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監獄收押罪犯入監流程
法律分析:①審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書。即審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是否已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是否齊備,記載是否有誤。
②對送押罪犯進行身體檢查。即檢查野敏罪犯是否患有嚴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懷孕或哺乳自己的嬰兒等。
③人身和物品檢查。如發現違禁品或贓物,蘆脊李應當予以沒收,送請人民法院處理果發現可供偵查、審判的材料,應陪遲及時送交主管的偵查、審判機關。
④對收監的罪犯填寫《罪犯入監登記表》。
⑤向罪犯家屬發出通知書。罪犯入監後,監獄應當及時通知其家屬,須在收監後5日內發出通知書。對無家屬的罪犯,監獄可通知其所在單位、基層組織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條 監獄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監獄、執行刑罰、對罪犯進行教育改造等活動,受法律保護。
② 新收犯人入監獄要經過什麼
1、判決生效後押送遣送站,在那裡學習3個月,此期間主要是學習很少勞動;
2、遣送站接受犯人在3-10日內將收監通知書郵寄給家屬(裡面有會見通知);
3、在遣送站學習完畢押送服刑監獄;
4、接受監獄在接受後3-10日內將收監通知書郵寄給友橘家屬(裡面有會見通知);
5、罪犯在服刑監獄集訓3個月所有犯人現在都要集訓(特殊告中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襪告山會見親屬、監護人。
第四十九條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③ 判刑後送監獄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1、法院會先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會收到上述材料後一個月內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2、同時法院會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收到上述材料後會為罪犯辦理收監。
3、罪犯收監後,會在5日內書面通知罪犯家屬。
監獄會對罪犯進行身體檢查。
如果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准。
需要注意額是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將不再由監獄收監,是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法官宣判當天開始計算30天以內看守所不會送犯人去監獄,這個30天是上訴時間。
如果期間上訴,將培慎鏈擇日在孝好次開庭宣判。
如果沒有上訴,30天以後,看守所會根據服刑年齡和年限進行分配監獄。
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經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時間服刑,看守所會選擇留所服刑。
不管判刑多少年,服刑時間還需要超過1年者,如未滿18歲將分配至少管所服刑,如已滿18歲者將分配至成年人監獄服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配孫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④ 看守所到監獄過程
【法律分析】
從看守所到監獄的程序為: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即人民法院將判決書送達羈押場所的一個月內,由公安機關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實踐中,罪犯必須在監獄集訓點集訓兩個月左右由省監獄管理局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姿稿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扒冊手,由看守所代為執春嫌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⑤ 如果有一個人被判刑,進監獄第一件事要做什麼
如果一個人被判刑,進監獄第一件事要做什麼?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一點只要是進了監獄並不是你笑猛要做什麼?而是強制你去做什麼除此而外別無選擇。
監獄其實就像是一個工業園,只要你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當你適應後,其實就和在工廠打工沒什麼區別,只是有錢沒錢的問題,甚至有時候比現實中一些電子廠流水線打工更舒服一點。在我們這個充滿和諧的法制社會,只有充分的去學法,懂法,守法,才能夠遠離犯罪。珍惜當下美好而又自由的生活是何其的重要。
⑥ 進監獄流程
法律分析:進入監獄大門以後,看守所的管教帶去監獄醫院檢查。如果身體有問題,直接住院。沒有問題,就進入入監隊。一般有的銷穗當天有結果,有的好幾天才有結果,基本先在入監隊。在入監隊會有警官告訴新犯規矩,什麼不該做,什麼不該說。然後學習和背38條,這個全國統一。個別省份還會有補充的規定。為什麼背這個,不背行不行。背這個,知道做什麼會扣分,不被也不能夠弊斗緩怎麼樣,可以緩分一次二次下中隊。緩分一次,可能以後可以減9個月變成了四個月六個月。所以,都會很積極背。文盲就可以不背了,但是會背其中幾條。總之一句話,服從,服從,服從。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這個最重要最重要最重要。新犯在入監隊學習時間不定,是說在裡面呆多久分中隊,也就是監區。有的運氣好,二十天,一般一個月帶十天。當然,如果不背規范或者監獄有其他方面考慮,也可以二到三個月的時間在入監對學習,訓練。接下來說學習,法律知識,減刑假釋知識,行為規范,看各種電教片。訓練指的是身體體能方面,一般做操,跳舞居多,隊列,軍姿。這個的的確確好,看守所啥都不好動,裡面這些恢復很多。也是因為監獄屬於半軍事化管理,所以很多方面是部隊的訓練方式和規定。也很多人從無法忍到堅持到適應到習慣。改變很多人。身體吃不消打報告,有病看病,沒病堅持的原則。當然,老弱病殘另外對待,絕對人性化這方面,這個你可以放心。為什麼不建議第一天去看,就是因為人的心理變化很大轉變很快。心理的折磨比身體訓練重多了,當大門的鐵門一關,關的時間幾個月,幾年,十幾年,看不到外面,就算發生天大的事情,也無能為力。當口哨一響,想多睡會絕對是不可能的。說站就是站,說座就是座,說吃就是吃,全部是集體行進,沒有特別。可能前面幾天十幾天難過,慢慢就適應,到最後習慣。記得肖申克的救贖裡面的台詞,體制了。明白不,最好是十天以後,或者下監區一個月以後。因為這個時候,基本都適應了。如果可以,寫信用快遞發,發中國郵政的快遞。有其他快遞也行,但是建議中國郵政,內容,鼓勵第一,只說好的。至於勞動方面,人和人不一樣。分年齡,刑期,個人能力,但是放心租模,不會挨打。法制社會,我國司法還是很健全的。一句話,態度決定一切,積極面對。作為外面的外面的我們。把父母,家庭,小孩搞好,解決裡面人的後顧之憂,比什麼都重要。甚至外面的人比裡面的人更痛苦,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全世界,他們面對的只是一個時間。祝你家人早日回家,能夠減刑假釋。也祝外面的我們,一切平平安安,順順利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六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⑦ 入獄流程
嫌疑犯進看守所的流程是辦案機關作出拘留決定、公安機關憑借拘留證拘留犯罪嫌疑人、安排健康檢查、檢查待拘留者的隨身物品、建立拘留檔案。正式拘留後,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會將拘留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享有的權益告知給被拘留者。⑧ 判刑後送監獄流程
【法律分析】:罪犯由人民法院交付給監獄執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虛或族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團州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差弊。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