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刑事案件立案到結案一共要經過多長時間
民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需要的時間如下:
1、民事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❷ 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審理時間一般是多久
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審結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的二十日以內。但對於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則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的期限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二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❸ 刑事案件多長時間結案
刑事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一般會在五至六個月審理結束。若是訴訟參與人願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❹ 刑事案件多久結案
刑事案件最快五個月結案。刑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可以分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三個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要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要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