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法院起訴流程怎麼走
去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個人去法院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
2、當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委託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