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林地糾紛如何進行行政確權登記
林地糾紛行政確權登記需要按照規定流程進行。
原因在我國,林地歸屬和產權的確權登記是非常重要的,而林地糾紛的處理需要進行行政確權登記,以提供證據支持。
為了保障林地產權的公亂局平、公正,行政確權登記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主要包括申請、審核、公示、備案等環節。
在申請時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據材料,如權屬證明、土地利用證明等,並且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此外,還嘩遲讓需要關注行政確權登記申請的截止時間,以免造成後旦差續的不必要麻煩和糾紛。
Ⅱ 農村土地確權流程
土地確權是為了讓農民的土地權益受到保護!那麼很多還不清楚土地確權的農民朋友就會問,土地確權怎麼辦理?那麼下面就給大家解析具體農村土地確權流程。(一)前期准備1、組級搭建工作班子,2-3名工作人員,一般可以由組長、會計、村熟悉或參與過二輪土地承包的老黨員組成;2、以組為單位擬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本證工作方案》,明確確權工作組成員、組級承包地(包括歷年變動情手孫況)和承包戶基本情況、確權程序內容等;3、召開戶代表會議,發放《一封信》、《工作方案》,宣傳確權登記工作相關政策,討論事先擬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方案》,對確權范圍、確權方式、面積、人員登記等事項進行充分討論,並形成確權方案決議,經戶代表簽字確認。同時,建立會議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會議影像資料等;4、商定具體入戶調查時間,並通知農戶准備好證書、戶口簿、身份證、流轉合同等相關資料。(二)入戶調查1、對原始合同、證書等資料進行收回,並登記造冊,無法回收的簽訂承諾書;2、填報發包方調查表、調查摸底表;3、制定工作底圖,並由農戶配合組確權小組和測繪技術人員逐戶逐塊指界、確認,圖解實測後在草圖上標注承包戶姓名、地塊編號、面積,並由家庭承包代表在地籍圖上簽字確認,做到組不漏戶、戶不漏地塊。(三)測量制圖1、未流轉土地的組由確權工作組人員配合測繪技術人員進行調查摸底表進行錄入;2、根據工作底圖,對每塊承包地塊進行測量和繪圖,並標注地塊編碼和面積,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3、流轉土地的組按2009年鎮國土所與各組認定的邊界與面積確認,並形成組級的土地地籍圖。(四)公示審核由村組確權工作組對資料進行審核,村組確認無誤後,將調查結果公示表、承包地塊分布圖進行公示,確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關影像資料。對公示期間農戶有異議的,要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農戶在承包土地地籍圖上簽字確認。(五)完善承包合同調查成果公示無異議、農戶簽字確認後,由村鎮再次審核,審核後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完善合同,承包期限以二輪延包的時點起算,承包期為30年。(六)建立登記簿按照新區統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七)提出發證申請經農戶申請,逐級審核確認後進行證書發放,證書發放要及時進行登記公示。(八)建立信息系統根據確權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影響、圖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統一標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資料庫和土地承包管理系統。(九)資料歸檔按照各省農委、檔案局規定,做好資料整理歸檔工作,並依法按期移交檔案管理部門。
由村(居)委出示證明,到鎮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等,由土管所(局)審批,審批後到地塊所在地測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計算。最後就只等辦理土地使用證了。農村土地確權的具體操作如下:首先,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目前林業部門、草原部門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據,在實際工作中,落實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面覆蓋,與林地、草地登記發證有效銜接確實存在管理上的協調難度。對此應當堅持一點,土地證書與林權證等其他證書的關系,應當是「身份證」與「工作證」關系,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包括全部農村范圍的集體土地。其次,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應當「是誰的就發給誰」,屬於村一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發證給村一級農民集體;屬於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村民小組一級農民集體;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確權登記發證給鄉(鎮)一級的農民集體。實際中,屬於村集體、村民小組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實地也是比較清楚的。最後,土地登記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意見》明確要求,嚴格禁止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對於違法宅基畢裂鏈地和建設用地必須依法依規處理後方可登記。對於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源唯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要求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使用現狀,認定合法後,方可走程序並確權登記發證。對於違法違規登記發證或登記不規范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等重點工作中的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問題,要盡快完成綜合改革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的需要。所以,農村土地進行確權時,會按照以上流程操作,當然,若是有不確定的,可以直接咨詢當地有關部門了解。
