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事故怎麼走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二)審理前的准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准備工作。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三)開庭審理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3、法庭調查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3)出示證據4)宣讀鑒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交通事故常有發生,涉及到的雙方利益問題也變得更加透明,事故雙方應擔資第一時間確認各自的損失情況再確定受否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車輛駕駛員在駕駛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守交通規則,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以免帶來慘不忍睹的嚴重後果。
B. 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辦理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
2、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
3、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4、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司法實踐中,事故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認為肇事人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犯罪,而公安、檢察機關卻以種種理由不予追究肇事人刑事責任的。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並不是必須要採取起訴的方式來維權,糾紛當事人首先可以協商確定賠償等的事宜,若是不能協商的,則最好是在訴訟時效內起訴。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糾紛也屬於民事糾紛,適用三年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C. 交通事故訴訟應走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訴訟應走的程序是:
1、准備民事訴狀、證據,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2、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D.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近些年來,隨著我國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轎車已經進入千家萬戶,隨著而來的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是呈上升趨勢,這種事情一般協商不了就去法院起訴,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嗎?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的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 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交通事故的分類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1、立案階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准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後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後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後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隨後,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後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案件經過審理後,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後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三、 交通事故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一般是在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選在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是兩個不同地區的法院的情況下,選擇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起訴可能會有天壤之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下賠償費用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准計算: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多項賠償標準是按照受訴地法院的標准計算的,貧困地區和發達地區的標准相差很大,直接影響獲賠金額的多少。因此,選擇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起訴直接關繫到傷者的賠償數額。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 @2019
E.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程序是什麼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程序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6、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4、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5、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6、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7、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8、《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9、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F.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怎麼走
因交通事故發生損害賠償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公安機關交警大隊進行調解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程序如下:1、立案。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訴狀應寫明請求事項和事實理由。經過法院立案庭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和訴訟費繳納通知,當事人按照通知內容繳納訴訟費後即正式立案成功。訴訟費由原告預繳,最終由法院判決的敗訴方承擔。2、答辯和材料交換。法院將原告的起訴狀和證據材料寄給被告,責令被告15天內提交答辯意見和證據材料,被告提交證據材料的,法院應將被告證據材料送達原告。3、開庭。4、調解或判決。法院會在開庭是詢問雙方調解意見,無法達成調解的,法院正式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