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游戲內被罵怎麼走法律程序
罵人,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誹謗,受害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查處。對於造成的民事損失,受害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公民在游戲里罵人不一定犯法,罵人情節較輕的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若是採用侮辱的字眼去罵人,不僅犯法,還有可能會構成犯罪。侮辱他人本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公然侮辱他人,但情節和後果尚不夠刑事處罰。
公然,是指當著眾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至於被侵害人是否在場,不影響本行為的成立。侮辱既可以是梁灶暴力傾向的,還可以是口頭的,如以言語對被侵害人進行嘲笑、辱罵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納渣纖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洞仿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㈡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現在的網路環境經過網路實名制後已經改善了很多,但還是有些人在電腦後面罵人,對人進行網路暴力,這其實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所以我們可以起訴,下面是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被人謾罵,攻擊,可以起訴的。起訴流程如下:
1、取證,可以把辱罵言語記錄下來,比如錄音什麼的。
2、咨詢,向律師咨詢相關的問題。
3、決定上訴,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互聯網辱罵誹謗怎麼告誹謗者
准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燃升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笑冊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這個誹謗罪只能是由自己收集證據,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這個無法報警處理,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首先要寫訴訟狀,然後要准備足夠的證據。
有人通過網路謾罵應當如何維權
1、與罵人者進行溝通,雙方協商解決,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關網站,要求刪除相關辱罵網帖。
2、報警處理,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
3、在網路上辱罵他人屬於侵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被辱罵者不堪其擾,應保留辱罵信息截圖或者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然後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嚴格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一般輕微的辱罵行為,只是違法行為,不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皮汪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情節嚴重的辱罵行為涉嫌侮辱罪(實務中因罵人入罪案例較少),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因此,建議大家在互聯網上不要隨意罵人,以免構成犯罪。
一、網路暴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網路暴力起訴流程具體如下:
1)首先需要確認實施網路暴力的行為人是誰,也即確認被告是誰(就是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麼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列印),如果是單位,那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其次要寫民事訴訟狀,說明事實與理由,以及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認為有的證據自己無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自己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准備就緒後,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會給案件原告交費通知書,原告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繳納費用後,算是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並給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4)到了開庭時間,應准時到庭,遲到會給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時侯會認為主動放棄訴訟,會作為撤訴來處理。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
5) 開庭審理階段:法官會先問要不要法官迴避,如果確認法官與被告是親戚或者其它親密關系,那麼就說要迴避,否則就說不需要。
然後宣布正式審判,會讓原告先讀訴訟狀,讀完後提交相應的證據,再讓被告反駁,然後進入對證據的質證階段(庭審調查),這個時候,原告一定要對所有對方的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仔細的質辯,否則就會對原告不利、
證據質辯完後,就進行雙方的`辯論階段,一般法官會讓雙方各有兩次辯論機會,但如時間拖長就可能只有一次。
辯論結束,法官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如果雙方都說可以,那麼法官會先分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就會宣布,現在休庭,擇日宣判。
過段時間,法官的書記員就會通知去拿判決書。
6)在法官最後判決之前,可以申請撤訴。如果原告認為案件可能對自己不利,或者說同個訴訟標的還有其它訴訟方式,或者說不準備起訴對方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撤訴,提交民事訴訟撤訴申請書。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允許原告撤訴,然後給案件當事人一個一個裁決書,原告可持裁決書向審判法官申請退還一半的訴訟費用。
7)拿到判決書後,如果認為判決不公平,那麼就要在拿到判決書之日起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那麼就要寫上訴狀,然後提交給審判法官,由法院連同一審資料提交給二審法院。
上訴人要記住的是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繳納上訴費,該上訴費用與繳納時間與方式在判決書上末尾有寫明,法院不會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錯過就無法上訴。
8)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案件原告不上訴,對方也不上訴,但對方又不願意爽快賠償損失給自己,此時就需要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
