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批逮捕是什麼階段
法律分析: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後,公安機關還有兩個月的偵查期限(案件疑難復雜的還可以延長偵查期限)。因此,檢察院批准逮捕時,仍然屬於偵查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B. 審查逮捕階段結束後接下來是什麼
法律分析:逮捕後的程序是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批捕後一般還是在偵查階段,偵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審查後,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認為有些事實不清,會將案件退回要求補充偵查,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則不會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C. 檢察院批捕後屬於哪個階段
一、檢察院批捕後屬於哪個階段 屬於偵查階段,包括拘留階段和 逮捕 後到案件移送檢察院之前的這段時間均屬於偵查階段。 1、受理 立案 。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 犯罪嫌疑人 自首 的,都要接受、問明情況後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經過審查,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 管轄 的製作《 刑事案件立案 報告書》。 2、進行偵查。 要收集、調取 證據 ;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 證人 ;進行勘驗、檢查;進行進行搜查;查封、扣押物證、書證等。 3、偵查強制措施。 如 拘傳 、 取保候審 、 監視居住 、拘留、逮捕。 4、偵查終結。 公安機關在偵查終結後,發現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且已採取強制措施的,應當予以釋放並發放證明。如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偵查終結後,及時將案件移交人民檢察院,以便審查起訴。 二、檢察院批捕的時效是多久 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案件,發現應當逮捕而公安機關未提請 批准逮捕 的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建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審查處理,即對已被 刑事拘留 的,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之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99條規定:對未被拘留的,應當在接到提請逮捕書後的15日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不得超過20日。 公安機關如果認為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必須將已拘留的人釋放。人民檢察院應當另行指派審查批捕部門的辦案人員進行復議,並將復議結果通知公安機關。如果復議不被接受,公安機關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進行復核,復核後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並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上級人民檢察機關的復核決定,是最終決定,公安機關或下級人民檢察院即使有不同意見,也必須執行。 綜上所述,對於 刑事犯罪 嫌疑人,公安機關認定有逮捕必要的,可以提請檢察院批捕。一旦執行逮捕程序,案件繼續偵查,屬於繼續偵查階段。等公安機關收集好犯罪證據後,可以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等發起 公訴 後,下面就是法院審理程序。
D. 逮捕書下來了屬於什麼階段
法律分析: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向檢察院提起的、符合條件的檢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執行逮捕。逮捕進行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最後法院審判進入審判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E. 批捕過後是什麼階段
法律分析:屬於偵查階段,包括拘留階段和逮捕後到案件移送檢察院之前的這段時間均屬於偵查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