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貨拉拉市區限行怎麼辦
法律分析:市區限行不能進去行駛,否則會進行處罰。建議發展貨運渠道多元化,擴展貨拉拉的受眾面。鼓勵城市根據配送需求適當放寬限行噸位,避免簡單按照車輛號牌類型劃分通行權,對輕型以下貨車原則上不再進一步細分限行噸位。嚴禁採取全城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城市核心區等特殊區域個別道路確需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要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研究論證,依法發布公告,道路採取分時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許配送貨車通行的時間原則上不少於6小時。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意見〉的通知》
一、深化關鍵環節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一)完善證照和許可辦理程序。加快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推動線上辦理簽注。優化大件運輸跨省並聯許可服務,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交通運輸部負責)
(二)科學推進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細化執法流程,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治超執法標准。分車型、分階段有序開展治理貨運車輛非法改裝工作,逐步淘汰各種不合規車型。組織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行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維護道路貨運市場正常秩序。建立嚴厲打擊高速公路、國省道車匪路霸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重點規范車輛通行、停車服務、道路救援等領域市場秩序。(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停靠管理。持續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完善以綜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為支撐的三級配送網路,合理設置城市配送車輛停靠裝卸相關設施。鼓勵發展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改進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工作,明確城市配送車輛的概念范圍,放寬標准化輕微型配送車輛通行限制,對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更多通行便利。(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將城市配送車輛停靠接卸場地建設納入城市建設和建築設計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五)推進通關便利化。推動港口、口岸等場所作業單證無紙化,壓縮單證流轉時間,提升貨物進出港效率。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開展監管、查驗指令信息與港口信息雙向交互試點,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持續推進進出口「提前申報」,優化「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梳理海運、通關環節審批管理事項和監管證件,對不合理或不能適應監管需要的,按規定予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驗核。(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鐵路市場化改革。選取鐵路路網密集、貨運需求量大、運輸供求矛盾較突出的地區和部分重要鐵路貨運線路(含疏運體系)開展鐵路市場化改革綜合試點,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開展投融資、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績效管理、運輸組織等改革。持續完善鐵路貨物運輸價格靈活調整機制,及時靈敏反映市場供求關系。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鐵路貨運場站、倉儲等物流設施建設和運營。(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