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幹部任命組織程序
法律分析:一、擬寫考察方案,組織考察組。
二、民主推薦。會前由所在單位、鄉鎮提供符合擬提拔職位條件的幹部花名冊,做到參會人員人手1份,在會議投票推薦前發布擬提拔職位職數預告。
(一)會議投票推薦。1、縣直單位參會人員:全體幹部職工(超過30人的單位為中層以上幹部),離退休幹部代表。2、鄉鎮參會人員:本鄉鎮全體幹部職工,村支書、村主任,部份黨代表、人民代表、非黨人士、離退休幹部代表,擬提拔職位服務對象代表。 (二)個別談話推薦。談話范圍與參加會議投票人員范圍相同。
三、考察組對推薦情況進行匯總,根據會議推薦與談話推薦情況提出預備人選。
四、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組向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匯報推薦情況,單位黨委(黨組)根據推薦情況及職位要求集體票決確定考察對象。 五、將考察對象基本情況在本單位張榜公示。
六、考察。1、在民主測評前,向參會人員發布考察預告。2、對考察對象進行民主測評。參與測評人員:縣直單位全體幹部職工(超過30人的單位為中層以上幹部),部份離退休幹部代表;鄉鎮為領導班子成員(含改任非領導職務人員),中層領導幹部,部份村支書、村主任,部份黨代表、人民代表、非黨人士、離退休幹部代表,考察對象服務范圍的部份代表。3、個別談話。堅持七個必談,「七個必談」的內容是:考察對象主管部門領導必談;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必談;所在單位紀檢監察、財務部門及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負責人必談;直接分管的下屬必談;工作服務的范圍必談;居住地鄰居及配偶必談;所在單位的離退休幹部代表必談。在談話中主要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著重了解考察對象優、缺點和存在的不足。
七、查閱本人檔案以及相關資料,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在考察中反映出來的有關問題。 八、撰寫考察綜合報告和個人考察材料。具體寫法按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操作。 九、匯報。考察組如實向單位黨委(黨組)匯報考察情況,明確提出建議人選。 十、徵求意見。徵求擬提拔職位分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計生部門意見。 十一、提出任免方案。
十二、黨委(黨組)會議研究。以到會人員達應參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研究,以參會人員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及任免方案認真討論,充分發表意見。討論結束,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會上應作好會議記錄備查。
十三、徵求協管部門意見。屬雙重管理的單位幹部任免,主管方黨委(黨組)會研究,書面徵求協管方黨委(黨組)意見。
十四、公示。對擬提拔人員進行至少七天的公示。
十五、試用及任命。對公示期滿,無反映、或有反映但查無實據、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命手續,並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考察合格的,辦理正式任命手續。 十六、任免文件下發前,應及時報相關材料到組織、人事部門預審,預審批復後方可行文,並同時送任免文件給協管方和有關單位。
十七、整理文書檔案。整個推薦、考察、研究等形成的匯總表、考察材料、會議記錄、文件以及任免表等要全部整理裝訂存檔,作為文書檔案永久保存(參會人員填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分表要密封保存,一年後銷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貳』 幹部考察預告後多久任命
法律分析:
7-15天左右。將擬任名單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無異議,組織部門正式下達任職通知,由部門(單位)相關領導,在會議上宣布任職,即可正式上任。一般情況下,幹部考察公示5到7天後就可以研究任用的問題了,有的地方可能是公示五天,也就是五個工作日,有的地方是公示七天。按照組織原則,幹部擬提拔公示7天後就可以提拔。對於擬提拔任用幹部,組織部門首先到部門進行考察,採取民主評議民主推薦個別談話最後確定擬提拔對象,再採取等額投票方式進行投票,等常委會議通過後冉組織部門張貼公示榜,公示7天群眾無意見,由市委或組織部門正式下紅頭文件正式任命。
幹部考察預告是提前告知,將要進行考察。預告一般是指某個事件發生告知和估計,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發布幹部考察預告。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交換意見。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領導班子調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幹部考察預告是提前告知,將要進行考察。預告一般是指某個事件發生告知和估計,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發布幹部考察預告。
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交換意見。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領導班子調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九條 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幹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第十條 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黨政領導幹部可以從黨政機關選拔任用,也可以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任用,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注意從擔任過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
『叄』 幹部考察預告之後是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幹部考察預告之後採取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十條: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黨政領導幹部可以從黨政機關選拔任用,也可以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任用,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注意從擔任過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
『肆』 幹部考察的程序是什麼
幹部考察的程序一般是:
(1)制定考察方案。根據考察的目的和內容,確定相應的工作方法、步驟,做出大體的時間安排,並通知有關方面,以便做好有關准備工作。
(2)查閱有關資料。考察組根據所承擔的考察任務,在考察前要查閱一些有關材料,了解有關情況。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自然情況,主要經歷,以往的考察材料,紀檢、監察和其他有關方面掌握的情況,等等。
