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程序合法 實體合法到底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內容的不同來進行劃分,可以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對比訴訟法和實體法,符合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規范即為程序合法,符合實體法判罰標準的即為實體合法。
1.實體法是指規定具體權利義務內容或者法律保護的具體情況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程序法是規定以保證權利和職權得以實現或行使,義務和責任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如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實體法的主要功能在於規定和確認權利和職權以及義務和責任。法律上的權利是法律關系主體(也稱為權利主體),如自然人、法人依法擁有的利益、主張、資格、力量或者自由,這種權利的實現歸根結底將給權利主體帶來有形或者無形的利益。
2.稅收程序法是稅收實體法的對稱,指以國家稅收活動中所發生的程序關系為調整對象的稅法,是規定國家征稅權行使程序和納稅人納稅義務履行程序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稅收確定程序、稅收徵收程序、稅收檢查程序和稅務爭議的解決程序。
所謂稅收程序法原則(基本原則),是指貫穿於稅收程序法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為稅收程序法律關系主體必須遵循的基本行為准則。
稅收程序法原則是貫穿於所有稅收程序法律規范的基本准則和內在精神,它對稅收程序立法和稅收程序法的實施具有重要的作用或影響。
(1)程序合法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第一,對稅收程序立法的指導作用。在稅收程序法的內部結構中,稅收程序法原則位於稅收程序法價值取向、目標模式和具體制度的中介,對稅收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綱領性指導作用。
第二,為稅收程序法的解釋和統一適用提供依據。由於原則是稅收程序法內在精神和價值目標的體現,它對准確理解和執行稅收程序法律規定將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有助於防止解釋和適用中的混亂。
第三,為征納雙方提供行為准則。當稅收程序法對有關問題缺乏規定時,征納主體的行為特別是征稅行為應該符合作為具體規則本源的稅收程序法原則的要求,使征稅裁量權的行使不至於超出稅收程序法精神和原則的調整范圍。
第四,為法院的審判活動提供審判准則。
參考資料來源:稅收程序法-網路
B. 一個程序的 「合法」, 「有效」 或 「符合」 到底是什麼意思
簡單地說, 標准談到了三種符合: 符合程序、嚴格符合程序和符合實現。「符合程序」 是可以由符合實現接受的程序。「嚴格符合程序」是完全按照標准規定使用語言, 不依賴任何實現定義、未確
定或未定義功能的程序。「符合實現」 是按標准聲稱的實現的程序。
C. 結合案例,談談程序合法的重大意義
形式就是你說的程序,法律規定的程序是指人們運用法律時需要遵守的方式、方法或步驟。程序由法律預先規定,它能為行為人提供進行活動的方向,步驟。
1、正當的法律程序是權利平等的前提;
2、正當的法律程序是權力制衡的機制;
3、正當的法律機制是解紛效率的保證;
4、正當的法律程序是權利實現的手段;
5、正當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權威的保障。
D. 程序正當原則是什麼意 65533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則,正當程序原則體現為以下六項具體原則:
1. 程序公開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將行政行為向行政相對人及社會公開,包括行政過程的公開和行政決定的公開。
2. 順序原則,是指行政程序法律關系主體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行政程序的順序進行活動,具體的規則是:行政程序不得顛倒,行政程序不得跳躍。
3. 效率原則,是指設定行政程序應當確保行政職權在行使時具有一定的行政效率,因此應當確立時限、代理、不停止執行、緊急處置、排除行政障礙以及行政協助等制度來保障效率的實現。
4. 參與原則,是指行政程序應當盡可能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參與行政活動的機會,從而使行政活動更加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參與制度包括聽證、相對人的申辯權等制度。
5. 程序合法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實施的行政程序應當合乎法律尤其是憲法有關人權保障的基本規定。
6. 程序合理原則,是指行政程序法律關系的主體,尤其是行政主體不得任意濫用行政程序權利,任何自由裁量的行為都必須具有正當的理由並接受法律的控制,具體內容包括,行政主體所選擇的程序必須符合客觀情況,具有可行性;必須符合社會公共道德,具有合理性;必須符合客觀規律或常規,具有科學性;必須符合社會的一般公平心態,具有公正性。
E. 什麼叫程序違法
所謂程序性違法,主要是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程序,侵犯了公民的訴訟權利,情節嚴重的違法性行為。
刑事訴訟法中程序違法是什麼意思
一是主體限定在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為程序的意義主要在於通對國家公權力的制約、規范,使偵查、起訴、審判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規則處理刑事案件。
