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別人欠我錢不還該怎麼辦如何走法律程序
現在時代發生了變化,欠錢的都變成了大爺,向外借錢的人往往要低聲下氣哀求對方還錢。面對這種情況,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立案條件,法院會立案審理,給另外一方發傳票。接下來就是調解、審理、判決,判決後對方仍不歸還,就會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這個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像是欠條、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此外就是時間,一審和二審都要很久,在順利的情況下也要兩三個月才能拿到欠款。這里有一個注意事項,那就是訴訟時效,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只有三年。
3、不要想太多其實生活中有很多欠錢不還的案例,大多數人的想法都是彼此是朋友、親戚,沒必要走到那一步。實際上這是個錯誤想法,猶豫不決只會讓訴訟時效過去。到時候自己想要對方還錢,就會變得很難。如果遇到了欠錢不還的事情,一定要果斷起訴。
⑵ 欠錢不還如何走法律程序
欠款走法律的程序:1、以公司/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提供證據;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4、等判決生效後,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