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打人致使輕傷法律的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法律程序如下:1、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情況屬實,那就要進入起訴階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決有罪後要負刑事責任。2、若公安機關拒絕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就以故意傷害為理由起訴。由法院做出判決。(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訴,只有法院可以以判決書形式確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3、法院判決故意傷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對方承擔的是刑事責任。不會是拘留這么輕松的治安處罰了。4、打成輕傷是要治療的,造成了財產損失,所以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程序很簡單。不過對於是否是輕傷的認定,必須要去司法鑒定機關做鑒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