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強制戒毒的流程是怎麼樣的是不是要先送到拘留所,然後再轉到戒毒所
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做出強制戒毒謹漏的決定時,一般同時會有行政拘留處罰,原則上應該是先投送行政拘留拘留結束後再轉投送至強制隔離戒毒所,但在實踐中這類做法一般不現實:1,一般的拘留所沒有接待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條件;2,對於違法的吸毒人員二次執讓歷行造成祥滑爛了執法成本加大......所以按照《禁毒法》的相關規定,一般會將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違法嫌疑人直接投送到戒毒場所,行政拘留由戒毒場所代為執行,拘留到期後直接轉為強制隔離戒毒。
㈡ 戒毒學員入所安檢流程
您問的是女蠢隱純戒毒所的入所流程嗎?流程具體如下:
1、入所,凈身入所流程,防止毒品和危險品入所。會發放帶咐入所愛心包,含毛巾、牙刷、牙膏、衣架、臉盆、水桶等。
2、甄別期,看是否處於急性脫癮期。急性脫癮期人員會予以吊水、韓式理療、服用葯物等治療,且會有專門戒毒餐。
3、入所適應期,一個月左右。入所教育和崗位培訓為主,隊列、體操、疊被子、小組座談會、上課等等都是必備項目,上課主要是禁毒法、禁毒條例、所規隊紀、毒品攜扒的危害性、愛國教育、親情教育、國學教育之類的。
㈢ 戒毒所怎麼戒毒
問題一:戒毒所里如何戒毒? 到戒毒所里戒毒都稱為強制性戒毒。主要的方法大概是首先斷其毒源,通過葯物進行治療,減輕戒毒者對毒品的依賴性。對戒毒者進行思想教育,使戒毒者更加明白毒品的危害。參加勞動增強戒毒者的體質。但是有百分之90的人從戒毒所出來後,都會復吸。哎!毒品害人啊!煙槍一支,不聞炮聲震天,打得妻離子散;
問題二:戒毒所里到底是怎樣的生活誰知道 與監獄等監管場所不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生活區看不到鐵柵欄。民警介紹,在這里,強戒人員不用葯物戒毒,在看守所內,他們已過生理脫毒期。圖為在模擬KTV的桌子上擺放著幾瓶模擬「毒品」,戒毒人員在進行脫敏測試。
近日,演員王學兵涉毒,再次引發社會關注。吸毒的危害不言自明。吸毒者如何戒毒,記者走進天堂河強高世制隔離戒毒所,發現這里與監獄等其他監管場所不同,這里的生活區沒有鐵柵欄,這里對強制戒毒人員,更多的是心理引導和身體康復治療。
與監獄等監管場所不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生活區看不到鐵柵欄。這里的每間寢室內放置著上下鋪床位,住著10人左右。公共洗漱間和廁所是不設擋板的,防止強戒人員發生意外等事件,從寢室至廁所,沒有視線死角。
民警介紹,在這里,強戒人員不用葯物戒毒,在看守所內,他們已過生理脫毒期。這里只針對心理和身體進行治療和恢復。按照相關規定,吸毒人員進強制戒毒所前,會在看守所內度過數月的脫毒期,「由於與外界沒有接觸,他們一般能熬過脫毒期。被送到這里後,也就進行戒毒最難的階段,戰勝心魔。」
強戒所實行半軍事化管理,所有強戒人員在早上6點起床後均要將被子疊成「豆腐塊」,還要將寢室打掃干凈。
「按照每個人的身體狀況,會制定不同的恢復計劃。」民警介紹,「吸毒人員骨質較為疏鬆,不會安排對抗性強的運動和訓練,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器械訓練和練習協調能力的軟梯訓練,甚至還有太極的課程。」
民警介紹,在兩年的戒毒生活中,除訓練和恢復,戒毒所還會安排專業老師對強制戒毒人員進行計算機、烹飪、美旦蠢容美發等課程的培訓。「培訓合格後,強戒人員可以拿到國家承認的技能培訓合格證,出了強戒所,就可以找工作融入社會。」
問題三:如何才能進入強制戒毒所戒毒? 一般是警察抓進去的,也可以自己主動去戒毒。裡面沒有自由去了就要老老實實幹活,管理很嚴。
問題四:現在戒毒用什麼方法好? 沒有用的,戒毒主要靠自己毅力,所謂七分靠自己,三分考葯物。如果他自身毅力不強的話是戒不了的。其實戒毒所就是定期給他吃戒斷葯物,然後把他隔離毒品,每天安排許多事情分散他注意力,不讓他有心思想著毒品,但一出戒毒所很多人會復吸。要是毒品很好戒的話全世界也不會把它視為洪水猛獸了。
