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盜竊罪的取保候審流程
遞交 取保候審申請書 就可以了,檢察院如果同意取保候審的話,會通知當事人家屬提供保證人或者交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現在一般都是交保證金). 申請是否能被批准,得根據盜竊的金額、認罪態度等具體案情來判斷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50條、第51條、第60條及其他有關規定, 取保候審的條件 :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可以取保候審 。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後發現的,則應 變更強制措施 ,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缺乏證明其有犯罪事實的足夠證據,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內不能收集到相應證據,而需繼續收集證據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B. 盜竊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審程序怎麼走
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後,司法機關按法定程序開展刑事訴訟活動: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人民法院會作出有罪判決,判處相應的刑罰;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則會被撤銷刑事立案、被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或被法院判決無罪。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