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資料
一般農村分戶所需材料農村同意分戶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料准備齊全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分戶程序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1、《結婚證》;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申請分戶需要交驗以下材料1、當事人書面申請;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離婚書;3、村、社證明(證明其經濟獨立且另灶起伙);4、原房產分割的協議;5、《居民戶口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②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③ 家庭戶口分戶流程是什麼
一、家庭戶口分戶流程是什麼
1、戶口分戶流程具體如下:
(1)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相關材料等,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2)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於符合規定的,予以分戶辦理。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 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分戶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
④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一般來說有兩個及以上兒子的家庭就會分戶,分戶在我們看來也是較為常見的了,但是對於分戶的相關程序卻是我們不知的,下面為大家分享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要去戶口所在的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分戶。
共用一本《居民戶口簿》的大家庭要求分戶的,憑本人申請(應具備已婚成年人、單獨起火做飯、共居一處等條件)、《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行政村、鄉(鎮)證明、居民身份證,辦理分戶手續。
要求單獨立戶的,憑本人申請、《房屋產權證》、居民身份證,辦理立戶手續。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一、條件
1.想要進行分戶,一定要保證已經成年才行,如果沒有年滿18周歲,那自然是不符合條件的,而在分戶政策的辦理時,還需要注意好已經可以獨立的'生活,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這樣才能避免在分戶之後還需要依靠父母撫養。
2.通常情況下,農村人在結婚之後的分戶更容易一些,畢竟此時的經濟已經獨立,同時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不過就算是如此,還需要符合以下之一的條件:
①房屋的建造並沒有拿到證件,不能將其進行分割,比如說宅基地就是如此,它是屬於集體所共有,自然是不能將其分割的,但如果能夠拿到村委會的開設證明,明確證實了已經和原有的戶主之間進行分家的,此時就可以進行分戶。當然如果分戶者已經有了自建房也是可以的。
②已經來到了房管部門,進行了房產證的分戶辦理手續,同時也辦理了公租房的分戶手續,此時就可以進行分戶的工作。
二、辦理程序
想要辦理分戶,那就需要准備好相應的材料,在材料准備好之後,才能來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相關的分戶程序,只要材料准備好,那就可以合法的申請。
在申請的時候,准備的材料包括相互之間的身份證、戶口本,還需要將申請表填好,這樣的話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工作受理,不過還需准備3個憑證。
1.首先就需要及時的准備好村委會所提供的證明才行,如果拿不到證明的話,自然是不能進行分戶的,畢竟不能判斷是否已經獨立生活了。
2.將結婚、離婚證拿到手裡,也可以將分家的表決書帶過去,總之一定要證明已經進行分家,婚姻已經出現了變化等。
不同的省份對分戶的要求並不相同,大家一定要看看當地的規定如何,這樣才能更好的做決定!
一、戶口本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分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到鄉村組取得三級證明,證明上要蓋有公章,並且要用經辦人的姓名。
(2)申請人要以自己的名義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並且在「分戶申請書」提供自己的簽名。
(3)要提供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可以是農村建房審批表或者房產證。
(4)最後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二、戶口本分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依據規定,立戶、分戶需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戶口簿》;
3.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農村的可提供宅基證);
4.結婚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離婚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5.購房立戶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
三、農村戶口分戶有什麼好處
1、農村分戶的好處首先來說對於家中有兩兄弟及以上的家庭,在婚後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話,很難避免口舌是非,破壞家庭的和諧。而且各個家庭若要經常用一個戶口本的話,肯定還是有所不便的,所以分戶就可以解決這方面的麻煩了。
2、現在農村多地區都已經實行了一戶一宅政策,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戶宅基地,所以住宅的話也是只能有一處的,且還有規定好的面積標准,平原地區宅基地面積標准不得超過80平方,丘陵地區面積標准不得超過120平方。這對於家中子女多的情況,80平米的房子肯定是不夠的。而再想申請宅基地就必須是沒有申請過宅基地的家庭。
3、農村常會有分紅利的情況,一個戶口只能分得一份紅利,以及政府的相關補償等,大多都是按戶分的,所以這時如果已經分戶了,多一個戶口,就能夠多分到一份紅利或補償,這也在直觀上體現了分戶的好處。
4、農村分戶在用水用電方面也有好處,因為我國用水用電的收費標準是階梯收費的。如果兩家人共用一個戶頭,那麼費用在無形中就會增加。
⑤ 分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5)在晉中分戶需要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分戶標准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⑥ 戶口簿分戶要什麼手續
戶口本分戶的手續如下:
1、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需准備以下材料: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申請人書寫「分戶申請書」;
2、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
3、攜帶以上的相關材料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請辦理。
需注意:如果是獨立的城市居民,沒有獨立的房產,是不能夠單獨立戶的;而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有兩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一個以上孩子的戶口分出去,只有一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
如若是年滿18歲和父母分戶,需要准備的證件和手續是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居民委員會同意分居的意見、分戶協議、戶主同意書。結婚分戶的話需要帶結婚證。其次,分戶口要充分考慮申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不能分戶。最後,各地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聯系當地派出所查詢具體證件和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戶籍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應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籍管理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拓展資料:戶口本丟了有什麼危害?