Ⅲ 林地怎麼確權
法律分析:林地的權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確認的林業主管部門確權發證。絕大部分由縣級政府確權證。具體是縣級政府還是縣級以上政府發證,要看該林地的管理許可權屬於哪級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和提供林產品等多種功能。
第二十九條 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安排資金,用於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管理和非國有公益林權利人的經濟補償等,實行專款專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 國家支持重點林區的轉型發展和森林資源保護修復,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所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林區按照規定享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蔽改支付等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不同自然地帶的典型森林生態地區、珍貴動物和植物生長繁殖的林區、天然熱帶雨林祥散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其他天然林區,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強保護管理。
國家支持生態脆弱地區森林資源的保護謹並氏修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對具有特殊價值的野生植物資源予以保護。
第三十二條 國家實行天然林全面保護制度,嚴格限制天然林採伐,加強天然林管護能力建設,保護和修復天然林資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態功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農村土地確權證怎麼辦理
一般來說農村宅基土地確權是在國土資源局辦理,農村山林地的確權是在林業局辦理,而農田承包地確權要在該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辦理,那農村土地確權證要怎麼辦理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一、農村土地確權證怎麼辦理
1、前期准備
辦理農村土地確權證的話,需要准備不少材料,包括該宗土地的測繪圖、使用權屬證明,土地建築建造證明等等材料,然後將這些材料提交給談氏相關的管理部門來申請辦理土地確權證。
2、調查摸底
農村宅基地確權證的辦理是在鄉鎮國土資源局辦理的,農村山地林地確權證是在林業局辦理的,而農田承包地的確權證明只有在村委會和鄉政府辦理即可。這些辦理管理部門對於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調查,對其情況信息進行調查、核實。
3、實測確認
管理部門對於申請人登記申請的土地進行實際測量,並根據相關的土地測繪技術規范來嚴格測量和繪制好土地測繪圖、地籍草圖等等,並將其測繪結果進行公示確認。
4、登記頒證
管理部門一經審核確認後就需要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就可以給申請人辦理確權登記,並頒發相關的土地確權證。
二、農村哪些土地不能辦理確權證
在農村並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辦理確權證明的,對於集體土地、開荒或河灘造地、有爭議土地、改變了性質土地、政府徵用土地等,是不能辦理土地確權證明的。
編輯小結:鎮侍雀以上就是關於農村土地確權證怎麼辦理的介紹,農村土地有不少,除了宅基地外,還有山林地、承包建設用地等等,要辦理土地確權證的話,要找對應的部門來辦理才行,希望小編分享的御早內容能給大家一些參考。
Ⅳ 農民承包的耕地栽樹後辦了林權證,該如何進行確權
針對這個問題我給你詳盡的分析。
耕地性質的改變必須經過國土部門審核同意,並按照相應程序注銷
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是個資源匱乏的我國,不僅耕地面積少,林業面積也不多,在確保耕地不減少和大力拓展林業發展空間的政策下,國土與林業兩個部門不斷擴大自己的“地盤”,國土向山上發展,林業向耕地擴充,以至於國土的“三調”耕地面積與林業的森林資源清查林地面積相互交織重疊,一時難以很准確地界定,這是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的問題。
畢竟耕地是解決民眾溫飽問題的基本保障,因此一直以來,除極少數生態區位重要、坡度較大、水土流失嚴重、沙化石化嚴重的耕地經國土部門同意退耕還林外,其它耕地是不允許種植樹木改變耕地性質的。即使承包者迫於某些無奈種植了樹木,但在國土部門“一張圖”資料庫依然是耕地,任何單位單方面界定為林地國土部門都是不認可的。所以耕地變更登記為林地是需要國土部門審核同意,在注銷耕地性質的前提下才可以。
綜上所述,農民承包耕地種植樹木,擬申請辦理林權證,必須經過國土部門審核認定,在注銷耕地性質以後,林業部門才能受理,變更登記為林地,核發林權證,否則,即使核發了林權證,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甚至相關當事人還會受到相應處理。
Ⅵ 農村土地確權怎麼辦理
流程如下:
1、必須當地已經開展了土地確權的工作。當地土地部門、農村工作部門已經開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而且已經進行到你所屬的行政村了,那麼才可以辦理確權登記。
2、先確權在開展土地確定工作時,上級部門會安排一直工作組或是工作隊來進行確權工作。確權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找出這塊地的檔案記錄信息,再與實際丈量信息進行對比,再次登記入檔,這樣就算完成了。其實在實際工作中就沒有那麼簡單了,需要處理各種歷史遺留問題,每個村集體之間、村集體和村民之間的土地糾紛都需要工作組進行處理。所以確權是個比較難做的工作。
3、再登記當工作組將集體土地的坐標、面積、用途、所屬集體等信息全部統計完全後,將為這塊集體土地歸集入檔,在土地部門就有了其詳細資料,將來無論這塊集體土地如何流轉都會有據可循。