問題五:戒毒所戒毒一般要多長時間 吸毒成癮是大腦的疾病,戒毒是治病,如果吸毒成癮或者造成系列症狀建議應該入院治療,至於費用和時間問題,你沒有明確患者吸食的是什麼毒品,我只能告訴你,每種毒品的戒毒方法不同,治療時間不同,費用也不同。以目前最流行毒品冰毒為例,一般戒毒按療程收取費用,一療程有10天和15天,10天是比較理想的,如果症狀嚴重再加住一療程,如果按15天,就需要住院一個月,對於普通患者在醫院一個月都難以保持,何況吸毒成癮患者,本身就自製能力差。所以10天一療程比較理想。一般戒毒費用為6000元左右比較適合,因為這個費用是包干費用(住院費、治療費、葯費等)。
問題六:申請去戒毒所,之後怎麼給弄回來? 可以申請去強制戒毒所,這個一般會和公安機關約定。時間到了就會放出來,但是中間戚遲肢是出不來的。還有就是去自願戒毒康復所,比強制戒毒所更人文關懷,治療都是有一定區別的,而且沒有案底。如果你有自願戒毒的願望,我還是建議去自願康復所吧。希望能夠幫到你。
問題七:戒毒所上班主要是做什麼 1看管戒毒人員2教育吸毒人員遠離毒品3登記戒毒成功和送來的戒毒人員
基層強戒所,工作還是比較辛苦的,待遇算是不錯,經常需要值班加班,對家庭照顧也小些。
強制戒毒所是針對吸毒人員糾正吸毒成癮的場所,雖然管教人員也是警察編制,但與監獄警察是不同的。監獄警察是針對對社會產生了危害性,構成犯罪,並收監執行的勞教人員。強制戒毒所的警察與監獄警察的職責是不同的。
問題八:從戒毒所出來怎樣適應家人 你向家裡人保證你遠離毒品,而且你要認真努力的去工作
問題九:在強制戒毒所自願戒毒應付合什麼條件 強制戒毒就是強制戒毒,是一種行政處罰,不是用錢可以買的。2年就是2年
問題十:吸毒人員自願到戒毒所戒毒最短要在多長時間 這個要看你的意志力了!夠堅定也可以不用去
㈣ 強制隔離戒毒概念及程序是什麼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的進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對於毒品我們國家一直以來都是嚴厲打擊的態臘握度,並且也制度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那麼下面我為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強制隔離戒毒概念及程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㈤ 戒毒提前釋放辦理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般程序是由戒毒所評估後向決定機關提出申請,再由決定機關做出決定。具體規定如下: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在生理、心鬧判理、認知、行為、家庭和社會功能等五個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轉入社區戒毒的要求,報經公安機關審核,可以其轉入社區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診斷評估辦法》 第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對戒毒期限執行滿一年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開展一年後診斷評估。斗散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診斷評估辦法》第二十三條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一年後診斷評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強制隔離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診斷評估辦法》第二十四條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期滿前診斷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期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期滿前診斷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強制隔離戒毒所可以建議公安機關責令其接空彎氏受社區康復。
㈥ 自願戒毒所戒毒需要哪些程序
自願戒毒所戒毒程序都差不多,比如珠海瑞樺的入院程序和地方綜合醫院一樣,先是接診然後和家屬詳細講解《自願戒毒者守則》,並簽好《自願戒毒協議書》,就可以入院治療啦!
