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區戒毒三年期滿後,要如何取消動態管控程序該怎麼走
社區戒毒期滿,派出所自然會上報材料,逐步取消管控的,最終是國家禁毒委取消,需要三到六個月左右時間才能變更為藍色關注等級。
2. 吸毒拘留後動態管理多久才可以取消
法律分析:吸毒動態管控一般是三年的時間,經過戒毒委員會評審認為康復的可以解除動態管控。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四十一條 對被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設置、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由國務院規定。
3. 社區戒毒解除流程
法律分析: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法律依據:《戒毒條例》
第七條 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第十四條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 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4. 有吸毒史,社區康復已經5年了,派出所給我取消動態管控需要多久時間
有吸毒史,社區康復已經5年了,派出所給我取消動態管控需要3年時間。
也許只需要1個月的時間。
5. 社區戒毒報到滿三年拿著證明多久能取消動態管控
你好,看到答案後趕緊看完,覺得需要就馬上截圖或復制粘貼保存。
因為你的問題和我的回答內容都已經違規了,按我的經驗,系統不久後就會刪除掉。
OK,說正事。
吸食毒品,依法實行動態管理,時間為三年。
相關法律:
《禁毒法》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如有復吸等,由居委通知公安機關強制檢查,重新進行動態管理。
如果三年內沒有復吸,則公安機關會自動解除管理,不需要辦理手續。
相關法律:
國務院《戒毒條例》第23條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但實際操作中,公安機關大概不會主動來解除,那麼你就要去找社區和公安機關。
你到社區解毒報到的那天,就是社區戒毒開始的那天,3年後滿,你可以先到社區,請求他們開具一個你期滿的證明,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去找公安機關,應該就是當地派出所。
你可以請求派出所給你開具一個解除社區戒毒的證明。
最重要的來了,你拿著解除社區戒毒的證明,可以再請求這個派出所,撤銷對你的動態管控
。
動態管控,就是網上的一套公安的數據,你走到哪裡都可以查你,你開房馬上有人來,憑的就是這個動態管控。
你為什麼可以請求公安撤銷這個呢?
因為《戒毒條例》第7條規定:「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一般公安部門會幫你撤銷,但不是馬上撤就可以生效,一般有段等待期,最長半年。
如果公安部門不願意撤銷,你只好起訴了。
憑據也是第7條:「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6. 吸毒人員多長時間解除管控
法律分析:吸毒人員一般是三年可以解除管控。吸毒動態管控一般是三年的時間,經過戒毒委員會評審認為康復的可以解除動態管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社區的戒毒人員應該從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那天開始十五天之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進行報到,沒有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的期限是三年,從報到那天起計算。
法律依據:《戒毒條例》第十四條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戒毒條例》第二十三條 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7. 社區戒毒滿三年後如何取消動態管控
1、公安一般不會主動解除,需要你去找社區和公安機關。 2、可以先到社區,要求他們開具期滿的證明,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去找當地派出所。 3、你可以請求派出所給你開具一個解除社區戒毒的證明。 4、憑解除社區戒毒的證明,可以要求派出所撤銷對你的動態管控。法律依據是《戒毒條例》第7條的規定:「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派出所一般都會撤銷動態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