4、最後發證確權、登記和發證都是有縣一級進行安排的,當確權完成後,縣一級RMZF就開始登記造冊,核實發放證書了。這個證書將發放給其土地所有人,一般是村集體或是村民小組集體。不過在實際工作也有頒發給鄉鎮一級集體的。
具體流程:
一、准備階段
編制土地承包編碼,在管理系統中建立組織機構(村以上機構由縣級建立,組級機構由街鎮建立);
2、技術公司對街辦村組進行集中培訓,使街辦村組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土地確權工作流程及技術要領。
二、收集資料
1、收集、整理土地確權所需資料,包含:行政縣界,鎮界,村界等界線,獲取國土部門二調數據、基本農田利用情況(劃分耕地、林地、以租代征),交通資料、水系資歲御料、林業資料、「批而未建」、征地紅線土地資料。(縣級負責)
2、收集、整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資料,二輪延包台賬、土地清冊。(街鎮、村組負責)
三、入戶調查
村組人員職責:收取農戶戶口本、身份證、二輪土地延包台賬等有關資料,按要求進行填表(包括《**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術規范》中明孫的附表5、附表6、「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信息表」、《**省農業廳-**農業辦發〔2015〕88號》中的「戶主表」、「戶主聲明書」、「委託書」),並校正填表信息正確與否,校正無誤後,農戶在表格上簽名、確認。
包村幹部職責:聯系村組,確定時間地點,帶領技術員下村指導;與村組及技術員溝通協調,督促填表進度,收取表格,驗收審核合格後,包村幹部在表格上簽名、確認。
技術員職責:審核表格填寫格式、簽字是否規范,審核合格後,技術員在表格上簽名確認。
四、外業調查(指認地塊)
包村幹部職責:與村組及技術員加強溝通,督促進度,聯系村組確定土地指認的時間地點。
村組人員職責:組織農戶集中在航拍圖製作的工作底圖上進行地塊確認,指認界址點。
技術員職責:在工作底圖上對小地塊進行劃分,並在小地塊中填寫相應的農戶信息、地塊編碼和面積。同時填寫《承包地塊調查表》。
五、內業數據處理
技術員職責:根據外業調查底圖上標注的信息、相關表格和實測數據,在影像數據上進行面積量算、矢量化及數據入庫等工作,製作公示圖及公示表。開展各標段之間、相鄰縣之間的接邊工作。
六、一輪公示
包村幹部職責:與村組及技術員加強溝通聯系,加強監督,確保村組能夠按照工作的標准要求進行一輪公示。
村組人員職責:按照規定如實開展一輪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對於承包方提出的異議,由技術人員配合村組幹部進行核實、修正,爭議部分由「村民議事會」協調解決。村委會張貼「確權登記公示公告」,並將公示圖、公示表張貼上牆,公示激雀鏈內容包括:《同一地塊承包農戶登記表》、測繪後的工作底圖。
技術員職責:指導一輪公示工作開展,並對發現的錯誤及時修改。
七、修正及入庫
技術員職責:技術員根據一輪公示圖,將修改完成後的矢量圖以及影像數據導入資料庫,進行權屬對應。整理紙質資料,形成電子文檔。
八、二輪公示
村組人員職責:將修正後的土地確權登記公示圖、公示表進行張貼,進行二輪公示,為期7天。承包方在確認無誤後,在「承包地塊公示圖」上簽字、按手印確認。
二輪公示內容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報表」、「承包地塊公示圖」。公示期間,對於承包方提出的異議,由技術人員配合村組幹部進行核實、修正,爭議部分由「村民議事會」協調解決。組織公示無異議的農戶填寫《公示無異議聲明書》。
技術員職責:將二輪公示中發現的錯誤及時進行修改。
包村幹部職責:加強監督,確保村組按照工作的標准要求進行二輪公示,公示結束後,在二輪公示圖上簽字、確認。
九、完善承包合同
村組人員職責:完善農戶承包合同,並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報表」、「承包合同」進行確認。組織農戶在街鎮列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一式四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進行核對,農戶確認無誤後,簽章確認,村蓋章,上報街辦,街辦審核、確認、蓋章。
街鎮人員職責:負責審核並在縣土地確權登記系統中,列印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一式四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下發到相關村組。
技術員職責:指導街辦人員在縣土地確權登記系統中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列印。
十、建立登記簿
街鎮職責:將《戶主聲明書》、《戶主表》、《承包方調查表》、《身份信息》、工作底圖、《承包地塊調查表》、測繪後的工作底圖、《公示無異議聲明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分戶整理紙質檔案和系統數據,同時上報縣級。
農業部門職責:由縣級農業部門對上報的資料信息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薄》,並製作列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技術單位職責:負責提供頒證所需地塊圖、登記簿、頒證清冊和證載數據等資料,並對打證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
十一、發放證書完善歸檔
街鎮職責:組織人員將製作好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農戶手中,並填寫《領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表》,上交縣級。在縣檔案部門的指導下,縣、鎮、村三級分別完善土地確權檔案資料,整理歸檔,經審核無誤後,逐級申請驗收。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Ⅶ 林地征佔用手續找確權登記要
要。
