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虛開發票案走程序公檢法需要多長時間
正常程序是約9個月,具體還要根據案件事實和情節等。可能快,也可能慢。快事辦案機關辦案快,慢是補充偵查等。
㈡ 公檢法流程走下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執行時,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偵查階段加上審查起訴階段,最長時限可以是7個月加6個半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絕拆雹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並帆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御攜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㈢ 檢察院辦案程序多久到法院
法律分析: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要寬塵緩多久 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慎模,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兄清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㈣ 司法程序要走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刑事案件需要四五個月才能走完法律程序。如果案情復雜可能用的時間會長一些,一年之久的也不在少數。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一、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二、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三、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如果發生民事糾紛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年內隨時都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㈤ 公安移交檢察院程序需要多久
您好,關於您提到的公安移交檢察院的程序,一般情況旦悄下,公安機關接到案件後,會在24小時內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檢櫻春察院收到案件後,會在48小時內完成立案檢查,然後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是否立案。如果檢查結果認為案件有立案的必要,檢察院就會立案,並將案件移送法院審理。整個程序脊遲耐大概需要3-5天的時間,具體時間可能會因案件的復雜程度而有所不同。
㈥ 走司法程序要多久
司法程序要走多久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屬於民事訴訟,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屬於刑事訴訟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民事案件一審,普通程序一般六個月,有特殊情況經該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再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簡易程序必須三個月審結;二審一般三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經該法院院長批准。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重大復雜案件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二個月,可能判處十年以上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二個月,也就是偵查羈押期限最長岩檔伍七個月。
刑事公訴案件普通程序一審審限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一般不超過一個半月,經省級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也就是不超過兩個半月;刑事自訴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經該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必須二十日內審結;刑事案件二審審限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經省級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粗或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蠢譽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所以說打官司是個耗時的過程,要有耐心。案件復雜、涉及金額數目大或者經濟條件寬裕大多會請律師,要不然法院讓去就得去,讓提供啥就得准備,總折騰會很麻煩。如果調解的內容可以接受,那同意調解也是可行的。調解書的法院公章一樣有效,而且調解書立即生效,被告不按調解書執行馬上就可申請強制執行。
㈦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辦理時間是多久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按照《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凳扮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1、公安機關 偵查期限 :一般為 逮捕 後兩個月,但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對 犯罪嫌疑人 可能判處10年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罰 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 2、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事實不清, 證據 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1個月。 3、法院審理階段則明:普通程序 一審 公訴 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 管轄 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以上還只是大致情況而已,具體還得看案件的孫粗告具體情況去向辦案機關詢問最新進展。
㈧ 檢察院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檢察院將審查合格的案件起訴到法院腔判,斗散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決;此階段普通程序為三個月,簡易程序為4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空圓氏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