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錢到執行局了我多長時間拿到錢呀
大約需要一個月以上,由於劃扣的執行款是從被執行人開戶銀行直接劃扣到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的,而通常情況下基層人民法院法院是每月1號與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進行對賬。
雙方對賬完畢之後需要到下個月的一號之後才可以將執行款匯至執行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這是最好的情況了,有的法院時間需要法官和執行申請人進行確認款項和其他的參與分配人的確認,所以會導致時間更加延長。
建議多跟執行法官溝通,他會快點幫你走法院內部的放款手續。
㈡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是多久可以執行到錢
如果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性執行的話,一般來說是需要在3~4個月才能夠拿到收款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查清對方名下是否有財產,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執行。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財產,法院又積極執行的話,可以在三四個月拿到執行款。反之,則可能拿不到執行款。當然,在執行中,如對方同意調解,達成執行和解的,可以很快拿到執行款。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有財產或者你提供財產線索,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法院按照程序執行後,可以向你支付執行財產。對方有財產是你取得執行款的前提條件;法庭的效率。一般來說,法院在申請強制執行時會先立案。立案後,案件移交執行法官,執行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傳喚被執行人。被執行人不同意支付後,可能需要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線索,也可以由法院根據情況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財產,法院積極執行,三四個月就能拿到執行款。相反,執行款可能得不到。如果你能迅速調解另一方執行死刑,那麼你就可以很快達成和解。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㈢ 法院執行款打款到卡上要幾天
如果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請,一般來說會在兩個星期內到賬,最快大概為七天到賬。建議應當時刻關注法院錢財到賬信息,及時與法院聯系,就會及時收到屬於你的錢。如果是領取執行費用,法院一般會走的程序是,法院先簽字,庭長審批,局長簽字,然後就有專門的工作人員發放領款票據給你,你就可以拿著這個票據去專門的窗口領錢,窗口會審核你的銀行賬號後通過轉賬的方式給你轉錢。法院這個流程,人錢分離,將會更大程度保障當事人的利益。
法院起訴應提交材料如下: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申請執行並不是說馬上就能拿到執行款,而是要看被執行人名下有沒有可供執行財產,如果名下有存款,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那就裁定劃扣,劃扣到法院指定賬戶,然後才能申請領取執行款,如果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不動產之類的,還需要經過拍賣等各種流程,時間更長,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財產,那就沒辦法了,只能時刻關注他什麼時候有可供執行財產再恢復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人是個人的,申請人要簽字署名和手印。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簽字和蓋章都要體現在申請書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㈣ 請問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款已到法院賬戶了,多久可以收到錢
執行款在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法律分析
現有法律僅對強制執行申請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對於申請後多長時間執行完畢並未規定。兩個因素決定你是否拿到執行款及拿到執行款的時間:1、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如果有財產或者提供了財產線索,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執行後,可以將執行財產支付給你。對方有財產是拿到執行款的前提條件。2、法院的辦事效率。一般情況下,申請執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後再將案件轉到執行法官處,執行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傳喚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不同意付款後,可能需要你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者法院根據情況採取執行措施。3、因此,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財產,法院又積極執行的話,可以在三四個月拿到執行款。反之,則可能拿不到執行款。當然,在執行中,如對方同意調解,達成執行和解的,可以很快拿到執行款。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㈤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多少時間可以拿到錢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可以拿到錢的時間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對方能自覺履行,或法院能查詢到對方存款的,則可能很快就能得到執行款;
2、如果對方只有其它財產的,則需要通過評估、公告、拍賣程序來處理,時間會較長。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麼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採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㈥ 強制執行後多久可以拿到錢
強制執行後一般很快能拿到錢,幾天或幾個月。但法院執行並不表明法院一定能幫你將錢全部執行到位,一切都要看被執行人的實際經濟狀況。如果對方能自覺履行,或法院能查詢到對方存款的,則可能很快就能得到執行款;如果對方只有其它財產的,則需要通過評估、公告、拍賣程序來處理,時間會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