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起訴離婚要怎麼走程序
起訴離婚要這樣走程序:1、起訴,夫妻一方向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提交起訴狀;2、立案,人民法院經過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3、審理,人民法院立案後,應當對離婚訴訟進行審查;4、判決,人民法院審理結束後,應當按照審理的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決,認定夫妻之間的感情完全破裂的,會判決離婚,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不能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B.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走的
第一步,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等材料。接下來是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審理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男方起訴離婚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3、開庭審理。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另行宣判。
C. 怎麼走起訴離婚程序
離婚訴訟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應當先進行調解;
3、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
4、調解無效的,如果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D. 如果要起訴離婚程序怎麼走
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首先由婚姻關系中請求離婚的一方,攜帶離婚訴訟書和相關證件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後法院在受理後,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最後會根據雙方財產分割和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進行判決。對於調解不成功,雙方確實已感情破裂的,一般會准予離婚。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 起訴離婚流程怎麼走
離婚訴訟流程:
1、起訴,帶上訴訟所需要的證據等材料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2、庭審,法院受理案件後開始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
3、調解,對當事人雙方依法進行調解;
4、判決,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F. 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怎麼走
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2、收到立案通知書後繳納訴訟費;3、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4、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5、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G. 離婚起訴的程序怎麼走
訴訟離婚程序需要有以下幾步: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向法院遞交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調解無效的,法院會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