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流程
法律分析:1、審查內容。檢察機關審查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應當查明: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許可權和法律依據;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的證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及狀態;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其需要查明的內容。2、討論及審批程序。行政公益訴叢穗改訟案件由檢察官辦案組辦理。審查終結的,應當製作《訴前審查報告》並明確提出是否發出檢察建議或終結審查的處理意見,並經集體討論。集體討論形成的意見,應當報檢察長決定。檢察長認為必要的,可以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3、審查期限。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擬作出終結審查或族帶者提出檢察建議決定的,應當自決定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終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經檢察長決定。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鑒定、評估、審計期間及報送審批期間不計入審查期限。綜上所述,檢察院在平時工作中發現政府機構有違法行為,其可以提出檢查意見,如果政府機構沒有處理,在回復期滿後兩個月內,檢察院應該發起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院審查的時候,重點看政府機構行為和公共利益受損之間是否有必然聯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八十五條 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污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採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滲判事法院管轄。對同一侵權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㈡ 環境行政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
環境行政訴訟的訴前程序包括檢察機關要公告,告知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同時,檢察機關應當向相關的行政機關提出檢查的建議,督促其快速履行其法律職責,行政機關接到建議之後,應當在規定時間履行職責,書面回復。
一、環境行政訴訟訴前程序包括哪些?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並且規定檢察機關已履行訴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後不再進行公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迅孫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並書面回復。
二、環境保護行政訴訟程序1、當事人或其他組織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環境保護部門法定代表人應在接到人民法院起訴狀副本後,出庭應訴或委託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1—2個代理人進行訴訟,也可直接委託律師代理畝族鏈訴訟。
2、委託他人代理訴訟時,委託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簽名蓋章的委託授權書,出具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
3、訴訟代理人確定後,應盡快熟悉案情,審查是否屬訴訟范圍查閱本案庭審材料,並在收到起訴狀副本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和答辯狀。
4、答辯狀應明確回答具體主張和理由,依據事實和法律說明答辯理由的正確性,充分提示對方起訴中的矛盾,請求法院作出正確裁判。
5、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必須停止執行。
6、對人民法院第一審訴訟判決不服時,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7、在訴訟過程中,應注意正確處理好與法庭穗塌的關系,處理好與當事人的關系,處理好與律師的關系。
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國家、集體財產損失,由檢察機關在對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訴的過程中,代表國家、集體利益提起要求相關民事責任主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訟活動。刑訴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檢察機關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附帶民事訴訟。
環境行政訴訟有前置程序,那就是檢察機關的告知工作,行政機關的原告通常為受到權益損害的民事主體,因此,可能存在主體不知道起訴事由的情況,此時檢察機關就可以發公告,通知相關的法人或者單位、組織向法院提起訴訟。
㈢ 公益訴訟流程
法律分析: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前,依法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建議轄區內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經過訴前程序,法律規定的機兆山碼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者沒有適格主體提起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就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唯鄭。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族哪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㈣ 論述民事公益訴訟的程序特則
民事公益訴訟的流程首先是發現線索,然後立案調查,審查,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後,將協議內容公告,公告期為三十日,法院出局調解書,若申請撤訴則將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全部實現,要在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提起上訴或公益訴訟。
一、民事公益訴訟具體流程:1、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提出反訴請求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第一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原則上適用人民陪審制。當事人申請不適用人民陪審制審理的,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決定不適用人民陪審制審理。
3、人民檢察院與被告達成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應當將協議內容公告,公告期間不少於三十日。公告期滿後,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和解協議或者調姿銀哪解協議內容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出具調解書。
4、人民檢察院在法庭辯論終結前申請撤訴,或者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全部實現,申請撤訴的,應予准許。
5、對於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公益訴訟判決、裁定,當事人依法提起上訴、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抗訴或者其他當事人依法申請再審且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分別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審理。
二、民事公益訴訟管轄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第一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侵害行為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民事公益訴訟應該提交的材料1、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的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即: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在食品葯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初步證明材料;
3、人民檢察院已經履行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或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的證明材料。
四、可以提出哪些訴訟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可以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搏桐、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訟權利義務參照民事訴訟法關於原告訴訟權利義務的規定。民事公益訴訟的被告是被訴實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民事公益訴訟可以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並提交相關材料審理,並立案調查。除此之外,還可以提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讓損害社會公益利益行為的公民意識到自身的行為並改正,做跡碼良好的社會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