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報工傷流程怎麼走
申報工傷的流程:先由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拍隱獲取工傷認定決定書;再連同醫療繳費單據等申報所需的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最後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所需支付的費用後支付給單位或者勞動者。念租如果付給單位的,由單位轉交給勞動者。② 報工傷流程怎麼走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雹宴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戚喊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申報流程:
1、明確工傷認定的情形作為企業的工傷事故負責人,一定要明確員工發生的哪些事故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哪些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做到心中有數,以便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作出判斷。若無法判斷可以咨詢當地的工傷管理部門。
2、申報時間工傷保險待遇申報一定要及時申報,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醫保部門。因情況緊急到異地醫療機構急救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日內上報,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如遇節假日順延。
3、提交工傷認定申報材料:
(1)《工傷事故報告書》
(2)兩位事故現場目擊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兩位事故現場目擊證明人證明材料復印件
(4)事故當天考勤表復印件
(5)外派工作文件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外派受傷需要)
(6)門診病歷復印件、《工傷保險卡》、《工傷職工初診(復診)申請表》
4、工傷事故勘察(工傷科工作人員)單位提交工傷事故認定後,社保局工傷科會對工傷事故進行勘察,一般是按照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中提供的證明人信息進行電話核實或者進行現場調查,確認無誤後方可認定為工傷。
5、工傷人員就醫工傷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將受傷職工送往與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傷情穩定後轉往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
6、職業病工傷申報職工一旦被認定為職業病的,單位應當在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申請。若用人單位未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個人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職業病診斷後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注意事項:未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工傷事故報告的,所發生相關工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高肆野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③ 工作時受傷了,工傷流程怎麼走
1、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就可以向公司請求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並且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則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冊磨差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游肢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傷員工委託州皮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④ 工傷認定程序流程是怎麼樣的
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攔轎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檔衡核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行掘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四)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⑤ 工傷處理流程有哪些要怎麼做
工傷處理流程如下:
1、發生工傷後,需拍納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自己購買了工傷保險。若單位已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則需盡快搜集勞動關系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工傷。
2、待社保局認定為工傷,且醫療期滿後可向社保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3、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不同。醫療期內,員工無需上班,單位若有此要求的,員工亦可拒絕。醫療期內,單位需按照員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很多單位提出只發底薪或按最低工資標准發放工資都是不合法的
4、勞動能力鑒定後襲腔沒,若對結果有異議圓判的,可在收到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5、理賠事項在解除勞動關系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6、工傷的定義一般情況下,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於工傷。
7、單位未注冊的,另文予以論述。
⑥ 工傷怎麼辦理流程
申報工傷流程:
1、明確工傷認定的情梁仔唯形;
2、申報時間;
3、提交工傷認定申報材料;
4、工傷事故勘察;
5、工傷人員就醫。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出院手續要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及出院手續。工傷職工在出院之後需要繼續隨診進行治療的,是可以享受到工傷醫療費的報銷的。如果是出院之後四十五天內要做第二次手術的情況的話,在做手術入院的時候也是需要辦理工傷住院的,是可以按照現場結算的。工傷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時候辦理工傷住院的,經過核查身份和認定成工傷之後可以按照工橡培傷住院進行現場結算。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後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戚櫻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⑦ 工傷流程怎麼走
工傷流程,具體如下:
1、當事人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晌渣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畢沖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手謹殲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⑧ 報工傷流程怎麼走
工傷認定流程:
1、當事人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薯空讓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數局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虧衫。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⑨ 工傷要走什麼流程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1、申請:由用人單位、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醫保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來訪、詢問,醫保科以書面告知申請須知,並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2、審核: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培友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不完整的當場或者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屬於本局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受理,並告知受理不受理。4、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並於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5、送達: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檔春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受傷害職工和用人單位)。6、行政復議:當事人、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7、行政訴訟:當事人、用人行中耐單位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提出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資料1、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⑩ 申報工傷要走哪些程序
申報工傷的程序:(一)工傷申報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相關的材料。
(二)工傷申報受理1、保險科接到申請後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於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2)醫療診斷證明(病歷、費用清單、檢查單等)復印件1份;(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如受傷職工為駕駛員的附駕駛證復印件;(5)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門或法院的有關證明;
(三)工傷認定1、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特殊情款可以延長30日)做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並告知單位和個人。2、對不能提供勞動關系貨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的,告知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以確定勞動關系,仲裁時間不累計在受理的規定時間哪乎內。3、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要告知申請人。4、對認定為工傷的發工傷證。
(四)工傷鑒定停工留薪期滿或資料傷情基本穩定的,申請人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五)工傷保險待遇經鑒定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申請人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根據核定的李沒悉待遇,社保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傷職工給付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察培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