戶口本丟了容易造成個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由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備齊以上材料後,一般五個工作日內即可補辦。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⑦ 分戶都需要啥手續
分戶都需要啥手續
分戶都需要啥手續,分戶是現在很多人都會做的事情,而且我國對人口管理實行戶籍制度,我國每一戶公民會有一個戶口簿,用來記載該戶人口的基本信息,下面看看分戶都需要啥手續及相關資料。
(1)到鄉村組取得三級證明,證明上要蓋有公章,並且要用經辦人的姓名。
(2)申請人要以自己的名義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並且在「分戶申請書」提供自己的簽名。
(3)要提供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可以是農村建房審批表或者房產證。
(4)最後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需注意:如果是獨立的城市居民,沒有獨立的房產,是不能夠單獨立戶的;而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有兩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一個以上孩子的戶口分出去,只有一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
分戶口一般有以下的四個步驟,具體如下:
1、填寫並提交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產產權證、分割後的公產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分戶一般是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一、戶口簿分開要哪些手續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2、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3、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二、離婚後戶口怎麼遷出
1、《戶籍登記條例》對戶口遷出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離婚戶口遷出辦理
(一)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註:
因婚姻變化需分戶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三、關於新生兒落戶登記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公安部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加強出生登記工作的通知》
第二項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法規。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實施行節育手術、超計劃生育嬰兒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嬰兒的人,應當給予批評教育直至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但對嬰兒都應當給予落戶。
第三項要嚴格依法辦事,對經教育仍不登記新生兒戶口的戶主及阻止登記戶口的人,應根據《戶口登記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要加強法制宣傳,使群眾增強申報戶口的自覺性,增強依法履行公民義務的責任感。
《關於進一步嚴密戶口登記和居民身份證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一項嚴密出生登記。對公民申報出生登記,公安派出所要認真查驗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其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報材料真實、齊全、有效的予以辦理。對於《出生醫學證明》存在可疑情況的、
應當予以扣留,並通知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進一步核查、鑒別。對於無法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的,公安派出所要嚴格審核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新生嬰兒出生情況證明材料及其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經調查核實後辦理。
一、戶口本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分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到鄉村組取得三級證明,證明上要蓋有公章,並且要用經辦人的姓名。
(2)申請人要以自己的名義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並且在「分戶申請書」提供自己的簽名。
(3)要提供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可以是農村建房審批表或者房產證。
(4)最後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二、戶口本分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依據規定,立戶、分戶需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戶口簿》;
3.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農村的可提供宅基證);
4.結婚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離婚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5.購房立戶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
三、農村戶口分戶有什麼好處
1、農村分戶的好處首先來說對於家中有兩兄弟及以上的家庭,在婚後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話,很難避免口舌是非,破壞家庭的和諧。而且各個家庭若要經常用一個戶口本的話,肯定還是有所不便的,所以分戶就可以解決這方面的麻煩了。
2、現在農村多地區都已經實行了一戶一宅政策,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戶宅基地,所以住宅的話也是只能有一處的,且還有規定好的面積標准,平原地區宅基地面積標准不得超過80平方,丘陵地區面積標准不得超過120平方。這對於家中子女多的情況,80平米的房子肯定是不夠的。而再想申請宅基地就必須是沒有申請過宅基地的家庭。
3、農村常會有分紅利的情況,一個戶口只能分得一份紅利,以及政府的相關補償等,大多都是按戶分的,所以這時如果已經分戶了,多一個戶口,就能夠多分到一份紅利或補償,這也在直觀上體現了分戶的好處。
4、農村分戶在用水用電方面也有好處,因為我國用水用電的收費標準是階梯收費的。如果兩家人共用一個戶頭,那麼費用在無形中就會增加。
⑧ 戶口分戶怎麼辦理流程
戶口簿分戶需以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