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傷賠償法律程序怎麼走
工傷賠償法律程序是:1、申請工傷認定,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認定為因工受傷後,緊接著的就是要確定傷殘程度;3、申請工傷待遇賠償,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貳』 工傷司法程序如何走
法律分析:首先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裁定,可向人民法院訴訟。工傷打官司具體流程為:
1、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2、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3、如構成傷殘等級,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5、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6、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