建設項目如需徵用佔用林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家林業局《征佔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林業廳《佔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程序》及林業廳公告(2006年第2號)的有關規定,新建項目涉及需使用林地的,必須依法按征佔用林地審核報批的有關規定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一)由用地單位提供以下材料1、需要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當地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書面用地申請,2、項目批准文件(1)審批制的建設項目,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和初步設計批復;核准制、備案制的建設項目,提交核准、備案的確認文件。城市規劃區內為實施城市規劃的建設項目徵用、佔用林地的,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其他建設項目,提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3、佔用徵用林地的建設單位或個人身份證明,4、建設單位與被佔用徵用林地的林權所有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5、有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喊游性報告,6、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7、被佔用徵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8、其它證明材料(1)佔用、徵用自然保護區、世界遺產地、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林地的,提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意見(2)采礦、採石、采砂、取肢廳土的項目,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3)補辦佔用、徵用林地手續的,提供案件處理法律文書復印件和罰款(金)如數繳納的單據復印件。 (二)程序 (1)建設單位鄭飢銷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州(市)、縣(區、市)兩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具體明確的審查意見與恢復森林植被措施和現場查驗報告一並逐級上報林業廳(3)佔用或者徵用防護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下,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採伐跡地面積35公頃以下,其他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下,經林業廳審核同意後向申請人核發《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4)佔用或者徵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採伐跡地面積35公頃以上,其它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上的,經林業廳審查後轉報國家林業局,在收到國家林業局或省林業廳下發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後,方能依據批准文件使用林地進行項目的開發。
Ⅷ 林權證的辦理程序
集體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經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簽訂合同後,經林業主管部門林權登記段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林權證。集體、私有新造林經林業主管部門驗收,存活率達80%以上郁閉成林的,林木所有者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林業握旅襪站到現地測量,調查林地樹種、座鎮蘆落、四至、位置、坡位、坡度等各項因子,經初審合格後,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報林業局林政科審查合格後予以登記,並上報市政府核發《林權證》
法律依據:
《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林權登記包括初始、變更和注銷登記。
第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對林權權利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登記機關認為林權權利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認為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說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權權利人補充材料。
第十條登記機關對已經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進行公告。公告期為30天。
Ⅸ 林地確權的具體程序是什麼
確權機關是指依法有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的行政機關。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主管是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具體承辦部門。
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土地確權的一般程序:
由土地的實際使用人或提出爭議人向土地管理所提出確權申請,再由他們遂級報批,由土地局拿出確權意見報政府履行審批手續後,由土地管理部門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確權的一般原則
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有利於生產和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
政策和法律並用原則;
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土地確權的證據
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讓合同;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佔有還是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