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拘留要通知家屬嗎
如果對違法人員採取拘留處罰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其家屬。如果司法機關在採取行政拘留措施後,沒有通知他的親屬,這是不對的。但是如果是被拘留人沒有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通知不上,也是可以不通知的。
(1)行政拘留的程序多久通知家屬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中華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㈡ 行政拘留程序應多少時間內告知親屬
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拘留1日以上15日以內, 告知期限限制在3天內。
㈢ 被治安拘留後應該及時通知家屬嗎
被治安拘留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合並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六十九條
對被傳喚的違法嫌疑人,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案情復雜,違法行為依法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違法嫌疑人。
第一百七十六條
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或者依法不執行的情況通知被處罰人家屬。 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應當通知被決定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決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被處理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附卷的決定書中註明。
㈣ 行政拘留10天通知家屬嗎
一般來說行政拘留10天是會通知家屬的,而且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也是要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的,如果被處罰人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話,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一點,不過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一般是會留案底的,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學會遵紀守法的心,只有嚴格要求自己,才可以更好地避免意外事故的產生,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一點。
個人建議: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每一個人都有監督權力,在生活中一定要做好監督職能才行,對於身邊的違法亂紀現象,我們只有積極的檢舉揭發,才可以讓我們的社會更加的安定,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正確看待這件事。
(4)行政拘留的程序多久通知家屬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條 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准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交納保證金,暫緩行政拘留後,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保證金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已經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仍應執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及時退還交納人。
㈤ 行政拘留通知家屬流程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如果家屬在現場的,可以直接通知家屬;如果家屬不在現場的,執法人員可以以簡訊傳真或者市電話的方式來通知家屬;但是行政拘留公安機關應該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路處決書,並且要當場交付到處罰人的手裡。在不明當事人身份信息的形況下可以不通知家屬。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六條 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或者依法不執行的情況通知被處罰人家屬。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應當通知被決定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養決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處理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附卷的決定書中註明。
㈥ 人被拘留了多久會通知家屬
一般情況下拘留會通知家人。
1、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50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決定書中註明。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108條規定:拘留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者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毀棄或者偽造證據的;
(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對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㈦ 行政拘留結束會通知家屬嗎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應當通知被處罰人家屬。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50條: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決定書中註明。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八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並及時通知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決定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㈧ 行政拘留所放人會提前多久通知家屬啊
拘留所解除拘留按規定不通知家屬。根據法律規定, 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所應當核實其身份,查驗有關法律文書,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按時解除拘留。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六十四條 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決定機關決定對其停止執行拘留的,或者拘留決定機關決定對其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應當核實其身份,查驗有關法律文書,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按時解除拘留。
㈨ 行政拘留一般多久通知家屬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公民的違法行為需要接受拘留的處罰時就必須要求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通知其家屬,而家屬在知曉之後表示對拘留決定不服是可以及時通過合法途徑為該公民尋求救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㈩ 被行政拘留了 ,是不是要通知家屬,然後家屬什麼時間可以去看望,需要什麼證明嗎
被行政拘留,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被拘留人家屬。
被拘留到拘留所後,家屬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會見,無需開具其他證明。
《拘留所條例》第十條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遵守的規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後,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及時通知被拘留人家屬。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一條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或者依法不執行的情況通知被處罰人家屬。
作出社區戒毒決定的,應當通知被決定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決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被處理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附卷的決定書中註明。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10)行政拘留的程序多久通知家屬擴展閱讀:
家屬會見被拘留人的次數和人數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鍾。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