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民政局離婚辦理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的程序辦理,詳細流程為:『貳』 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1、民政局離婚流程辦理手續如下:
(1)夫妻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2)需要等待30天,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個期間,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的,在申請撤回後,就不能辦理離婚登記了;
(3)在30天期滿後,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4)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和離婚協議書後,准予登記,發放離婚證。
一、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材料
離婚手續的辦理牽涉到很多相關材料,主要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另外華僑、外國國籍公民還應該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二、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書寫內容要包括協議重點,以及詳細內容的敘述。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申明離婚是否出於資源;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債權以及債務如何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後歸屬或者是處理方式。
二、三、協議離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協議離婚俗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即夫妻雙方自願離婚。協議離婚雙方需帶上相關證件以及材料到民政局辦理離婚。
協議離婚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程序較為簡單,辦理方式便捷。
2、由於雙方自願,離婚協議多為雙方自願協定,自覺遵守和履行率高。
3、避免了訴訟,一般不會產生夫妻雙方離婚後相互仇視以及敵對等情況。
訴訟離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三、訴訟離婚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非自願,或者雙方由於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未能達到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形式。訴訟離婚需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或調解後生效。
訴訟離婚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夫妻雙方離婚非自願。
2、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3、有人民法院介入,並起到調節作用。
協議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准備離婚相關證件。
2、准備離婚相關材料。
3、材料以及證件准備完成之後,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五、訴訟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聘請專業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法院才會予以受理: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被告且明確;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人民法院審理。
一般情況法院會對案例進行審查,7天內立案,立案後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立案後首先法院會對當事人雙方調節,調節不成開庭審理。
3、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叄』 離婚去哪裡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可去登記結婚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的材料有: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在提起訴訟時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代理案件。