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國醫師定期考核 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有什麼不同
一、流程不同
簡易程序流程:
1、醫師本人書寫述職報告;
2、主要執業結構簽署意見;
3、上報考核機構審核。
一般程序流程:
1、參加考核的醫師登錄定考系統完善和確認個人信息(填寫《醫師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提交至所在醫療醫療衛生機構;
2、醫療醫療衛生機構對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上報考核機構;
3、考核機構對評定意見進行復核,公布需要接受業務水平測評的醫師名單;
4、考核機構組織實施業務水平測評;
5、考核機構經定考系統錄入考核結果;
6、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統自動生成電子化考核結果通知書,醫師根據需要,可上網查看或下載、列印,至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蓋章後有效;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在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粘貼考核合格防偽標貼;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暫停執業活動3-6個月,培訓後再次考核。
二、參加業務水平測評標准不同:
執行簡易程序人員,不參加業務水平測試。一般程序的需要參加業務水平測試。
(1)定期考核簡易程序去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醫師定期考試方式:
(一)、個人述職;
(二)、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三)、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四)、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② 醫師定期考核有哪些程序,執行簡易程序需具備哪些條件
簡易程序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2)定期考核簡易程序去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醫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
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按要求對執業注冊地點在本機構的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並於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將評定意見報考核機構。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對本機構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按規定建立健全醫德考評制度,作為對本機構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③ 錯過了醫師定期考核報名時間怎麼辦
錯過了醫師定期考核不用著急,只需要聯系一下當地的衛生局或者是醫師協會,通常他們為沒有參加的醫師准備臨時的機制,會讓錯過了考核的醫師進行臨時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工作成耐岩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
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按要求對執業注冊地點在本機構的醫師昌畝御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衛生部關於統一使用醫師定期考核系統的通知(2張)定意見,並於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將評定意見報考核機構。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對本機構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按規定建立健全醫德考評制度,作為對本機構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考核機構應當先對報送的評定意見進行復核,然後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參加定期考核的醫師進行業務水平測評,並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業務水平測評可以採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
(一)個人述職;
(二)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三)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四)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3)定期考核簡易程序去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第三章考核內容
第十一條醫耐昌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的評定。
業務水平測評考核內容可根據醫師執業類別、專業技術水平等,參照衛生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分類分級至二級診療科目進行測評。
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考核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性考評與量化考核相結合,與醫師年度考核、醫務人員醫德考評相銜接。
第十二條業務水平測評的基本內容應包括: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等,專業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相應的技術操作能力,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情況及其他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
業務水平測評應逐步過渡到以省為單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國家建立統一定期考核題庫,各省參照執行。
本考核周期內,被考核醫師已參加了職稱晉升考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考試或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相關考試,並考核合格的,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試合格,不需再參加業務水平測評。
第十三條工作成績評定的基本內容應包括: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職責的情況;堅持日常工作,完成相應的工作量情況;主要業務工作情況,患者投訴情況等;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所在醫療機構的安排,完成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搶險救災任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情況;其他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
第十四條職業道德評定的基本內容應包括:醫師恪守職業道德、遵守醫德規范的情況,醫師的工作作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情況等。評定以醫務人員醫德考評結果為依據。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五條醫師定期考核分為一般程序考核和簡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考核。簡易程序考核涉及的考核內容為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情況。
醫師定期考核的重點對象為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2年以內和2年以內受過衛生行政處罰或有過考核不合格記錄的醫師。
第十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且至少經過一次一般程序考核合格者,定期考核可執行簡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二)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三)醫師離退休後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四)採取一般程序考核,連續三次合格者。
(五)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醫師考核執行簡易程序應由醫師執業注冊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在考核年度的第1個季度內向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考核機構提出申請,考核機構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被考核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醫師定期考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④ 醫師定考簡易程序要求
簡宜程序為本人書寫述職報告,世埋執業注冊所在機構簽署意見,報考核機構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胡帆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4)定期考核簡易程序去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醫師定期考核原因:
1、對醫師執業後事中事後監管和行業自律的需要
醫師定期考核從保持和提高醫師應有的職業道德和執業能力出發,既是對醫師過去兩年執業行為的回顧性評價與考核,也是對醫師下階段執業資格延續的認證,是加強對醫師執業後事中事後監管、加強醫師隊伍自身建設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行業自律的重要基礎。
2、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需要
由於醫療技術的局限性和疾病的不確定性,需要通過醫師定期考核這項管理制度來督促醫師不斷學習和知識更新,努力保持和提升執業水平、執業能力和執業素質,從而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褲返雹的生命健康服務。
3、與國際接軌
目前,歐美發達國家,以及我國的台灣、香港地區都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准入後「執照審核」和專科「再認證」制度;在我國對部分行業技術人員也已普遍開展了執照年檢管理,比如駕駛員、律師、教師等,醫療行業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理應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醫師定期考核
⑤ 醫師定期考核系統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考核機構
(5)定期考核簡易程序去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考核的依據之一。醫師定期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與簡易程序。一般程序為按照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的考核。簡易程序為本人書寫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所在機構簽署意見,報考核機構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二)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⑥ 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系統——考核機構說明
醫師定期考核信息登記系統——考核機構說明⑦ 助理醫師執業12年,定期考核能走簡易程序嗎
助理醫師執業12年,定期考核是否能走簡易程序要根據以下認定條件判定:
(一)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二)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謹培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療、預防、保健中穗機構或者醫療衛生行業、學術組織(以下統稱考核機構)承擔醫師定期考核工作:
(一)設有100張以上床位的執業醫師醫院療機構;
(二)醫師人數在50人以上的預防、保健機構;
(三)醫師資格考試具有健全組織機構的醫療衛生行業、學術組織。
縣級以上祥唯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公布受委託的考核機構名單,並逐級上報至衛生部備案。
《執業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五條 醫師定期考核分為執業醫師考核和執業助理醫師考核。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
第三十條 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
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⑧ 關於醫師定期考核簡易程序
一般來說,助理注冊滿12年,也可以走簡易程序,但是如果已經注冊執業證,交回銷毀了助理執業證,那麼要提供助理+執業,已經滿12年的證明。
⑨ 關於醫師定期考核
如今拿到了執業醫師證、執業助理醫師證並不能一勞永逸地當醫生了。
從2007年開始醫療、預防、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中注冊滿2年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都是考核對象。醫師考核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4個類別,根據醫師本人的執業級別、類別開展相應的考核。醫師定期考核頻率為每兩年一個周期.
考核內容有三個部分
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測評三個部分。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水平;開展「三基三嚴」培訓,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等。
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符合這些條件的考核「簡化」
醫師定期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與簡易程序,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受到醫院綜合表彰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表彰);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醫師離退休後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簡易程序考核為本人書寫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所在機構簽署意見,報考核機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