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協議不了如何走法律程序
提起 離婚訴訟 至 離婚 判決生效,要經歷四個必經階段。分別是:第一階段,起訴階段;第二階段,答辯階段;第三階段, 開庭審理 階段。第四階段,判決。 流程是:首先,准備起訴材料,包括 起訴書 、原告 身份證 、 結婚證 、孩子出生證明、被告戶口本或 居住證明 以及 夫妻感情破裂 、 子女撫養 、財產情況等一系列的相關 證據 材料; 其次,到法院 立案 ,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5個工作日將 起訴狀 副本送達對方,對方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 答辯狀 ; 然後,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最後,開庭審理,法院會根據庭審情況再一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作出判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 判決書 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 ; (二)實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⑵ 離婚協議不了如何走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不了的,則需要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按照下列法律程序進行: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二、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在七天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的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立案後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四、接下來法院安排開庭審理,雙方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後參加庭審。
五、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包括四個階段: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六、法院審理後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決離婚,反之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⑶ 離婚調解失敗後走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離婚調解失敗後走法院。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為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判斷男女雙方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主要是依據如下標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