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般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一個程序3-6個月,起訴狀和支持您訴請的證據材料。
B. 起訴到法院多久會判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糾紛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C. 民事訴訟立案後多久才判決
一個月後才處理,簡易程序案件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普通程序案件在六個月內處理完畢。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普通程序起訴多久會判擴展閱讀:
民事案件立案後,開庭時間跟送達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系,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關於審限的法條規定及原則,一審一般是立案後5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後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了:
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
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後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D. 打官司從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
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4)普通程序起訴多久會判擴展閱讀
一、司法程序按照案件的簡單復雜程度又可以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普通程序是,
1、起訴。通常是書面起訴,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2、受理。法院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決定立案。
3、審理前的准備。給被告送傳票,被告提出答辯狀,雙方交換證據,法院允許自行調解。
4、開庭。開庭准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和宣判。
二、簡易程序是相對於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一種獨立的第一審訴程序;簡易程序只適用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簡易程序起訴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傳喚方式簡便。審理實行獨任制,程序簡便。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簡易程序是指行政處罰當場處罰的一種適用程序,因此也叫當場處罰程序。當場處罰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定組織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行政處罰。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146條的規定,人民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結期限為3個,而且該期限不得延長。如果在3個月內不能審結,則應轉入普通程序繼續審理。而普通程序的審結期限為6個月,依《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一審普通程序的審結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次6個月,經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還可以延長不特定的期限。
E. 民事訴訟普通程序一般多久開庭
我國國家民事訴訟的開庭時間是:
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
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後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F. 起訴後要多久法院才會判決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後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具體如下:
一、民事訴訟
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二、刑事訴訟
1、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而一審簡易案件是在三個月以內結案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G. 法院起訴開庭後到判決還得多長時間
分三種情況來談。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