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起訴債務糾紛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起訴債務糾紛的流程是怎樣的
1、主要有以下幾個流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後,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債務糾紛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貳』 起訴債務人流程
起訴債務人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第二,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標准即可,即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事實請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開庭;第四,法院通知當事人到案,開庭進行審理;第五,作出判決並且宣判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叄』 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中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6、開庭審理;7、調解或者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肆』 債務起訴流程怎麼走
債務訴訟流程怎麼走:
一、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應當寫一份起訴狀然後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二、法院發出受理通知。對符合條件的,在法院立案之後,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三、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四、開庭審理、質證、辯論。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後,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後參與審判即可。
五、宣布判決結果。法院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六、判決生效,執行。
【拓展資料】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將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義務,這就是不為一定行為的債務。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依不同的標准劃分具有不同的種類。依發生根據不同可分為合同債務和非合同債務,因債務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務和多數債務,因債務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分為按份債務的連帶債務,因債的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原簡債務和選擇債務。
債權債務訴訟中應該注意中的問題:
一、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總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二、注意要到哪個法院去起訴。向被告(即欠款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三、如果涉及金額較大,起訴前最好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四、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比如簡訊、轉賬記錄、合同、借條、證人等等。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五、最後,提醒大家,債權債務糾紛程序中,最重要的就是舉證質證的過程,債權人想要實現債權,一定要保留充足的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的存在,證據存在瑕疵的情況將會非常不利於債權人主張債權。
『伍』 法院起訴欠款人的流程
法律分析:到法院起訴欠款的流程如下: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3、證據材料復印件,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借款主張償還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的一般視為放棄訴訟追償的權利;訴訟時效因債務人承諾限期給付情況而延長,一般可以書面承諾和口頭承諾錄音為證據證實這一事實。只是借錢不還的,可持借條向管轄權法院申請支付令給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內給付的命令,否則可能起動執行程序或是債權人可申請執行。不獲批支付令申請的,就得起訴主張給付。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陸』 債務糾紛要起訴如何去走法律程序
債務糾紛要起訴,應當通過以下程序進行:
1.原告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借款合同等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仍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