二是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訴訟法對於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在各個階段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明確具體的法律程序是公檢法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國家職權的基礎,也是對公檢法行使職權的要求。
三是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訴訟權利。
四就是在程度上要求情節嚴重。對於輕微的違反程序性規定的行為如果對於公民權利的侵害輕微或是沒有影響則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礎上不予追究。
如果司法鑒定機構違法違紀進行司法鑒定活動,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從而使得原鑒定結論作廢或者司法鑒定結構主動撤銷違法的鑒定結論。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鑒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鑒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方法、標准合 法;鑒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程序性違法的具體分類
對於程序性違法由於其在訴訟中所處的階段不同可以分為:
(1)立案與偵查階段程序性違法,
(2)審查起訴階段程序性違法,
(3)審判階段程序性違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F. 舉個列子說程序合法的重要意義
程序合法的重
G. 行政行為的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行政行為的生效要件包括:
(一)主體合法
主體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為的主體必須合法。它主要包括:(1)機關核發,即作出行政行為的主題必須是依法設立,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2)人員合法,即具體實施行政行為的人員必須是有法定的行政職務,能對外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公務人員。(3)委託合法。行政主體將其職權委託給其他組織和個人時,必須依法定程序和條件進行。
(二)許可權合法
許可權合法,是指行政主體必須是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這種法定的職權范圍主要包括性徵管轄事項、行政管轄區域、行政管轄級別、行政手段和方法等。行政主體所作的行政行為,在這些方面必須與法律的規定相符;受委託執行公務的組織和個人也必須在委託許可權內行使職權。否則就越權。
(三)內容合法、適當
內容合法、適當,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並且客觀公正、切實可行。具體要求: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公正、合理,且必須在事實上和法律上能夠執行。羈束行為的內容符合法定母的和要求,裁量行為則不得超越法定范圍和幅度,符合法律精神,不濫用權利。
(四)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對於單方行政行為,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必須完全、真實地反應其本意,不能在有重大誤解和受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作出。對於雙方行政行為,則行政相對人的意思表示也應符合上述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行政行為,不能產生合法的效力。
(五)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行政主體必須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行政主體對於法律規定必須以特定形式、按特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為,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行政程序嚴重違法,可能影響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由有權機關依法撤銷。
H. 如何理解正當程序中的合法性、中立性、參與性、公正性、時限性
嗯,很特別的問題,很好學呀。
合法性好理解,符合實體法和程序法。
中立性,也即是居中裁判,不偏不倚,並且與事件無自身關聯。
參與性,也即裁判者要熟知案情,不能別人辦案,自己裁判。
公正性,就是裁判除合法外,還要合理,符合一般社會大眾的正義觀念。
時限性,就是時效性,不能無限拖延,或者故意無辜延長,及時解決糾紛。
I. 「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 是什麼意思
1、審判程序合法:意思就是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依照訴訟法的程序來審理案件,故程序合法。
2、適用法律正確:意思是經過審理查實後所應用或適用的法律符合案件事實和法律的要求。
3、量刑適當:意思是根據犯罪嫌疑人所犯的錯,判決出的結果符合法律的規定,無不當或過量之處。
J. 關於程序合法表述正確的是什麼
關於程序合法表述正確的是指辦理程序沒有瑕疵。程序合法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方法、標准合法,鑒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