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公司辭職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
公司辭職的程序:
1、公司的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實習期員工需要提前三日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2、部門領導、總領導等逐級批准;
3、辭職員工員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等交接工作;
4、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員工的工資;
5、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員工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
相關法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⑵ 想辭職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⑶ 離職程序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辦理離職手續需要多久,主要取決於該公司人力資源的工作流程。離職手續辦理的程序: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力資源部逐級上報申請。員工需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工資經財務部結清,雙方及部門領導簽字後,即視為移交完畢。工資中涉及保險的,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人力資源部統計本月出勤情況,報上級批准,並在工資結算日支付職工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⑷ 離職手續要辦多久
第一步:寫辭職信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並轉移。
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開離職證明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儲存工作檔案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
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
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⑸ 公務員辭職要走那些程序大慨多久才能完成那些手續
公務員辭職一般分兩種,第一,需要提走自己檔案的,一般要經過這些步驟:、提交辭職申請,等待領導討論結果,領導同意你的辭職申請後,要辦理部門工作交接,同時,要到人事處去涵接相關問題【遷戶口問題、檔案問題、是否賠款問題等】,然後就可以打包走人了。時間不確定了,最快幾天可以辦理完,最慢的有一個月的。第二種情況,什麼都不要了,直接走人。不過走之後,再想成為編內人員就有點麻煩了。
⑹ 辭職手續一般需要多久
第一步:寫辭職信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第二步:和主管詳談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第三步: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第四步:人事手續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並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第五步:開離職證明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第六步:儲存工作檔案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⑺ ,辭職流程一般要多久,她們已經兩個部門簽名了,還差5個,一般都要多久才能走完
你好,一般辭職的快慢每個公司會略有不同,不過都不會超過一個月的,某些特殊行業可能會以要招到繼任者為由設卡,你可以自己決定是等還是不等,法律上規定你是可以走的,人情來說公司這樣考慮也情有可原。
你可以向人事咨詢你公司具體的辭職審批流程,一般自己部門會容易批點會快一些,其他部門的主管或人事可能會要考慮一下或是找你談話了解一下。俗話說開弓沒有回頭箭,你決定下來了就安心准備交接就可以了,也可以自己去找審批部門或審批人請他們盡快批完,畢竟他們也有其他工作不一定記得的,有可能就放在那裡一兩天都沒動。
記得好聚好散,畢竟大家也在一起工作生活過,能把事情弄完就可以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