(3)具體實施考察。採取民主評議或者民意測驗、專項調查、個別談話、實地考察、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了解情況。各種考察方法運用的程序,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4)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在考察中,每一位考察人員應根據獲取的材料隨時進行認真的綜合分析。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時,考察組要集中時間進行系統的分析和綜合。在此基礎上,對考察對象作出評鑒。對不清楚的問題,應作補充調查。
(5)向考察對象反饋和同有關黨組織交換意見。考察工作後期,應根據需要和考察情況,向考察對象反饋,進一步聽取本人意見。同時,還要同有關黨組織或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交換意見。
(6)撰寫考察材料。考察結束後,要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個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應客觀、公正,全面、准確地反映考察對象的情況。
『伍』 組織考察程序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1.組織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成員就考察工作方案溝通情況,徵求意見。
3.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發布幹部考察預告。
4.採取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5.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同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領導交換意見。
6.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領導班子調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匯報,經組織(人事)部門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二十三條 確定考察對象,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德才條件,將民主推薦與日常了解、綜合分析研判以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比較擇優,防止把推薦票等同於選舉票、簡單以推薦票取人。
『陸』 公務員幹部考察預告之後是什麼程序
幹部考察工作是指考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據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的考察、了解、評價,並以此作為加強領導班子管理和對領導幹部任用、獎懲的依據。幹部考察也是通常所說的幹部考核。考察和考核的概念大同小異。從幹部管理的角度來講,考察和考核這兩個概念可以通用。幹部考察在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是選人用人、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是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的重要依據。做好乾部考察工作,可以正確評價幹部的德才,判斷其是否稱職;可以考察幹部能力,充分發掘優秀領導人才;可以為合理使用幹部,確定幹部升降、獎懲等提供依據,還可以對幹部形成有效的激勵,使其作用和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缺點和不足得到克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五條 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六條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
『柒』 幹部考察預告和幹部考察公示有何不同是不是一樣
不是一樣的。幹部考察預告是提前告知,將要進行考察。而公示是將考察結果公示給大家。
『捌』 幹部從考察到任命流程
幹部從考察到任命流程如下:
一、動議。組織部長先提出幹部人事調整,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選,啟動考察程序;
二、幹部考察。由組織部、紀委等部門組成考察組
三、徵求意見。在單位考察結束後,向紀委、衛健委、綜治委等單位徵求考察,通過之後,再統一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
四、市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幹部人事議題。就幹部人事調整方案提議!
六、任前談話和正式行文。
七、送幹部到任。
八、試用期一年。
九、正式任命。
『玖』 幹部考察後是先公示還是先上常委會
常委會。
作為縣城資深公務員一枚,了解的組織考察後提拔程序如下:一、縣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幹部人事議題。就幹部人事調整方案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並票決。參會人員一般為所有縣委常委;二、幹部任前公示。一般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果接到舉報,則要開展調查,查實有問題者,立馬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舉報,則進入下一程序;三、任前談話和正式下文;四、送幹部到任;五、試用期一年;六、正式任命。
『拾』 幹部從考察到任命流程
這里以機關黨委各部門任用流程為例,分為:動議、組織推薦、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詳細如下。
一、動議。機關黨委各部門根據科級幹部缺崗和實際工作需要及人員資格條件等情況,及時向機關黨委上報啟動請示,機關黨委匯總研究上報黨委組織部,經同意後即可啟動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組織推薦。各部門根據科級幹部選任條件資格和實際工作需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經充分醞釀溝通並聽取分管校領導意見,經本部門領導班子和黨支部班子會議研究提出本部門科級幹部考察建議人選,填寫考察對象建議人選的報告並上報機關黨委,機關黨委匯總並召開會議研究,提出科級幹部考察建議人選上報黨委組織部。
三、確定考察對象。校黨委組織部對機關黨委上報考察對象建議人選進行審核,書面徵求校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研究確定科級幹部考察對象人選。
四、組織考察。機關黨委對校黨委組織部研究同意的考察對象人選進行公示,通知各單位在一定范圍內張貼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個工作日。同時機關黨委組建由基層黨支部參與的考察組,對科級幹部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考察。機關黨委結合考察情況,研究提出科級幹部擬任人選建議,並將考察工作報告和考察材料上報黨委組織部。
五、研究任用。校黨委組織部召開部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科級幹部擬任人選,並對擬提拔任職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校黨委組織部結合公示情況,辦理任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