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額訴訟與簡易程序的關系
法律分析:簡易程序是相對於普通程序而言的一種簡單的審理程序,適用於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一審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在滿足簡易程序的前提下,爭議標的額為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簡單案件,一審審理程序可以適用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❷ 小額訴訟程序 簡易程序 什麼關系
小額訴訟就屬於簡易程序里的一個條款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❸ 小額訴訟與簡易程序的關系是什麼
法律分析:小額訴訟與簡易程序的關系競合的。具體而言,簡易程序是相對於普通程序而言的一種簡單的審理程序,適用於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一審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而小額訴訟在滿足簡易程序的前提下,爭議標的額為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簡單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
(三)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
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發回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
❹ 1萬元的小額訴訟,律師費和訴訟費分別是多少
訴訟費比例大約是:2.5費4%左右(標的在一萬到十萬之間)。
對方賠償了的話你們就可以不賠了,但如果從對方那兒得不到賠償,你老公同事還是可以要求你老公賠償的;訴訟費是根據標的由法院收取的,不收費兩千是不多的。
❺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里小額訴訟的金額是怎麼確定的
2012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就在適用簡易程序的部分案件中設立了小額訴訟制度,「基層人民法院和他的派出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同時增加了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化為普通程序。」
❻ 要回600塊錢的小額訴訟過程需要幾天要花多少錢
一、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依據法律的規定訴期是比較漫長的:
1、如果按照普通程序計算,一般一審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二審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這里不算立案、上訴及送達時間。
2、按簡易程序計算,一審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審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這里不算立案、上訴及送達時間。
這些都是法律規定,也就是說法院在上述期限內審結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然你的案情簡單明了,也不會花那麼多時間。
我個人認為最簡單的辦法是依據《民訴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適用督促程序,如果對方不提出異議,最長不超過35天,就可以要求執行。
至於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最後由敗訴方負擔。依據你的訴訟標的,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提起訴訟應該交50無。而申請支付令,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二、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五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第一百九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2、《訴訟費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施行)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❼ 要求對方賠償一萬元,起訴費怎麼需要150元呢(顯示非小額訴訟),不是應該50,簡易減半嗎
要求對方賠償一萬元,估計是健康權糾紛,法院要求起訴費交納150元是錯誤的,就應該按照規定交納50元,簡易程序再減半交納25元。
之所以說錯誤的,是法院對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第(二)項第2目的誤解。這條規定是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特殊人格權的訴訟費用交納問題的規定,並不包括健康權。
健康權是不能適用這一條規定來收取訴訟費的。應當適用第13條第(一)項的規定收取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❽ 小額訴訟程序與簡易程序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你說的小額訴訟程序可能指的是支付令!
一、支付令申請即可,
二、對方一旦有異議,即終止。
三,對方不提異議,支付令生效與判決書效力等同。
四、訴訟費一百元。
簡易程序應該與普通程序相比較。除了審限不同其他一致。支付令是特別程序。
鑒於支付令的程序特別,適用起來簡單,但適用時往往對當事人的權益保護不力。所以支付令受到嚴格控制,且不再使用,實踐中是這樣,但沒有法律規定禁止。
❾ 小額訴訟標的額標准
法律分析:小額訴訟標的標準是當地人員的平均工資的30%,因為地區經濟的發展狀況存在的差異,因此在具體的標准上存在些許的不同,所以自己應該做好充分的認識,這樣自己的問題處理就不會的存在外界的干擾,進而對於自己的權益更加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