㈦ 安徽阜陽也沒有戒毒所。如果有。戒毒的程序是怎樣
阜陽市有戒毒所的~~設在臨泉縣
由於中國當前無法實施國外戒毒的醫學防治模式,所以中國現行的政策是以強制戒毒為主。中國的戒毒所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強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門主管;第二類是勞教戒毒所,由司法部門主管;第三類是戒毒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主管。按規定,第一次在戒毒所強制戒毒,復吸者進勞教所。但勞教隊同樣要政府建立,提供資金和人力。而且以吸毒人數之眾,簡直收不勝收。所以實際收容的悉伍僅僅是很少一部分。
這里有強制戒毒的戒毒程序~~~自願戒毒的程序要簡單許多~~~
一、查驗法律文書
值班民警應先和對經辦單位人員的有效證件,再核查其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強制戒毒決定書》及接收對象的有效身份證件(沒有有效證件的辦案單位應提供證明材料)。
二、入所檢查
(一)健康檢查
醫務人員應對接收對象進行仔細詢問檢查,認真填寫《強制及其毒人員健康檢查表》。發現接收對象身體有明顯傷痕或自述身體不適的,醫務人員應當問明情況,在《強制戒毒人員健康檢查表》中作詳細記錄,由送戒經辦人員作情況證實記錄並簽名,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值班所領導。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宜收入清制戒毒所進行戒毒的,由強制戒毒所出具健康檢查結論,退由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現氣所外戒毒的決定:
1、患有急性傳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
2、懷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嬰兒的;
3、其他不適宜在強制戒毒所戒毒的。
(二)人身檢查
接收對象在指定地點就位後,由值班民警對其進行人身檢查。檢查女性接收對象時,應當由女民警或女性工作人員進行。對檢查出來的物品與其隨身攜帶物品一並登記處理。
(三)物品檢查
1、對接收對象隨身攜帶的物品和搜查出來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毒品、違禁品和可疑物品,應當逐件登記,予以沒收,當場開具《強制戒毒人員違禁品沒收清單》一式二份,由接收對象簽名或捺指紋,執行檢查人員簽名,然後將沒收物品連同《強制戒毒人員違禁品沒收清單》移交經辦單位處理;
2、對可疑帶入戒毒室的生活必需品,必須檢查登記;對非生活用品,有強制戒毒所暫時代為保管(或交由其家屬領回),填寫《戒毒人員財物保管登記表》,一式三份,由接收對象和值班民警簽名。一份由戒毒人員收執,一份隨財物移送戒毒人員財物保管室保存,一份交其家屬。對貴重物品要逐件標明特徵,當面封存、捺指印。
三、辦理入所手續
(一)入所登記
對符合接嫌陸核收條件的,值班民警應認真填寫《強制戒毒人員入(出)所登記表》。
(二)拍照捺印
對接收的戒毒人員拍免冠半身照片並捺印指紋。
(三)告知
值班民警告知被接收對象在強制戒毒期間享有的合法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及應當遵守的所紀所規。
(四)接收開證
執行接收的民警給經辦單位開具《執行強制戒芹掘毒回執》,對強制戒毒人員按性別、成年與未成年、有無傳染病實行分室收治,填寫有關信息卡,由值班民警將其帶入戒毒室。
辦理接訪、探訪、律師會見與通信工作規范
(一) 接訪工作程序
1、值班民警問明來訪者來意後,做好登記和接待工作,對可以立即辦理或答復的來訪問題,值班民警應當立即辦理和答復,並做好記錄備查;
2、對於要求見所領導的,值班民警應當及時向所領導報告。負責接訪的所領導應當按照規定認真回復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不能立即答復的,應告知來訪者答復期限;對不能回復的,應做好解釋工作,並記錄接訪的內容。
(二)辦理家屬探訪工作程序
1、檢驗憑證
值班民警憑探訪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單位證明,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填寫《探訪戒毒人員登記本》,呈所領導審批;
2、安排探訪
經所領導批准後,由值班民警將戒毒人員帶至探訪室會見;
3、探訪完畢
探訪完畢,民警對戒毒人員進行檢查後送回戒毒病室;並在探訪登記本上簽名,註明會見終止時間。
(三)辦理律師會見工作程序
1、檢驗憑證
值班民警憑律師所持的律師執業證、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本人的身份證明,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填寫《律師會見登記表》,呈所領導審批。
2、會見
(1)獲批准後,由值班民警將戒毒人員帶至會見室會見,並在現場監護。會見雙方必須遵守會見規定,聽從值班民警的安排,如有私下傳遞物品和錄音、錄像等違反會見規定行為的,民警有權終止會見;
(2)會見時有錢物需交給戒毒人員的,必須在戒毒所指定的窗口辦理送錢送物手續。
3、會見完畢
民警對戒毒人員進行檢查後送回戒毒病室,並在《律師會見登記表》上簽名,註明會見起止時間。
辦理強制戒毒人員出所工作規范
一、請假離所
(一)條件
1、戒毒人員直系親屬病危或死亡的;
2、其他正當理由需暫時離所。
(二)離所期限
戒毒人員離所期限不得超過3日,自戒毒人員離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戒毒人員請假離所時間計入強制戒毒期限。
(三)工作程序
1、戒毒人員在戒毒期間出現以上可請假離所的情形之一的,由當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戒毒人員家屬或所在單位寫出書面保證送強制戒毒所;
2、由強制戒毒所所長批准,並將有關材料送強制戒毒所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3、辦理戒毒人員離所手續;
4、辦理戒毒人員回所銷假手續;逾期不歸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延長強制戒毒期限
(一)工作規定
1、對象:強制戒毒期滿而仍未生理脫毒的戒毒人員;