二、民事案件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流程
(一)開庭
1、正式開庭審理之前,由書記員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是否到庭,並向審判長報告。同時宣布法庭紀律,告知全體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必須遵守。
2、審判長宣布開庭。
3、核對雙方當事人(含第三人)以及委託代理人(律師)身份。
4、審判長詢問當事人對出庭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名單。
5、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合議庭組成成員以及書記員等迴避。
(二)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由原告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然後由被告進行答辯。
2、舉證。先由原告對自己的主張向法庭提交證據,由被告進行質證。被告質證完畢後,再由被告提交反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原告進行質證。
3、合議庭成員向當事人發問。
4、審判長宣布法庭調查結束。
5、審判長歸納爭議焦點。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的目的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發表辯論意見,提出法律依據,分清是非責任。雙方當事人應當圍繞本案雙方當事人爭議的問題及法庭確認的事實和證據,提出維護自己訴訟請求和反對對方主張的辯駁意見。
1、法庭辯論按下列順序進行: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互相辯論。
3、法庭辯論時,當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實和證據,審判長可視情況宣布中止辯論,恢復法庭調查。
4、審判長根據辯論情況征詢各方當事人,如無補充意見,宣布辯論結束。
5、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要求各方陳述最後意見。
(四)當庭調解
1、審判長分別征詢當事人是否願意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當事人均同意調解時,應分別由各方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
2、雙方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合議庭應當宣布調解結果,告知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3、當事人不願意調解,或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宣布調解無效。宣布休庭,由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評議後宣告判決。
4、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書記員記錄有錯誤的地方可以進行修改。
(五)宣判
1、一般案件都不會當庭宣判,只有那些比較簡單,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明確,能夠當庭宣判的案件,法官才會當庭宣判。對不能當庭宣判的案件,審判長宣布休庭後合議,擇期宣判。
2、審判長宣讀判決。
3、審判長宣布閉庭。
任何人若是遭遇了網路暴力,首先可以判斷對方實施的暴力行為觸犯的是民事法律規定、還是刑事法律規定,然後收集其違法的證據,如果違反的是民事法律規定,可以在書寫民事訴狀之後,帶著自己收集到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㈢ 被人咒罵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滲神悉處理。是否違法取決於辱罵的程度和嚴重性,普通的辱罵不構成違法行為,如果達到了侮辱和誹謗的程度,會違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叢乎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瞎宴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㈣ 被人污衊如何法律起訴
一、被人污衊如何法律起訴
1、被人污衊起訴流程如下:
(1)寫訴狀,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
(2)立案,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4)判決,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
(5)執行,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核培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二、誣告承擔哪些責任
1、後果不嚴重的誣告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如果後果嚴重,被誣告人被公安機關拘留甚至逮捕,在這種情況下,公安局、監察院等相關執法機關也可能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別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隱氏蘆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有期徒刑灶帶。
㈤ 長期的被辱罵,羞辱,恐嚇我的家人,我如何走法律離婚!
第一,長期辱罵,羞辱,恐嚇涉嫌家庭暴力蠢羨敏,應該向相關部帶枝門求助。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派棚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㈥ 無言無故被人罵,報警後警察會怎麼處理
一、罵人可以報警處理嗎?
可以。罵人可能會涉嫌侮辱罪。
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條同時規定,犯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才處理」,根據本法第38條的規定,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本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訴才處理,是考慮到侮辱行為大都發生在家庭成員、鄰居、同事之間或日常生活之中,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穗余,且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數場合下可以通過調解等緩和力式來解決。
二、會有什麼處罰?
1、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會被行政處罰;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兄族岩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羨御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三、罵人報警怎麼取證
當遭遇他人辱罵的時候,最好取證的方式就是及時進行錄音,如果沒有錄音,可以採取證人證言的方式來證明他人對自己辱罵的行為。其實如果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為好,但是對於罵人我們也不可掉以輕心,因為辱罵他人是可能會涉嫌侮辱罪的,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受到的處罰將會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