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故意傷害罪經法律程序要多久才結案
一般情況下,被刑事拘留後要經六個月左右才會由法院進行判決。
B. 故意傷害罪一般多久會移交檢察院
具體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是處於羈押狀態,如果是被批准逮捕,一般逮捕後羈押期限為2個月,特殊情況會延長至7個月,之後會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沒有羈押,那麼通常都在6個月左右,但是如果案情簡單的話,公安機關也可能縮短偵查時間,盡快移送人民檢察院。檢察院是否會提起公訴要根據具體案情和證據進行判斷。
C. 一般故意傷害罪取保候審多久開庭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取保候審加羈押的日期不能超過這個時間,再加上法院受理之後不能立即開庭的幾天。
相關法律知識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D. 故意傷害罪多久可以開庭.而且現在人已經在看守所
當公安機關移送材料至檢察機關,然後檢察機關移送起訴至法院,法院才會排期開庭,如有需要,可委託律師去會見。
E. 故意傷害罪被關進看守所,多久才可以判刑
公安局刑偵科收集好證據後,移交給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收到公訴書5日後,即開始對案件審理核實證據等等工作,然後擇日開庭審判,案情不很復雜的,一般三個月內判決。至於要判多久,我不知道案件的情況,是很難斷定的。量刑的長短跟案件的情節、動機、手段、前科、社會危害程度等等都關系,所以我不敢妄加猜測。
F. 故意傷害罪一般要多久才能判
故意傷害罪一般在受理後二個月會結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可能判處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G. 故意傷害罪要坐牢多久
首先,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故意傷人罪,只規定了故意傷害罪。
犯本罪的,具體量刑標准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H. 故意傷害罪庭審流程是怎樣的
您好:
關於故意傷害罪開庭全過程,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1、開庭時,法官會先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然後宣讀一系列法庭審理規則,詢問雙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員需要迴避等等,一般情況不需迴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並出示證據(有時候法官為了節省時間,一般會用一句話帶過,說被告已看過起訴內容,則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陳述,可以補充表達出來。
3、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並出示證據。
4、法官分別詢問原告和被告關於案件的證據,有什麼觀點和看法或反駁——這叫質證,還會詢問涉及案件的具體細節。如果需要對證據進行進一步的鑒定「是否屬實」的,此時應該提出「司法鑒定」的申請。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辯論。
6、辯論完畢,法官會向雙方詢問是否願意調解解決糾紛,如果雙方願意調解並能調解成功的,法官會出具調解書,雙方簽名之後生效;如果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則法官不再調解。當然,如果在開庭幾天後,雙方可以再調解,並能達成一致意願的,可以告訴法官,按調解成功來解決,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
7、整個庭審過程,有書記員記錄雙方各自的發言。如果其中一方不願調解,那麼在各自發表完畢陳述後,書記員將庭審的記錄列印出來,要求雙方看過有沒有跟在庭審過程發表的言語有出入,有的可以適當修改並在修該處簽名。雙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審筆錄之後,庭審結束。
I. 故意傷害罪開庭一般需要多久
故意傷害罪開庭1至2次。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在同一審判程序中開庭一次,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不同。第一次開庭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應當開庭兩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脫逃的;(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