2、期限:延長後實際執行的期限連續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二)工作程序
1、對強制戒毒期限將滿的戒毒人員,戒毒所的醫生應當對其進行是否已生理脫毒的檢查,並填寫檢查鑒定結論;
2、戒毒所根據醫生檢查鑒定結論,對未生理脫毒的戒毒人員,填寫《延長強制戒毒期限呈批表》,報原作出強制戒毒決定的公安機關批准;
3、對批准延長強制戒毒期限的,發給原決定公安機關開出的《延長強制戒毒期限決定書》(副本),辦理有關手續並向該戒毒人員宣布決定。
三、辦理限期所外戒毒
(一)工作規定
1、戒毒人員在強制戒毒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限期所外戒毒:
(1)患有急性傳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嬰兒的;
(3)其他不適宜在強制戒毒所戒毒的。
2、限期所外戒毒時間計入強制戒毒期限。
(二)工作程序
1、經戒毒所診斷發現戒毒人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管教民警填寫《強制戒毒人員限期所外戒毒呈批表》連同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經所長審核後,報原決定公安機關批准;
2、經批准限期所外戒毒的,發給戒毒人員由決定機關開出的《強制戒毒人員限期所外戒毒通知書》,辦理有關離所手續;
3、通報戒毒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暫住地派出所,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4、限期所外戒毒期滿,經檢查已經生理脫毒的,戒毒所應當為其辦理出所手續,發給《解除強制戒毒證明書》。如限期所外戒毒情形消失,戒毒人員戒毒期限仍未界滿的,強制戒毒所應當及時將其收戒。
四、出所
(一)脫毒檢驗
對即將戒毒期滿的戒毒人員,強制戒毒所應組織醫生對其進行是否已經生理脫毒的檢驗。
(二)經檢驗生理脫毒的,由醫生按要求填寫《強制戒毒人員出所鑒定表》,提出醫療鑒定意見連同檢驗結果移交管教民警,由管教民警在該表上填寫戒毒人員表現情況的鑒定意見,然後報所長批准。
(三)通知家屬
所長批准後,由管教民警提前通知即將期滿出所戒毒人員的親屬或所在單位。
(四)檢驗憑證
1、期滿出所的,檢驗其《強制戒毒決定書》、《強制戒毒人員出所鑒定表》內容是否齊全有效;
2、限期所外戒毒的,檢驗其《限期所外戒毒呈批表》、《限期所外戒毒決定書》是否齊全有效;
3、對因其他違法犯罪行為而轉刑事拘留、逮捕或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所教養、收容教育的強制戒毒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檢驗有關的法律證明文書;
4、對前來領人的戒毒人員親屬或所在單位人員,值班民警要核查其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五)登記、辦理出所證明
1、戒毒人員出所時,經核實無誤後,填寫《戒毒人員(入)出所登記表》,註明出所原因、具體時間、去向及經辦人,以備查考;
2、對戒毒期滿已生理脫毒的戒毒人員,發給《解除強制戒毒證明書》。
(六)出所檢查
對出所人員的人身和攜帶物品認真進行檢查。發現違禁物品應一律扣留,並嚴加批評教育。
(七)辦理財物返還
1、戒毒人員憑《財物保管登記表》到保管處當面核對清點入所時代為保管的財物;
2、財物如數交還本人後,讓其在《財物保管登記表》(存根)上簽字或捺指印,收回其存留的《財物保管登記表》;
3、財會人員根據現金使用憑證返還其剩餘錢款,由戒毒人員核實後,在現金使用憑證上簽字或捺指印,交回財會人員核銷。
(八)出所教育
對即將出所的戒毒人員,出所前,強制戒毒所應當對其進行毒品危害、法制和道德教育。
(九)辦理歸檔
將戒毒人員檔案歸檔,包括《強制戒毒人員出所鑒定表》、《解除強制戒毒證明書》、《財物保管登記表》、《限期所外戒毒呈批表》、《限期所外戒毒決定書》等等。
㈧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審批程序是什麼
一:是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投送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執行後,經診斷評估,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根據戒毒人員實際戒毒情況,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原決定機關批准。
二: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必須執行強制隔離戒毒1年6個月以上;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後,由強攔大制隔離戒毒場所轉到戒毒康復中心繼續戒毒康復,再回歸社會。
㈨ 戒毒提前釋放辦理程序是什麼
一般程序是由戒毒所評估後向決定機關提出申請,再由決定機關做出決定。具體規定如下: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㈩ 2017進戒毒所的流程
進入戒毒有兩種流程:
向公安局自首,將被送往強制戒毒中心,這不花錢,而是通過勞動教養,如在監獄。
花錢到自願戒毒醫院去戒毒,醫院看花的錢不一樣,在珠海的話可以去珠海瑞樺看看,那裡的環境還好,其他的地方我也不知道。
(10)戒毒所要走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
吸毒成癮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關基層組織,根據戒毒人員本人和家庭情況,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落實有針對性的社區戒毒措施。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攜歲當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蠢兆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辯檔睜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