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減資需要什麼流程
公司減資程序:股東會決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嫌鉛;通知或公告債權人;變更登記。公司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者虧損嚴重鬧者兆,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❷ 企業減資辦理流程
一、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流程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並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於減資,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
2)減資後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做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有限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辦事依據:
《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辦事部門:
1、在公司住所在地的原登記機關辦理;
2、公司住所在特區內且股東全部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轄區工商分局辦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冊分局辦理。
辦事條件:
1、公司減少後的陵弊注冊資本總額不低於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2、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且距第一次公告時間起已滿90日;
3、公司應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會關於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公司於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芹歲次的有關證明;
5、公司債務清償報告或者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辦事程序:
1、公司備齊文件後,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的代理人憑有關代理證明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機關受理後發給《企業登記受理通知書》;
2、領照人憑《企業登記受理通知書》及身份證到登記機關繳交登記費,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領取《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辦事時限:5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變更登記費100元;營業執照副本工本費每個10元)
二、減少注冊嫌汪睜資本的條件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就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❸ 公司減資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公司減資程序包括:1、必須由股東的表決通過。由董事會提出減資的具體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特別程序通過決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以一般決議程序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1)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2)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2、公念銷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3、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拆坦供相應的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並、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衍生問題:
增資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股東會關於減少注冊資本的旅高桐決議;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4、公司於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關證明;5、公司債務清償報告或者債務擔保情況說明;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❹ 公司減資需要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減資流程: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差弊的部門作出決定。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
(1) 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
(2) 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或決定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虛或族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❺ 公司減資需要什麼流程
公司減資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否者無法達到減少注冊資本的目的,其程序大致如下:(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攜散銷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4)變更登記公辯游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掘逗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