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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個刑事案件程序需要多久

發布時間:2023-03-30 04:01:33

① 一般刑事案件處理需要多久或可以拖多久

刑事案件可以說是幾乎每天都在上演,而刑事案件的處理相對於其他案件來說是很難度的,所花費的時間也比較長。對於大部的案件而言,走完這三個程序的時間在6、7個月左右。也就是說,從人被抓算起,直到判決下來大致需要6、7個月。而少數疑難、重大、復雜的犯罪案件,這個過程會大大加長,甚至一年多兩年也不奇怪。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② 一般刑事案件要多久才能走完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不一定多久走完法律程序。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階段最長為三十七天;偵查階段一般2個月,最長7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般為一個半月到兩個半月之間;最後是法院進行審理宣判,然後執行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③ 司法程序要走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刑事案件需要四五個月才能走完法律程序。如果案情復雜可能用的時間會長一些,一年之久的也不在少數。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一、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二、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三、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如果發生民事糾紛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年內隨時都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④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辦理時間是多久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按照《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凳扮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1、公安機關 偵查期限 :一般為 逮捕 後兩個月,但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對 犯罪嫌疑人 可能判處10年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罰 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 2、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事實不清, 證據 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1個月。 3、法院審理階段則明:普通程序 一審 公訴 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 管轄 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以上還只是大致情況而已,具體還得看案件的孫粗告具體情況去向辦案機關詢問最新進展。

⑤ 刑事案件一般辦案時間是多久

以下是刑事案件各個階段的辦理期限,一、強制措施期限1、傳喚、拘傳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2、拘留時間,一好伍般不得超過14日,特殊情況最長37天;3、 取保候審時間 ,不得超過12個月;4、監視居住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二、 偵查羈押期限 1、對 犯罪嫌疑人 逮捕後,不得超過2個月;2、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3、對符合 刑事訴訟法 第126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4、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轎桐期限屆友帆或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5、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三、 審查起訴期限 1、審查起訴時間,1個月;2、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3、改變管轄的,改變後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4、 退回補充偵查 ,以兩次為限,每次1個月;5、被害人對 不起訴決定 的申訴,在7日以內;6、被不起訴人對依據刑法第142條第2項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四、審判期限1、普序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 補充偵查完畢 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2、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3、二審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⑥ 派出所辦案流程時間多久

案件在派出所,一般是不到結案期限就要移交到縣級公安機關預審部門,再由預審部門送檢察機關,最後公訴,而偵查期限一般是60天,案件在派出所的時間最好不超過20天就送預審。偵查羈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後到偵查終結的期限。
一、去派出所立案流程
1、受理案件,報案人首先應當向經偵部門的接警民警說明來意,填寫《報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詢問,如實說明相關的情況,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
2、接受案件後,接警民警會及時將案情錄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統,並通過系統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把該系統自動編號的《報案回執》交報案人。
3、接受案件之後,經偵部門會盡快開展立案審查工作,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決定,並告知當事人。遇疑難、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可延長30到60個工作日決定是否立案,但需要報經相關領導批准。對於延長審查期限的,辦案單位應向報案人作好解釋工作。
4、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應予立案:認為有犯罪事實;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其他情節達到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於該公安機關管轄。
5、公安機關經審查決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七日內送達報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要求立案的復議,或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異議。
6、已經批准立案的,立案單位應及時展開偵查工作。
二、派出所立案條件
1、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3、符合管轄的規定(管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⑦ 刑事案件的辦案周期是多久

刑事拘留30天、審查逮捕7天、偵查期限60天、審查起訴45天、法院審理45天.以上合計197天,這不包括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的辦理會經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這三個司法機關。一、公安機關辦案程序及時間:1、拘留期限: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並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型坦散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2、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二、檢察院辦案程序及期限:1、拘留及批捕決定: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2、審查起訴及補充偵查期限: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三、一審法院審理期限:1、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自訴案件: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上述公訴案件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3、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四、二審法院審理期限: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卜氏高人民法院批准。五、審理監督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信宏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⑧ 處理刑事案件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刑事案件的流程主要是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每個案件的時間是不同的,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行冊談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八十三條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檔碰判。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姿或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⑨ 刑事案件辦案程序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刑事案件辦案程序的時間分別為:
1、偵查機關的偵查階段:從犯罪嫌疑芹祥人逮捕起嫌察搏算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沒伏一般的案件在一個半月的期限內可以審查完畢。
3、法院的審判階段:一般二個月,可以延長至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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