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入戶口需要什麼條件與流程
一、入戶口條件: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橡判;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入戶主要流程
1、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戶口手續
2、在房產所在地辦理入戶手續。
三、買房入戶需要的手續:
1、准遷證辦理。辦事部門:是房產所在地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的證明》。
2、原籍下戶。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辦理事項: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入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3、現購房所在地上戶搭如旅。辦事部門:房產所在地各個公安局的辦證中心。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到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三、上戶口條件
1、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早婚早育子女、非婚生育子女。
2、1995年底以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無出生證、准生證等原始依據人員。
3、生父母雙方失蹤、死亡一方失蹤、死亡,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無出生證、准生證等原始依據,隨其他親屬共同居住生活人員。
四、上戶口辦理材料
1.DNA親子關系證明
2.生父母書面申請
3.村(居)委會或單位證明
4.生父或生母戶口簿
5.居民身份證
6.派出所出具調查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申請戶口遷入的條件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知凳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和父母或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已滿18周歲未滿20周歲的在校學生還須提供在讀學校學籍證明);
4、收養落戶:民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收養證明、被收養人居民戶口簿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⑵ 戶口遷入流程是什麼
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個人提出申請,到村居委會辦理同意遷移戶口同意書,攜帶相關證件在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辦理遷入手續。以下是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遷移戶口需要入戶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最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要准備的證件有: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等。
遷戶口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戶口都需要證件: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遷移戶口的手續:個人提出申請,到村居委會辦理同意遷移戶口同意書,攜帶相關證件在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辦理遷入手續,重新辦理身份證。遷移戶口證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沒有的不用提供)、房產證等證件。
戶口遷移手續十分簡單,准備好材料即可到相關機關辦理遷移。戶口遷移常出現在:孩子上學需要、結婚辦理戶口遷移、工作需要等。
根據《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皮胡注銷戶口。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算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一、轉戶口需要哪些證件和手續流程?
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咐陸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准遷證、遷入地的准遷證 、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衡握頃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二、如何辦理市內戶口遷出,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遷戶口需要什麼證明、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戶口需要什麼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在實踐中,根據辦理戶口轉移的原因不同,不同的情形轉戶口的所帶的資料也是不同的。還有就是不同的地方的政策又是有所差別的,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以及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大家可以向當地的戶籍打電話詢問清楚,問清當地的轉戶口流程具體辦理過程以及所需攜帶的證件。
⑶ 遷入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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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入戶口需要的手續流程車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9、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戶口遷移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⑷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和流程
所需材料: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未婚生育的需要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
流程:1、醫院出具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一份。2、父母攜帶好身份證,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派出所。3、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塬件1份)。4、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工單位開具的二胎審批表。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塬件1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桐源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局困態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尺螞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⑸ 戶口落戶怎麼辦理流程
辦理戶口遷移的流程如下: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⑹ 自己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落戶口需要的材料一般有:
(1)本人攔或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團春他人的無效)
落戶口的程序(步驟):
一、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二、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
三、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最好在那裡拉一張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轉移,舊的戶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
四、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簡明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⑺ 下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如果是你自己要落戶口要原來的戶茄沒口簿和身份證,新生兒您所需要以下證件。1、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2、《計劃春耐生育准生證》3、男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戶通知單》4、《結婚證》5、女方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兒未落戶證明6、男方的戶口簿。到男方戶口所在派出所窗口辦理即可
(一)辦理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四)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戶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准。
(五)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戶」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扒納春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⑻ 新生兒落戶口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新生兒落戶口辦理程序: 1、用醫院開具的孩子出生證明到當地的婦幼保健站開具正式的 出生醫學證明 。說明:此過廳廳襲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個月內辦理,還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後辦理。沒有名字,就沒有辦法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到夫妻雙方的單位開具介紹信(一般僅僅要女方伏皮的開就可以),到夫妻雙方的單位在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申請《 獨生子女父母 光榮證》上面簽字蓋章。一般就是找單位上的婦聯主任。 3、拿著介紹信和蓋過章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到當地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孩子出生登記手續 4、到要落到的父/母單位(比如,你孩子要扮兄跟父親落戶,就到父親單位)的戶籍協管員那裡開具落戶介紹信。 5、拿計劃生育服務手冊、落戶介紹信、要跟隨落戶人的戶口到轄區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落戶手續。新生嬰兒可以隨父或隨母在本市辦理出生登記,並登記為 非農業戶口 。此類戶口由 公安派出所 審核後辦理。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 (1)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 (2)嬰兒父母雙方的《 居民身份證 》; (3)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
⑼ 戶口遷入流程
戶口遷入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那麼辦理遷入戶口理流程有哪些,需要什麼材料,關於這些問題,下面我將為您詳解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