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事訴訟整個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Ⅱ 一般民事訴訟需要多少時間
一、民事起訴一般需要多少時間審結?
民事起訴一般需要3到6個月才能審結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訴訟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內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容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起訴以後法院立案審查的時間不會超過7天,關鍵是從立案到開庭的時間是需要耐心等待的,而人民法院審結案件所需要的時間並不是從開庭開始計算的,是從人民法院立案以後就開始計算的,這就要求法院要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妥善安排好開庭時間。
Ⅲ 一般民事訴訟需要多少時間
法院民事訴訟流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Ⅳ 一般民事訴訟起訴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法律未作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審限,即審理的最長期限,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Ⅳ 訴訟流程一般多久
訴訟流程一般需要三個月。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通常情況下是三個月或者是6個月左右的時間,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訴訟需要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材料,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Ⅵ 起訴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需要看案情。
1、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
2、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3、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一、一般起訴民事糾紛流程要多久?
一般六個月之內就會結束的,特殊情況除外。
1.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2.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經過一審程序後,遞交起訴書到被告處。
1、先通過一審程序,原告遞交起訴書送達被告處;
2、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若未在有效時期內遞交答辯狀,也不影響審理;
3、在開庭審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並發布公告;
4、法庭在調查階段,根據原被告出示的書面證據、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等,法院及時做勘驗筆錄,並宣讀鑒定結論;
5、法庭辯論環節,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先後發表意見並進行答辯
6、最終法庭作出判決。如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程序流程基本與一審一致。
一般的民事糾紛都是可以在六個月之內結束的,復雜的案件可能需要延長,一般法院會先將起訴書發到被告處,被告應在15天之內提出答辯狀,若此期間沒有提交,也是不會影響審理的,對一審判決不服,是可以申請二審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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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民事起訴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Ⅷ 民事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通常的情況下,民事案件 一審 簡易流程審理時限是三個月,普通流程審理時限是六個月(經院長准許可再延長六個月)。裁判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如果上訴, 二審 的審理時限是三個月。因此,前後一共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但是,如果二審裁判是「發回重審」,這就得回到一審法院按一審的流程再次審理。這樣的再次審理,適用的依然是一審的法律流程,是能夠上訴的,這樣可能需要「最少六個半月,最長是九個半月(加上延長久)」的時間。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Ⅸ 民事起訴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民事案件起訴流程時間受多方面影響,正常流程情況下,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那天開始算起至少需要一個月左右,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者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