對司法活動的提前介入以及所謂的「媒體審判」更是影響了公眾對司法公正的判斷。媒體對司法機關開展新聞批評,對司法機關存在的弊端和不足和工作缺陷提出批評,予以揭露,進而形成對司法機關和司法工作人員的名譽、人格進行攻擊,甚至是惡意的或攻擊性的對司法機關中違法違紀人員進行曝光,對庭審報道片面追求新聞效果,過分地介入並不加分析地詳細報道案情,易誤導社會輿論和公眾看法出現偏差。
建設和諧誠信社會的最大特點是對違背誠信行為進行及時和適當的制裁,使違背誠信所付出的代價要大於守信的成本,而建立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司法信用體系——司法公信力,樹立司法權威,是建立和諧誠信社會的首要前提。當前,行政權干預司法、司法腐敗、執行難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對原本脆弱的司法誠信體系造成一次次嚴重的沖擊,司法公信力已成為制約構建和諧社會的瓶頸,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樹立司法權威已成為亟待解決之問題。
增強司法權威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僅僅依靠黨的領導,建立權威的司法體制。所謂權威的司法體制是指司法機關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們雖然不贊成西方的「三權分立」,但「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卻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我們所提倡的司法獨立,與西方有很大不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決定了司法從屬辯數於立法。但現在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越是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從事的時間越長,對法律越感失望。這是在太多權力干擾和世俗壓迫下而產生的惡性循環。當前,主要有兩種錯誤的傾向比較突出。一是司法權力行政化傾向;二是司法權力地方化、行業化傾向。兩者嚴重干擾著司法獨立和司法統一,是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敗的誘因之一,對公眾的司法信仰造成嚴重的打擊。因此,司法體制中立、統一、公正,司法機關依法獨立統一行使司法權,其它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司法機關的權威地位提供製度性的尊重和維護,營造獨立的司法環境,建立權威的司法體制至關重要。
第二,努力提高司法者自身的司法能力。對正義的實現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質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內容更為重要,法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司法者的司法能力必須不斷提高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司法能力則是司法者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完成運用法律處理案件,體現司法職能的專門活動的本領。1、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此法官必須具備形式邏輯知識,明晰概念、判斷和推理的規律,注重培養自己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2、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法官必須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才能准確掌握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基本規定,才能全面了解每個具體條文的立法願意和立法背景,才能熟知每個條文或具體制度在該法律領域的地位和作用,從而准確運用法律,去正確裁判每一起案件。3、嫻熟的審判技術運用能力。審判技術運用能力包括聽訟能力、駕馭庭審能力、歸納爭議焦點能力、認證能力、適用法律能力、調解能力、應變能力等。法官只有具備較強的審判技術運用能力,才能明辨是非。4、良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法官所有的裁判活動必須通過有聲語言和書面文字來完成。這種語言和文字載體必須傳達法律原則和精神、表達法律意志、明確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因此,這種語言和文字必須具有鮮明的職業特點,即法言法語。法言法語具有邏輯性、功能性和權威性,它不僅是法官與當事人之間交流的工具,而且能將模糊的社會問題轉化成明確的法律問題,同時排除了非法律的思考,保證法官思維的理性化。規范、准確、簡潔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是法官審理案件的必備素質之一。5、自覺的創新發展能力。法官應當具備自覺的創新發展能力,即由單純的適用法律的機器向總結司法經驗和審判規律的層面發展。法官必須進行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以理論指導實踐,以實踐豐富理論,從而實現從適用型法官向創新型法官的轉變,充分發揮司法的能動性,積極、適度地拓展裁判的功能,,實現對社會的責在立法不能觸及的領域通過裁判充分發揮對社會的調控和整合作用任。
第三,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效率。公正與效率相輔相成,共同體現著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本質特徵和價值追求,沒有公正的效率就失去了司法的根本,而沒有效率的公正也不是完全的公正。我們既不能以犧牲實體公正來求得效率,盲目追求審限內結案率;也不能無視法律的明確規定,無視當事人縮短周期、減少訟累的期盼,造成訴訟遲延,久拖不決。因此,要牢固樹立司法公正的意識和辦案質量第一的觀念,用最大的人力投入、最有力的措施、最優良的條件,確保程序合法,最大限度杜絕錯判案件的發生。同時,要牢固樹立司法效率的意識,確保在法定期限內審結案件,這也是嚴肅執法的體現。
第四,強化法官對法律的忠誠和自律意識。法官對法律的信仰,對法律的忠誠,對公正、高效和權威的追求是天經地義的。法官最大的恥辱就是枉法裁判。一個對法律不忠的人、一個法律的背叛者,是沒有資格擔當法官重任的。我們還必須認識到,在一定時間內,法律是一成不變的,而法律關系則千變萬化。法官不應該滿足於充當法律條文的復印機。法官不僅要模範地遵守法律,而且要善於運用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創造性地執行法律;法官不僅要服從現有的法律,更要服從法律的基本價值——正義和良知。法官必須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其次要戒貪,貪有多種形式,有貪財的,有貪利的,有貪名的,有貪色的。
第五,建立支持司法權威的現代司法理念。現代司法理念與現代民主憲政、市場經濟、現代法律精神及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原則相一致,其核心是公正。現代司法理念是司法權威的觀念支持,它至少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司法人員的理念,他們是司法活動的主體;二是領導者的理念,他們掌有領導權、立法權、監督權和管理權,引導控制著司法活動的方向;三是社會公眾的理念,他們是司法活動的參與者。首先領導幹部要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執政能力護憲法的自覺性。其次要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建立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
第六,要加強司法宣傳。社會公眾對法院和法官的評價,往往並不是來源於對審判工作的全面了解,而是來源於對個案處理結果的觀察和感受。在任何一個社會,當事人對個案不公都有一種本能的「放大」效應。但是,把少數法官的腐敗行為渲染擴大為整個司法隊伍的腐敗行為,把少數案件的處理不當渲染擴大為全部司法活動的不公,也是有失偏頗的。
『柒』 如何提高執法司法機關辦案質量 原來是這樣提高的
1、進一步堅定政治方向,堅持群眾路線、群眾感情、群眾立場、群眾政策;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端正執旁物納法思想,提高辦案質量,提升執法能力,提升思考問題能力,切實增強抓好教育實踐活動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堅定性。
2、要創新社會管理,切實增強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的主動性。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監督機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方式和途徑,更加註重維護社會穩定,更加註重維護人民權益,更加註重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更加註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切實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實服務好中原經濟區建設。
3、要突出實踐,切實抓好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各項措施落實。切實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貫穿於實際工作的全過程,做到抓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與抓政法各項工作互為促動、互為發展;
要以抓好「執法能力、效率、責任心」大檢查為載體,深化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要加強源頭執法監督,找准切入點、結合點、突破點,著力解決司法理念、執法能力、效率和責任心、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整改。
通過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使運沒政法各部門、各單位的精神面貌有新的螞喊變化,使政法幹警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和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不斷增強,把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效體現在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上。
『捌』 如何進一步優化醉駕案件司法辦案程序,推動繁簡分流
可以蔽春孝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優化:
1. 引進科技讓辦案更高效,例如建立智能化的司法系統,實現自動化的庭審流程及文書生成,節約森睜人力資源。
2. 加強法律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飲酒駕駛的法律意識,切實減少醉駕案件的發生,從源頭上減少司法辦案的壓力。
3. 通過推行繁簡分流制度,將簡單的醉駕案件通過快速審理,讓更多的司法資源用於處理復雜案件。
4. 建立司法公開透明的體系,倡導公正宏稿審判,提高判決公信力,加強監督與問責機制,為司法辦案程序進行進一步優化提供保障。
『玖』 如何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三)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健全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強和規范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准。
(四)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范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五)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豎答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余羨慧。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派伏乾重大問題的決定》 第四條 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拾』 如何提高辦案質量舉措
一、堅持寬嚴相濟政策,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積極開展構建社會和諧活動,堅決執行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既有力地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又充分體現依法從寬,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二、堅持行政協調工作機制,解決官民爭議。
三、民事審判薯陵注重調解。堅持多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寧可多說一些話,多費幾份神,也要盡量調解結案,做到案結事了。
四、堅持剛柔並用執行方式,提高公信答手雀力。採用剛柔相濟的執行方式,用「柔」的方式引導和化解清早,把執行和解的過程,轉化為增進雙方當事人的理解溝通、弘揚誠信友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關心和支持執行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法制宣傳,增強公眾對法律的信仰和信任。司法活動及其結果本身具有的價值僅僅是構成社會效果的一方面因素,更多的因素在於人們普遍的法治理念和對現實生活的認識水平。
六、重視司法經驗的應用。將紛繁復雜的社會現象一斷於法,不僅需要深厚的法學理論和淵博的法律知識,同時也需要經過長期社會實踐形成的豐富的司法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